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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办案机关应为呼格吉勒图案内疚
来源: 财经网     作者: 江平​     更新时间: 2016-09-27    分享到

呼格吉勒图


▍文 江平

▍来源 财经网


“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益而弃法治与公正。”这是呼格吉勒图墓志铭中的一段话,撰写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


财新记者获悉,前不久的中元节(8月17日),江平一行九人冒雨赶赴内蒙古,向呼格吉勒图墓地献花。8月27日,江平在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上谈及此行初衷,并强调律师刑事辩护的重要性。


“墓志铭写完后,我还没有去过,所以这次专门到呼格吉勒图墓地看看。这个墓地离呼和浩特市有20公里,是很大的墓地,那天是中元节,扫墓的人很多。雨下得也不小,但在呼格吉勒图墓前,仍然有不少人。”江平说。


站在呼格吉勒图墓前,86岁高龄的江平自称感到内疚。“我是一名法律人,法律人都曾许诺要终身为公平正义、法治中国而奋斗,中央也号召说要努力做到使公民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然而我站在墓前,感觉到呼格吉勒图无法感受审判给他带来的公平正义,这终究是我们法律人的一个缺憾。”


他认为,手握公权的办案机关更应对此感到内疚,因为公权力行使时“把刀砍在了不应该砍的人的身上”。


呼格吉勒图墓碑


财新记者了解到,当年办理呼格吉勒图案的专案组组长、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后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呼格吉勒图案平反后不久的2014年12月17日,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2016年8月1日,该案开庭审理,冯志明被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一个办案办错的人,不仅升官发财,还贪污了很多钱,这是一个耻辱,在世界上也罕见。”江平认为,过去中国不少刑事案件办得太粗,存在刑事逼供或者变相逼供现象,办案人员长期以“有罪推定”理念为指导,容易酿成冤案,因此,律师的刑事辩护非常重要,关乎人权保障。


呼格吉勒图冤案轰动全国。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对此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而呼格吉勒图已于1996年被枪决,年仅18岁。


呼格吉勒图墓地坐落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的右安生态园。该案平反后,长期关注此案的江平受呼格吉勒图父母所托,为其撰写墓志铭。


江平写道:呼格吉勒图,内蒙古呼和浩特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生。十八岁时,危难攸降。蒙冤而死。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夜,一女子被害身亡。呼格报案。被疑为凶手。后不堪严刑而屈招。被判死刑,六月十日。毙。呼格负罪名而草葬于野。父母忍辱十年。哀状不可言。二零零五年十月。命案真凶现身。呼格之冤方显于天下。令华夏震惊。然案牍尘封无所动,又逾九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宣布呼格无罪。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益而弃法治与公正。今重葬呼格。意在求之,以慰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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