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资讯 > 案件播报 >
 
一起交通事故引发挪用公款案
来源: 光明网     作者: 杨钰 马倩 胡四荣     更新时间: 2013-11-25    分享到

京江晚报2013年10月28日讯  在公司做收费员工作的朱浙飞,因一起交通意外,挪用了随身携带的2万元公款。此后,为了填上这个缺口,他不断地挪用公款,“雪球”越滚越大。两年多时间,至案发时,朱浙飞已挪用单位公款70余万元无法归还。日前,朱浙飞因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幸福家庭撞上意外事故

 

“80后”小伙朱浙飞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从部队转业后,回到镇江工作。先是在物流公司打工,后经劳务公司派遣,到一家报检代理公司做一名班车司机,凭着他的精明能干,很快获得领导赏识,又兼职当上了公司的收费员。这时的朱浙飞,意气风发,加上新婚燕尔,小日子过得一天胜过一天。

 

就在朱浙飞享受幸福生活的时候,2010年夏天的一个晚上,他的人生轨迹随着一件意外事故而发生了改变。当天,朱浙飞一个人开班车下班回家,路上他的车撞上了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对方提出要么报警,要么私了赔2万块钱。朱浙飞害怕报警后被单位知晓此事而开除他,就决定和对方私了,而此时他身上正好带着几万元的收费款。在赔偿了对方后,朱浙飞心乱如麻,他既没有把事情向单位汇报,也没敢告诉家人,他想的是如何赶快把这2万块钱的缺口填上。

 

挪用公款“雪球”越滚越大

 

如果说交通意外让朱浙飞走上了不归路,那交友不慎更是把他推向了罪恶的深渊。有了资金的缺口,朱浙飞整日茶饭不思,人也日渐憔悴。这时他想到了在家门口浴场洗澡时认识的一个“放水”(放高利贷)的朋友李某,李某曾经告诉他可以通过“放水”赚取“小水”(利息),而且利润很高。于是,朱浙飞找到了李某,并将公司的收费款5万元交给了李某,请李某帮他放贷。10天之后,李某给了朱浙飞5000元“小水”。尝到甜头的朱浙飞按捺不住心中的兴奋,再次将公司的收费款5万元给李某放贷。1个月后,李某的手机号码停机,人也不知所踪,直到这时,朱浙飞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受骗后的朱浙飞面对庞大的资金缺口,依旧选择了隐瞒。他决定破釜沉舟。他一方面用公司当月的部分收费款疯狂购买大量彩票、赌博,想把钱赢回来堵上日益增大的缺口;另一方面又用当月收费款去填补上月的缺口。然而,朱浙飞最后的“赌博”依旧以失败而告终,直到2012年9月,公司财务部门在清理票据找到朱浙飞时,他已经挪用了公司高达73万余元的收费款,无力归还。

 

2012年11月28日,朱浙飞在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看守所里,面对提审他的检察官,朱浙飞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当时没有想到会陷这么深,先出现一个小窟窿,就想办法填上,后来窟窿大了,就想赌一把,窟窿越大,慢慢就麻木了,不知道什么后果了,就指望买彩票中大奖,把钱填上就好了。”

 

近日,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朱浙飞有期徒刑8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挪用公款150万,潜逃13年 北京检察机关跨时最长追逃案告破
下一篇: 河南公布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和挪用公款罪三种犯罪认定数额新标准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