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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150万,潜逃13年 北京检察机关跨时最长追逃案告破
来源: 法制网     更新时间: 2013-11-25   

检察日报2013年11月1日讯(记者龙平川)历经13年时间,始终毫不懈怠,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终将某国企原高管姜某追捕归案。至此,这起北京市检察机关跨时最长的追逃案最终告破。10月12日,大兴区检察院以姜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重婚四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0年7月,大兴区检察院反贪局接到某国有公司的举报,称其公司经营财务部副经理姜某私自将单位公款150余万元从公司账户取出,据为己有,之后不知去向。大兴区检察院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以姜某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同年公安部发布B级通缉令对姜某进行全国通缉。

 

据调查,1999年,姜某得知如果将闲置资金存放在某证券公司,可以获取高于银行的利息。姜某向公司建议把单位的钱存在该证券公司,获得公司同意。公司指定由姜某一人负责此项业务,姜某就跟证券公司商定一个利率,然后再按低于该利率的另一个利率计算利息支付给公司,从而赚取其中的利息差。

 

1999年初,姜某朋友钱某向他提出借50万元钱,约定3个月归还。姜某挪用公司存款借给了钱某。这笔钱到期后,钱某一直不能归还,后来干脆消失。当公司要收回款项时,姜某于是从证券公司拆借了50万元。当公司又存入了200万元时,姜某把其中的50万元还给了证券公司,这样公司存款实际为150万元。2000年春节时,姜某将150万元全部转到以妻子名义开设的账户里炒股,亏损27万余元。当年5月,在挥霍了20万元后,姜某随身携带了80余万元出逃。出逃期间,他伪造身份证、户口本,利用虚假身份务工从业,并在已有妻儿的情况下,再次在四川娶妻生子。

 

2000年以来,大兴区检察院反贪专案组7次易人,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今年3月,专案组从姜某父亲收到的一笔异常汇款和三条通讯往来切入,终于判断出姜某的隐匿地点。在北京市院、四川省三级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的通力支持下,顺利将姜某抓获并押解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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