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刘炳华与上海滩老律师郑传本,两人接力介入此案。
2009年郑传本去世,此案让他“死不瞑目”。
1995年7月,梅吉祥回家发现妻子顾敏黎昏迷在地,下身衣物不整,头面部多处受伤。他将妻子送往医院,经抢救顾脱离了危险。
1995年11月,顾敏黎指控梅吉祥是凶手,经过7个小时的首场审讯,案子被确定为故意杀人,随后“超过10小时”的审讯,梅吉祥“终于供出了弟弟”。
1996年1月,案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后,梅吉杨率先翻供,未获认可后再次认罪。
1996年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两梅案”进行一审。梅氏兄弟均表示,自己是在“车轮战”下才承认犯罪。
1997年2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梅吉祥死缓,梅吉杨12年有期徒刑。
1997年末,二审驳回了兄弟俩的上诉,称判决不仅有来自被害人的指控,还有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的支撑。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裁定案件不符合再审条件,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案件不符合抗诉条件,决定不予抗诉。
61岁的检察官刘炳华奔走7年除了找到种种足以证明两梅可能被错判的证据外,刘炳华还意外发现了可能被忽略的真正嫌疑人。
2013年4月,上海司法机关表示将核查案件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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