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1日,公众号“洪流法眼”发表的《刑辩空间有多大?》一文在网络上广泛流传。该文以2025年部分审判数据为支撑,得出“大多数案件中律师辩护功能几近丧失”的结论:文中提及84.8%的被告人选择认罪认罚,据此推断留给律师充分发挥作用的案件满打满算仅20万件;加之职务犯罪案件具有特殊性,进而认为当前律师认真履职的空间已十分狭小。
应当承认,作者引用的数据均来自最高司法机关公开发布,真实性毋庸置疑: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刑事一审案件100余万件,判处生效被告人140余万人;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27.2万人,同期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4.8%;同一时段,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各级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共计2.7万余人。
但仅以上述数据为唯一依据,便得出“刑事辩护空间狭小、律师作用有限”的结论,未免有失偏颇。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
其一,当前刑事辩护中的无罪案件,多数已在审判程序启动前得到妥善解决,仅以法院审判数据为评判基础,难以全面、客观地反映刑事辩护的实际价值。若将视角延伸至审判前端的检察阶段,便能看到更完整的图景。就在2026年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不批准逮捕29.5万人、不起诉30.5万人,切实坚守“依法惩治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底线。这些案件中,绝大部分都有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而这30多万件不起诉案件并未进入审判阶段,自然未被法院审判数据纳入统计。倘若将该部分数据计入刑事案件总基数,无罪处理的案件占比已接近三成,这个比例并不算低。
其二,律师在纠正违法办案、保障司法公正方面,依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样来自最高检2月5日的发布会信息显示,2025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3万件次,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5410件次,且书面纠正违法意见采纳率达95%以上,有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这一成果的取得,离不开广大律师的积极推动——律师通过依法控告、举报、提交法律意见等多种方式,敦促侦查机关规范办案流程,及时纠正违法侦查行为,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提供了重要支撑。
因此,不能仅凭法院无罪判决率偏低,就断言刑事辩护空间狭小、刑事律师作用有限。事实上,多年来刑事案件的无罪判决率始终处于较低水平,但这绝不意味着律师的履职价值可以被轻视。回望当年重庆打黑除恶期间,曾有某官方媒体刊发文章,以“法院无罪判决率不到1%”为由,片面宣称“许多律师都是骗子,所做工作皆为无用功”,甚至用“钱多,人傻,快来”的戏谑之语抹黑刑事律师群体。该文在当时便遭到广泛批评,即便放到今日,其偏颇观点也理应被坚决驳斥。
近二十年过去,那篇偏颇文章虽已逐渐被遗忘,但当年坚决反对该文观点的部分人,如今却似乎陷入了类似的认知误区。若单纯以当年的法院无罪判决率作对比,不难发现,如今从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来看,无罪处理的案件数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这一变化,与我国刑事追诉机制的不断完善、刑事辩护工作的逐步前移密切相关。
刑事辩护的价值,从来不止于法庭上的激烈辩驳、判决书中的无罪结论。它不必如洪流般奔涌壮阔,亦可如涓涓细流,浸润在刑事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在检察阶段助力无罪不起诉,在侦查阶段纠正违法办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以历史的、全面的眼光审视,刑事辩护始终在法治建设的长河中,默默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无需也不应被唱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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