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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伟江:让律协会长们先进去:评在律师中选拔法官
来源: 作者授权     作者: 斯伟江     更新时间: 2016-06-15    分享到


▍文 斯伟江

▍来源 作者授权


看到中共中央发文件说,希望从律师和学者中挑选政治合格,业务精湛的,充实法官队伍。有不少年青同志说,挑选法官是人大的事情,咋党中央来发文件呢?这是对国情不了解,一,东西南北中,党是统管一切的。目前司法改革,依然是党的政法委在管,人大还是党大,答案很清楚啊,每一级的人大,里面都有党委,我以前当人大代表时,开大会前,党员还要开小会,还不让我旁听。因此,年青人,NAIVE一点,可以理解。


我以前有一个疑惑,就是,既然目前体制内法院、检察官的人纷纷辞职,说明,体制内缺乏吸引力,那如何吸引律师、学者中的精英进法院呢?上海也曾试点,后来去了一个商律师,法院也高配一个待遇,当作宝供起来。但毕竟是极少数。因为,体制内出来的,不管是老枪、新枪,往往都有技术,出来都一个顶一个。但要进法院的,必须也得这样的老枪中枪,否则,法院、检察院也不收。技术一般需要时间来能得到,忠诚倒是快的,宣誓一下就行。


后来,我觉得,其实出路还是有的。全国各级律师协会,都有大大小小的会长副会长,这些人,首先忠诚没问题,绝大部分是党员,其次,业务也没问题,都是老枪,全国律协的会长王俊峰是最大所的主任。我一师兄,是上海律协的副会长,是我见过最能说的人,总之,全是能人。第三,会长们钱也不缺,进入体制内,不用高薪也能养廉。再说,他们吃了多年党g的饭,在体制最需要人才的时候,不去体制内,也等于吃党的饭,砸党g的锅。因此,如果下一个指令,规定这些会长、副会长必须在一个月内进入体制做一般的法官、检察官,必须服务十年以上。不然,不让做律师,罚没XX的,甚至查税、发配宁古塔为披甲人为X。我觉得,很快政法队伍,就会充实进去一批新生力量。同时,也不用担心律协垮台,因为,毕竟还是有人愿意做会长、副会长的。


而且,这样一个习惯形成之后,做几年会长,然后去做法官,也容易造成什么法律共同体的融合。一茬一茬的会长们前赴后继地进去,时间一长,律师协会也会养成一种谦让的风气,对律师群体建设,也会有好处。记得,《侠客行》里面,当张三李四要求雪山派派一个掌门去侠客岛喝腊八粥,出于对侠客岛的恐惧,里面原来在争掌门打得头破血流的人,纷纷礼让,乃至自伤。


另外,如果人不够,律师协会理事也不少,也都是精英,如果党g需要,我觉得,也可以让他们继续填充。 (我是不是得罪人太多了?)。看过周星驰的《国产凌凌漆》,里面有人对肉贩周星驰说,国家需要你了。人家肉贩都马上一口答应,何况,律师协会里面的领导呢?(我这么说,是不是有点精英意识?),我的意思,其实是,国家有难,(律协)领导有责。


另外一点,可能是最重要的,我觉得是盘活现有资产,稳定现有的检法群体,这主要靠软实力,而非强制挽留。毕竟检法里面这些老枪中枪,多数是不愿意动的,人都有惰性。如果真的有尊严,有保障,也不会随便走。但目前缺的,不知是保障,还有尊严。毕竟很多精英是不愿意,领导“手把手”改判决书、起诉书的,这太伤人自尊了。人之所有尊严,是因为有独立意志和人格,否则,那么老大一个人,法学院读出来是法律至上,到了现实中是领导站在法律之上,幻灭太快。我有时手把手教儿子,他都不愿意,何况一大帮做爹做妈的。


至于前阵子说到法律共同体,其实,我觉得很像目前的教会,天主教会、三自教会是有领导的,新教家庭教会是没有的。每个人心里有自己的上帝,如果把法律信仰视为上帝的话,我相信体制内很多人,也一样会仰望星空,信仰法律,只不过,被捆绑了。有这样的一些人,在松绑或者自己有权作主时,会用自己的信仰行事为人,但如果一旦被手把手的时候,上帝就让位给权力了。这样的共同体,当然是残缺的,但也不可完全说,被捆绑的,一定不是法律人。只不过,特殊案子时,难免作为权力的器皿。这样的情况,在我们律师不当面对金钱、名声时,究竟有多少区别?目前要让权力部门去掉那只手,显然不可能,这或许也是实质的司法改革,改不下去的原因。


总之,既然现在中央要推进律师队伍进检法,我这个招数,是目前唯一可行的,大规模律师精英进法院,而且绝大多数律师都支持的方案。律师市场也去掉一大批大佬,多点市场空间,一举多得。我想,国家要我留在这里,我毕竟也需要贡献自己的想法,投之以琼瑶,报之以木瓜。想到这里,我不禁有点自得: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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