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4日,乌兰察布丰镇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郭某某(丰镇市人)等六人涉嫌贷款诈骗案5起。
2012年5月15日,丰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报案称:郭某某于2009年1月至12月30日采用事先串通其亲戚陈某某、陈二某、陈三某、吴某某、吴永某以虚构开服装店、养奶牛、养大车需要资金的虚假事实,隐瞒了搞房地产开发资金短缺的真相,分别五次从丰镇市新营子乡信用社贷款73万元,后经丰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多次催要未果。
2012年8月1日,丰镇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涉嫌贷款诈骗罪立案侦查。2012年8月4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等六人陆续到丰镇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2012年8月7日,丰镇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将此案移送至丰镇市人民检察院作进一步处理。(郭成 李赞)
上一篇: 身份证“换脸”骗取15万贷款因贷款诈骗罪获刑 |
下一篇: 董英成:我坚持无罪(合同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