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按:从律师中选拔法官,一文激起千层浪。那讨论热烈的场面,看得我热血沸腾,不给大家分享下,实在不爽啊。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斯伟江:阿星:国家终于有任务给你啦!……让律协会长们先进去。
杨学林:他们最先进,当然应该先进去。
毛立新:有道理呀!组织需要的时候,也是考验会长们的时刻。建议仿照兵役制,凡律协会长、副会长,必须到法院、检察院服务5年。
干卫东:非常正确,让现任的会长们都去吧!
吕良彪:伟江真是坏银。不光有“歪心思”,还有“坏点子”。——不过,貌似这个方案确实太过绝妙:这样选进去的人“行业公认”、“体制放心”,也让律师莫再削尖了脑袋想做“官”。
斯伟江:良彪兄可以先接会长的位置。
吕良彪:转某学者:曾经看到几任律协会长都大力赞同和高度评价这项“选拔”制度,但私下都说自己不会去当法官、检察官。
吕良彪:还是伟江U CAN U UP哈,我已经在法院服役过十年了,你出这招该自己以身作则才是。所谓你不入…谁入?
吕良彪:大成收留了彭雪峰、王忠德、钱卫清、王隽、于绪刚、道日纳和我本人等一大批前法官,只不过“贡献”了一个商法官斯伟江却还耿耿于怀。不带这么小心眼的哈。
吕良彪:转前法官(非大成律师)留言:把尝到了自由滋味的生物,再忽悠进樊笼,想得太美了。其实,把律师中的优秀中共党员,全部征招进入法院,更具有可操作性。呵呵。
网友A:要像服兵役那样,凡执业十年以上的律师必须去法院干两年。
杨学林:我非常愿意去法院干两年,但恐怕干不到两天就被开除了。因我会不听院长、庭长的指示,大规模裁定申诉案件的再审;我还会对指控证据不足的被告人,当庭宣告无罪释放。
斯伟江:哈哈,立马调到后勤部门,辞职两年内不得做律师。
严华丰:这调侃的有些猛了。再说,真这么搞,那些会长、理事们估计立马就辞职了,会长、理事还会有人当么?
网友B:当单身狗满嘴塞满狗粮的时候,法律还特意拴上了狗链……——第八条:律师、法学专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六)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网友C:今时今日,你在庭上,他在庭下,一年之后,他在庭上,你在庭下,你说了一句什么,他说:“实习律师不要乱插嘴”。
但转念又想象一下,还有一种情况是这样的:
一个过去的死磕派律师坐在了法庭上,面对着新生的死磕派大声的呵斥:“要遵守法庭纪律”,然后新生的死磕派律师指着庭上的法官说:“我都是跟你学的好嘛?!”
斯伟江:最后一个场景,坐在上面的法官前死磕律师会说:你知道刑九修正案出来后我可以直接让公安抓你吗?但等我有独立审判权之后,我会抓你。O(∩_∩)O哈哈哈~
葛鹏起:我私下做了一个小调查,问过几位满5年的技能还不错的律师:如果可能,你现在想不想来当法官、检察官?他们的答案都是一样的。你问我答案是什么?我不告诉你。你猜啊?
葛鹏起:两个刚刚25岁的年轻人一同入职,我假设二者能力相同。一个干基层院的法官,一个干律师。5年后,法官同志可能还只是个助理,而律师同志则可能已经跑回法院当上了法官——而且,还是中院的法官喔!
葛鹏起:两个刚刚25岁的年轻人一同入职,我假设二者能力相同。一个干法官,一个干律师,15年后,法官也是法官了,而律师挣够了别墅、豪车及养老钱,想着也实现一下年轻时的法官梦吧,之后也当上了法官。请问,一直干法官的另一个不惑之年的中年男人会怎么想?
网友法官C:我在基层法院干二十年,调中院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如果我二十年前辞职,我可能会被选到最高法院,更不用说中高级法院。另一例:我做二十年基层法官没动,我徒弟十年前辞职做律师,他可能会被选到高级法院,而我根本没有资格!
葛鹏起:对于如何从优秀律师、法学专家中吸引人才,我的建议是:要想引凤,得先把巢筑好不是吗?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梅春来:我跟助理讲,先好好做律师,把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经济条件搞上去了,有兴趣去中院或高院弄个二级法官干干,这样名和利都有了,你再回头看那帮先进基层法院的师兄师姐可能还在做法官助理为入额焦虑,《水浒传》中的宋江不上梁山,可能一辈子就是不入流的书吏,怎么可能最后官至巡抚大员?而且现在年代好了,招安后不用担心被毒死,干个几年法官再回本行做律师,又上一个层次,人的一辈子就是个路径问题!
上里巴人:拿出众多高级职位给律师,难免让人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尤其是看到律师们对此并不稀罕,热脸贴冷屁股的时候,总有一种自己求之不得的宝,却是人家食之无味的草的尴尬。
网友法官D:方向是对的,关键律师做了法官,到法院后的定位是什么?是像商建刚一样,来了就给个三高,然后当花瓶供起来,还是来了以后,根据资历,从低级法官干起,像其他同事一样,每年办完两百个案件?
网友法官E:来的基本都是废物,律师混不下去的。当然不能排除有法治理想的,钱赚够来玩票的大律师。法院就是接纳不成功律师的垃圾桶?狗屁改革!
网友检察官F:司法改革的员额制确有不妥!所以法官改做律师的比律师改做法官的多了去了。
潘东海:脚痛医脚。
网友法官D:法院缺院长,一定要大力从律师中选拔。
网友法官E:法院断了我们的生计,换个律师主导会不会好一点?
网友法官G:千万不要打律师,可能打的是一年后的党组书记。
网友法官E:那能不能让律师打?说不定打你的律师来做党组书记,会心存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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