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2013年11月4日讯 (黄彩华) 广东东莞一家广告公司的会计阿峰,因沉迷网络赌博,多次挪用公款高达近百万元,后退赃50多万元。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阿峰有期徒刑四年,并责令其退赔余款给公司。
现年25岁的东莞男子阿锋,中专毕业,原系东莞市一家装修广告有限公司的会计,负责该公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
2012年6月27日至9月24日,阿锋利用其职务之便,先后分多次挪用公司账户存款87.9万元、工程款2.9万多元及工资结余款6.2万多元,并用于网上赌博。期间,阿锋陆续通过银行转账、垫付工程款等方式退还48.5万元。同年9月25日,公司发现账户有异,遂报警,阿锋获悉后又分两次退还5.8万元。同月29日,公安机关将阿锋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锋利用担任公司会计的职务之便,挪用自己经管的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遂以挪用资金罪判处阿峰有期徒刑四年,并责令其退赔余款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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