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杜培武
杜培武,男,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被害人王晓湘的丈夫。
1998年4月20日,昆明市公安局通信处民警王晓湘与昆明市路南县原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被枪杀在一辆微型车上。昆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故意杀人将杜培武刑事拘留。
1999年2月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杜培武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杜培武以其没有杀人,有罪供诉是在刑讯逼供下所作出的虚假供诉为由提起上诉。
1999年10月20日云南省高院二审后,以故意杀人罪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
1999年11月12日杜培武被投入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随着杨天勇杀人抢劫案件的侦破,证实该案的真凶是杨天勇等人,意外地洗清了杜的冤屈。
2000年7月6日,云南省高院判杜培武无罪,并释放。至此,杜已在狱中整整呆了2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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