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资讯 > 平反录 >
 
平反录(8)• 梅吉祥、梅吉杨故意杀人案
来源: 江苏辩护律师网     更新时间: 2015-01-14   

2006年6月,刘炳华与上海滩老律师郑传本,两人接力介入此案。

2009年郑传本去世,此案让他“死不瞑目”。



1995年7月,梅吉祥回家发现妻子顾敏黎昏迷在地,下身衣物不整,头面部多处受伤。他将妻子送往医院,经抢救顾脱离了危险。


1995年11月,顾敏黎指控梅吉祥是凶手,经过7个小时的首场审讯,案子被确定为故意杀人,随后“超过10小时”的审讯,梅吉祥“终于供出了弟弟”。


1996年1月,案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后,梅吉杨率先翻供,未获认可后再次认罪。


1996年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两梅案”进行一审。梅氏兄弟均表示,自己是在“车轮战”下才承认犯罪。


1997年2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梅吉祥死缓,梅吉杨12年有期徒刑。


1997年末,二审驳回了兄弟俩的上诉,称判决不仅有来自被害人的指控,还有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的支撑。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裁定案件不符合再审条件,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案件不符合抗诉条件,决定不予抗诉。


61岁的检察官刘炳华奔走7年除了找到种种足以证明两梅可能被错判的证据外,刘炳华还意外发现了可能被忽略的真正嫌疑人。


2013年4月,上海司法机关表示将核查案件相关问题。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平反录(7)• 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案
下一篇: 平反录(9)• 李怀亮故意杀人案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