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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华府案一审判无期 李飏上诉坚称无罪
(合同诈骗罪)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范璟      更新时间: 2013-03-16    分享到

李飏合同诈骗罪一案近日一审宣判(本报4月15日《燕京华府被指诈骗1.16亿 罪名与司法鉴定引争议》一文曾予报道)。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飏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追缴李飏所在的中机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原陕西中机国际东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一切违法所得。

 

李飏的案件可简单概括为用1元钱的本金,借2元,然后办10元的事情,只不过这一数字要扩大千万倍,同时撬动的杠杆更大。

 

根据判决书,李飏先是以陕西中机东信公司的主管人员的身份,虚构中机设计总院投资10亿、陕西中机东信公司投资5亿元建生活基地的事实,以虚增注册资本、伪造资信证明等手段,骗取相关部门的信任,在不具备跨省开发房地产资质的情况下,获得中机银川基地项目建设的批复及所需土地。

 

其后,又伪造、变造政府文件,以获得多家建筑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信任,收取巨额项目工程款、保证金用以支付土地出让金;同时违法出售在建房屋,以收取房款支付部分工程款。

 

譬如通过承诺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银川市土地储备局出具的8000万元土地出让金收据,将其用于借款2000万元;和宁夏上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燕晟园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后者支付前期费用2000万元。

 

“其东挪西借的行为均证实该公司根本没有缴纳剩余土地出让金的能力。”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飏所在公司“没有足够的财产实力完成涉案项目,且已给被害单位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害。”

 

然而,从李飏开始这一系列行为的2005年至今,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价格一直在飙涨。

 

据银川市政府“银政土批字【2006】3号”,陕西中机东信公司以每亩27万元获得土地485.31亩,总价约1.3亿,且缴纳了4000万土地出让金。

 

据李飏的亲属估计,目前该土地价值已经达到130万/亩。且李飏在取得部分土地使用权后,于2006年和2009年开始了“燕京华府”两期项目的建设,目前已建好17栋楼,即将建好10幢楼,完成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手续齐全的土地及楼盘成本总价值2亿多元,市场价值在五六亿,还有尚未取得土地证的330余亩地。

 

以每亩27万到130万的土地差价估算,李飏可净赚超过2亿元,加之楼盘的价值,其所有资产应该足以支付所有项目欠款。

 

“不计土地增值部分,项目价值已经足够抵偿归还所欠工程款和其他必要支出。” 李飏的辩护律师许兰亭辩称。

 

根据检方出示的《关于李飏涉嫌合同诈骗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下称“《意见书》”),燕京华府项目资金来源共计约1.03亿元,其中李飏实际投资500多万,其他资金来源约9881万。

 

但许兰亭认为,李飏实际投资的自有资金达5000余万元,获得的工程款、房屋出售款也均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和建造工程,他曾多次向项目在建银行账户转入现金。许兰亭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李飏非法占有资金。

 

“据《意见书》所列,1.49亿资金来源中,李飏实际投入的款项达5155万元左右。李飏说,实际投入的款项约在七八千万元。”许兰亭说。

 

由此许认为,李飏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他认为,非法占有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行为人实施了诈骗的方法;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或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李飏拿着合法的项目搞合作开发,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价值已经足够抵偿归还所欠工程款和其他必要支出。”许称。

 

9月5日,李飏已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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