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作者警校毕业后,在皖南某市从事七年公安工作,后选调到江苏某地检察院从事检察工作,现从事专业刑事辩护工作。从一名长期接处警的刑事民警转型到刑事辩护律师,作者从专业角度对新闻报道进行深入解读,把芜湖民警接警后的96小时做了旁白和解说。
▍文 吴伟召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
一、警情突发
综合各类媒体最近的报道,我们发现并试图还原整个事件的经过。全网搜索发现多数媒体使用了诸如此类的标题:芜湖跨年夜发生悲剧,女大学生与两男生开房后坠楼身亡、女大学生与两名学弟开房坠亡、女生与两学弟开房监控曝光,光腿昏迷被背进宾馆等等。媒体记者别出心裁的使用了这样的标题,看起来确实符合事件事实,只是普通读者怎么也会联想到这些报道背后一定有料。我第一眼看到这种题目的时候,坦白说也是带着“猎奇”的心态来读的,其实这是一种误导。读者心中一定会有这样的疑问,两男一女三名在校大学生午夜进入附近宾馆干嘛?离奇坠亡后,芜湖警方怎么这样“奇葩”答复家属和网友,是不是有点匪夷所思?进一步发现记者及好事者网上贴图后,大家就更加狂躁了,如此狭隘且锁闭的窗户是如何掉下来的?芜湖警方是不是在嘲笑广大网友的智商低?从而事件又进一步转向对警方工作的质疑甚至谩骂。可是事件究竟是怎样的呢?警方与两名男学生有什么关系么?女生身体上出现的种种迹象是否系殴打致伤?希望下面的文字可以解开关注者的疑惑!
2015年12月31日,当大家都在跨年狂欢时,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名女大学生被两名男同学带进学校对面的宾馆,1月1日凌晨坠楼身亡,20岁的鲜活生命就这样逝去了……随后,警方110接到报警。
二、背景资料
笔者亲身在110指挥中心工作近一年的时间。说实话,110指挥中心的工作是一种炼狱,笔者稀疏的头发在这种长时期的磨练中成为地中海地形。芜湖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像全国地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一样,是全天候24小时候值班,每一班,一般情况下带班领导是指挥中心主任或者副主任,大家轮流值班。指挥长一般由两名民警组成,是从芜湖市区地方派出所、特警队、刑警队遴选上来的优秀一线接处警民警,他们对芜湖市全貌及路线、地形非常熟悉。说句实在话,芜湖公安局的招录和培养新警的模式在全国是比较成熟的。新进民警入警培训后一般都是在特警支队参与路面巡逻处突,这段时间短则一年,长则三、五年。可以说工作便是人歇车不歇,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路面布点采取网格化布警,民警对行车路线与报警人所处位置、距离是熟捻于心。即使偶有民警犯困、打瞌睡或者偷偷溜岗去偷懒,110指挥中心电子地图上的定位监控会自动记录并发现偏离巡逻路线及区域的警车,值班指挥长轻则对这些巡逻车辆点名呼叫,重则发出通报批评甚至调离工作岗位。巡逻出警的民警还是很遵守规章制度的,轻易不敢越轨。说了这么多背景资料,我们来看看这次突发事件中处突的各路主力。
2016年1月1日,新年元旦假期第一天,各地都会有大型的群众活动,汹涌如涛的人流上街逛街消费。芜湖市也不例外,中山路步行街附近车水马龙。凌晨,联合大学女生坠楼死亡事件在这座江滨小城无疑成为头条。联大,是芜湖当地人对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的简称。
三、笔者对照解读
新闻报道:2016年1月1日凌晨1点40分许,陈某某已呈醉酒状态,三人离开酒吧。凌晨2点44分,三人进入天都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随后吴某背着陈某某与季某某一同乘电梯到六楼进入房间。凌晨5时许,吴某发现陈某某坠楼,随即喊醒季某某与服务员一起开展救助并报警。后将坠楼女生送至弋矶山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平安芜湖1月5日10时:经调查,陈某某是凌晨2:40许醉酒后被吴某背入酒店,其坠楼时间为凌晨5时许,衣着与入住酒店时一致。经勘验:陈某某当日无性行为发生,其伤情符合生前高坠所致,坠落形态符合无外力情况下的自由坠落,其次日酒精测试度为152mg/100ml。更多事件调查细节涉及个人隐私,警方不予公布,请谅解。警方历时4天4夜96小时,主要调查工作结束,汇总整理相关材料后,1月5日10时,通过官方认证微博发布。
警方工作:2016年1月1日凌晨5时许,芜湖市公安局湾里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令:鸠江区天都酒店有人坠楼。民警到达现场后,和120工作人员进行急救,后送至弋矶山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间出警的民警应该是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湾里派出所夜班民警,夜班民警一般由一名带班所领导加上三名值班民警组成,辅警四到五名,直接睡在备勤室内,床一般为上下铺,接警电话就在床头。大多数派出所值班民警都是军人转业到地方的干部,或者警校毕业生、社会大学生招录进来的,年轻民警大多都有做特警路面巡逻工作经历,反应灵敏。如果一名民警值班三年后,将会熟悉操作处置基本的常见二十余种警情。
110报警台夜班岗接到报警电话后会第一时间通知事件中辖区派出所民警到场,此间距离经笔者网上百度地图发现:起点湾里派出所到天都快捷酒店距离1.9公里,路遇三个红绿灯,开车约五分钟。这些记录,包括接警情况中,报警人第一时间所描述得警情态势,如果与警方通话,都会有相应自动录音予以佐证,这些是该事件中,网友及关注的民众所看不到的录音证据,证明事件发生之初的状态。随后,派出所民警初步处理警情后会形成网上协同办案系统的警情录入,也就是咱们老百姓所说的上网警情,这些警情没有上级批准,一旦录入无法删改。这也是日后发生诉讼,呈交相关司法部门的原始证据。纸质的接处警记录书面证据也会永久保留。建议,此案中准备提出民事赔偿的家属及时向派出所申请保存调取相关书面接处警记录,这是你们维权的第一步。民警会及时将上面材料复印盖章后交家属。
顺便补充一句,120、119、110是三台合一的,统一在地市级110指挥中心,调度上由110接警民警统一调度。其他单位必须服从调度。
警方工作:该事件发生后,出警民警迅速封锁现场,同时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市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率领相关警种,赶至现场,成立事件调查组,并按照命案工作的标准开展调查工作。民警先后走访调查了相关当事人,调取了视频监控资料,同时邀请省厅专家组,在家属的见证下,开展了相关勘验工作。
更多警力封锁现场,一般由路面巡逻特警完成。没有封锁现场,大家可能不会想到,现场将被二次污染的多么严重。地上满是好事者的臭脚丫子印记,我作为曾经的刑警对此痛恨之极,刑警们一般都异常痛恨二次污染现场的好事者。
现场民警发现警情复杂会第一时间上报110指挥中心尤其是这种人命关天的时间,值班主任会及时通知当天夜班局领导,由市局领导商请分管刑事的局领导到场主持处置。这也就是报道中所说的“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那么相关的警种是什么人呢?笔者从警值班期间,一年内多次遇到涉及百姓生命的事件,并协助过法医近距离进行了人体体表初步勘验。笔者了解到,芜湖警方的法医一般由四名夜班法医组成,受市局刑警支队直接指派,如果现场人体状况复杂,也会由刑警支队直接调度在家休息民警赶到现场一同参与勘验。法医民警的装备用一辆依维柯警车载来。
此间,派出所民警会将涉及事件的两名男生控制并关押在不同的询问室内进行保护性询问,直到两名醉酒男生酒醒后,才会形成笔录材料。同时,分局会进一步安排刑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当晚赶到现场核心区域及外围走访的刑事民警不会低于三十人。这是为何报道中简单说到命案标准,有网友质疑:都已经安照命案标准了,这是什么规模啊?笔者在此,鉴于刑事侦查工作秘密,只能简单说明:围绕坠亡女生,尤其是女大学生的事件,三十余人的刑事警察连续工作96小时,足以攻克事件初期所能涵盖的几乎所有技术性、现场性、外围性可疑问题。简单举例:外围性可疑点便是该女生与两名大学同学是何时邀约的,为何邀约,聚餐地点情形如何,饮酒以及食物来源,当晚剩余食物检验,酒吧内监控调取,详细询问相关见证人(酒吧工作人员、出租车司机、宾馆、酒吧前台人员、他们同学以及其他见证人),返回联大附近的行车路线以及监控,男生体内血液检测等等一系列动作。
这些刑事侦查行为形成的书面及电子证据,芜湖警方随后全部提供给律师及其家属查看。这是值得点赞的地方,警方证据一般会作为国家机密保存,未走到诉讼阶段,一般不会提供给当事人家属聘请的律师,毕竟很多刑事手段会在不经意间泄露。但是,如果仅仅向家属通报侦查结果,在这次事件中,网络舆论围观者众多的情形下,恐怕很难服众,于是芜湖公安公开了所有的调查程序与证据。
下面这段简短的警方通报证明了笔者的解读,经查:2015年12月31日下午,死者陈某某相约当事人季某某、吴某一起共度新年,当晚21时许,三人到达菲比酒吧,期间三人购买了一瓶威士忌黑方酒,配8瓶绿茶兑酒,并将一瓶酒喝完。2016年1月1日凌晨1点40分许,陈某某已呈醉酒状态,三人离开酒吧。凌晨2点44分,三人进入天都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随后吴某背着陈某某与季某某一同乘电梯到六楼进入房间。凌晨5时许,吴某发现陈某某坠楼,随即喊醒季某某与服务员一起开展救助并报警。
支撑上面这段文字的警方工作内容没有众多刑警协同连续工作48小时是无法完成的。不是笔者要去刻意夸奖芜湖刑警,或者炫耀自己曾经从事的职业,而是,这就是命案标准的要求。写这段文字的时候,笔者微信朋友圈里,有参与办案的刑警同事发出感概:老子(父亲)住院都没来得及去看望,全部扑在调查上,到最后被全国网友骂,甚至有网友扬言“砸烂湾里所,活捉王所长”,攻击威胁民警人身安全。
仔细读这段文字,意外事件与命案的区别便在这段有所体现:坠亡者是在同学间相约共度新年的情形下到酒吧饮酒的,并非出于其他目的。死者可能是对自身酒量不太了解或者是洋酒后劲很大,造成深度醉酒。这一点说法,警方应该有相应的证据支撑,采集死者和两名男生血样便可以在24小时内检验出胃内容物成分以及酒精含量或者网友所怀疑的迷药成分,从而测明是达到了法医学意义上的醉酒标准,还是另有其他的醉酒原因。
警方工作:至此,警方确定该事件为:重度醉酒状态下导致坠楼的意外事件。目前该事件的调查情况在检察院以及人大、政协、警风警纪监督员的监督和见证下,向死者家属以及校方进行了通报。
笔者注解重点:在前面已经查明是否系醉酒原因后,网友对坠楼的质疑是最多的,因为死者的姐姐在微博中拍摄了宾馆隔壁房间窗户,记者照片显示窗户狭小仅仅只有一个巴掌宽,人头和身体根本无法钻出去。这也是导致全国网友强烈质疑并展开联想的关键点。后来,警方调查发现:死者姐姐是无法进入到死者坠亡的那个房间的,那个房间的窗户是自由拉缩的,根本没有锁闭装置。隔壁房间以及宾馆内其他房间的锁闭装置是宾馆老板在出事以后紧急安装的,但是公安民警第一时间封锁的现场房间内,窗户状况是原始的,打开窗户是完全可以造成一名女生坠落的。
这个所谓发生众多网友猜疑的各种版本故事的房间便是核心现场,这里面的现场情形只有勘验法医和相关带队领导知晓,即使是派出所民警与其他刑警也无从知晓,这便是命案标准,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能泄露核心秘密。不管你外面舆论如何铺天盖地,公安压力多大,秘密就是秘密。笔者也曾经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身陷舆论漩涡,此时民警心情,笔者能够理解。另外,笔者了解到,在现场勘验上,芜湖刑事公安是有教训的(数十年前的安徽工程大学的一起命案)。
笔者解读:在此,作者先插入一段,也就是新闻随后报道的发生坠楼事件的宾馆如何被警方处罚。上面这段新闻报道曾在微博引起网友强烈不满,认为其语焉不详,误导网友。其中一段,“三人办理了入住手续”,这一段不仅有关坠楼女生酒后民事行为能力问题,而且关系到是否自愿与男生开房问题,试想一名女生拿出自己身份证到酒店前台登记,肯定行为能力没有问题,其实监控录像显示其深度醉酒,头都无法抬起来了。在后面网友质疑中,调查发现系两人办理,一人未办理酒店入住登记。按照笔者此前办理的这类案件标准,这家宾馆因不按照“四实要求”(实时、实人、实数、实情)如实登记入住者身份信息,并导致住客在宾馆入住期间发生严重后果,治安管理部门也就是当地派出所有权作出二百元至伍佰元罚款。
法律依据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第五十六条: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此,笔者预测:这家违法的天都宾馆将面临随后芜湖公安开出的处罚决定书:罚款伍佰元。如果有网友质疑是不是处罚太轻,那就要再翻看下这家天都商务酒店以往是否有过受到处罚的记录,如果一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公安机关有权吊销其特种行业许可证,至此,宾馆关门歇业。
至此,笔者将所有想说的话,说的差不多了,希望质疑的网友不要再去打扰那些连续加班四天的民警了,有疑问可以来咨询我。公众号辩护人欢迎大家留言。
也就在笔者完稿的前几个小时,芜湖一名刑事警察同行打来电话:死者家属以及律师看完所有的证据材料后,默默对着民警们鞠躬二分钟说:让你们受委屈了。
随即,死者姐姐微博陈大小姐记性不好发布了一条消息予以证实:家属同意警方观点。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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