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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有人冒充江苏省盐城市监委电话威胁证人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s     作者: 仲若辛     更新时间: 2021-08-06    分享到

盐城民居(摄影:仲若辛)


▍文 仲若辛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s


我是原盐城市科技局副局长周捷被控受贿一案二审辩护人,目前本案正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过程中。近日本辩护人突然得知,近期有人以江苏省盐城市监委名义,电话通知多名证人到盐城某处接受询问。这些证人,均为已向本辩护人提供了证言,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捺印的证人。鉴于周捷案已上诉到江苏高院,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是需要核实证言,也应当由法院组织检辩审三方共同核实,或者由法院根据检辩双方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所以我判断,打电话的人可能并非来自江苏盐城监委,而是另有他人。因为我相信,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真的盐城监委,不会执法犯法,不会明目张胆地采取这一严重违法的方法,对证人施加压力,干扰证人作证。


接到电话的一些证人,顾虑重重,担心被威胁恐吓,被逼无奈作出伪证,故将上述情况向本辩护人反映。


本辩护人告知这些证人:第一,对于自称盐城监委的电话通知,因无法核实来电者身份,可以不用配合到场;第二,如果其执意要其到场,证人可以要求其出具书面通知,以保全证据,核验真伪;第三,无论遭受何种威胁,都要实事求是,否则就是对自己不负责,对他人不负责,害人害己;第四,及时根据法庭安排,到庭作证或者接受检辩审三方质证,如实陈述事实。


本人认为,冒充江苏盐城监委给证人打电话的行为,是一起严重干扰证人作证、严重威胁程序正义和司法公正的违法事件,本人将尽快向江苏省高院、江苏省检察院反映。


近日,因疫情原因,多家司法机关暂停线下接待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自8月1日起施行。网络立案、网络开庭、在线诉讼,渐成风气。在此特别提醒大家,接到陌生人电话时,一定要认真核实来电者身份,小心上当受骗。


附:周捷案诉讼过程


周捷被控受贿一案,由盐城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6月5日作出(2019)苏09刑初12号刑事判决。一审判决认定,周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44人贿送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1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周捷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周捷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称,其在监委留置期间,遭遇殴打、体罚虐待、疲劳审讯、威胁恐吓、威胁抓捕近亲属等非法取证方法,被迫作出虚假供述。其在一审阶段亦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要求依法排除其在监委留置期间的供述笔录,但一审法院认为不存在非法取证行为,故不予排除。


周捷案一审判决书


二审期间,本辩护人向江苏高院提交了开庭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查阅讯问同步录像申请、通知监委调查人员出庭作证申请。江苏高院安排辩护人查阅了部分讯问录像,辩护人根据查阅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制作了《讯问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对照表》《同步录音录像质证意见》,提交法院。


鉴于周捷对一审认定的受贿事实提出异议,辩护人对一审认定的多名行贿证人进行了调查取证,制作《询问证人笔录》提交法院,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2021年5月份,江苏高院口头通知辩护人5月20日开庭,后改为5月27日开庭,并要求辩护人在开庭前提交证据。在本辩护人提交多份《询问证人笔录》及《讯问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对照表》《同步录音录像质证意见》之后,江苏高院突然取消了开庭。何时开庭,不得而知。


正在辩护人等待开庭,等待证人出庭作证的时候,却发生了上述以盐城监委名义骚扰证人、干预司法公正的事件,而且全部是针对辩方做过询问笔录的证人。本人认为,这是一起严重干扰证人作证、严重威胁程序正义和司法公正的违法事件,故在今天向江苏省高院、江苏省检察院去函反映,请求关注并及时制止。我相信,他们会站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立场,认真对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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