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诈骗罪获刑
本报讯 (通讯员俞都都 记者刘栋)今年3月,杨浦警方接到某国有银行报案,称一名贷款人徐某已连续数月未向银行还钱。杨浦公安分局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查证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在保留身份证文字信息的情况下,用自己的头像照片替换原来照片,堂而皇之地用假身份证骗取了15万元银行抵押贷款。日前,杨浦检察院以贷款诈骗罪将徐某依法提起公诉。
嫌疑人徐某和被其冒名顶替的孙某相识于13年前,徐某常到孙某家中小住。一来二去,孙某把家里钥匙交给了徐某。时间久了,徐某摸清孙有随身携带身份证的习惯。2003年,徐某因赌债缠身,想到了假借孙某身份到银行贷款的主意。他趁孙某不在家之际,取出了所有代表他身份的资料,并以其身份证复印件为参照,换上自己照片,在不法商贩处制作了一张“拼接板”的假证件。
徐某揣着这些来到银行,以孙某现居住的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银行工作人员查看了徐某所提供的“身份证原件”、“离婚证复印件”、“收入证明”等,便确定了他就是“货真价实”的孙某。一切流程终于有惊无险地通过,徐某顺利地拿到了15万元贷款。直到今年1月起,银行再也收不到徐的按月还款,骗贷内幕才公之于众。
日前,杨浦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判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判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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