被指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2001年7月31日,河北唐山市原副市长王士义在经历3年的羁押后,法院终于宣布他涉嫌的玩忽职守、受贿、滥用职权3项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这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个市长级的人物被关押之后又被无罪释放的案件。
1998年年初,河北省唐山市检察机关在查处一起涉嫌滥用职权及挪用公款案时,该案的犯罪嫌疑人贾某供称,他是接受了原河北省唐山市主管外经贸工作的副市长王士义的指令才这么干的,并且提供了相关证据。1998年9月,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等罪名逮捕了王士义。此后,律师收集的证据证明,贾某的供述完全是为了推卸罪责而对王士义进行的栽赃诬陷。2001年7月31日,河北省石家庄长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士义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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