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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民工讨薪牵出逾5亿元串通投标大案
来源: 新浪网     作者: 李光明 谢冰 刘军     更新时间: 2013-08-13   

法制日报2013年6月7日讯  自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后,作为承接产业转移主轴线上的安徽省马鞍山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明显加大,有效推动了当地工程建设的蓬勃发展。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也垂涎其中的巨大商机,竟然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法手段来获取利益。记者近日从马鞍山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以来,马鞍山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对串通投标犯罪展开严厉打击,成功破获一起涉案价值高达5亿余元的串通投标案,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老总”束手就擒

 

尽管已是3月,安徽省芜湖市仍未摆脱寒潮的侵袭。3月11日,在芜湖市汉爵明阳大酒店门口,两对新人正笑迎着一波又一波亲朋的温暖祝福。然而,一名中年男子的身影却与这欢声笑语的氛围格格不入,只见他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东张西望,却又遮遮掩掩,故作沉稳的脸上难掩几丝惶恐。

 

“嘀、嘀……”手机铃声突然响起,男子赶紧拿出手机,匆匆小跑到一处墙角:“喂,甘总,这边一切准备就绪。”在周围嘈杂的声响中,他的声音显得很低,挂上电话,中年男子便急匆匆走进酒店。两个小时后,当两对新人出门送迎亲朋陆续散去时,中年男子的身影再次出现,只见他径直跑到一辆白色豪车前,车里走下一名戴着墨镜、衣着时尚的男子。

 

“上!”不远处,守候已久的马鞍山经侦民警冲向目标。还未等墨镜摘下,时尚男子的手上已经被戴上冰冷的手铐。他,就是中年男子电话中的“甘总”——甘某,一个涉嫌串通投标总额达数亿元的“暴发户”。

 

讨薪引出“大鱼”

 

案件还要从2012年年底说起。一天,马鞍山市公安局经侦民警在工作中获悉,在位于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某工程工地上,一批来自外地的农民工因被拖欠工资而集体上访。由于年关临近,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严重威胁到春节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随即展开调查。

 

警方在相关部门的配合调查中发现,该工程系马鞍山市某建设有限公司通过投标获得,随后被层层转包。且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有串通投标现象,严重影响招标工作的正常开展。

 

此案受到马鞍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视。马鞍山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侦查工作中,民警得知该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刘某,之前仅是一名普通职员,更令民警感到惊讶的是,成立时间不长的公司竟然在短短的两年内多次中标,且工程数额少则千万元,多则逾亿元。随着侦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甘某逐渐进入警方视线。

 

初试工程招投标

 

甘某,今年37岁,在其父亲所在的单位工作。因身体有残疾,甘某基本不用去单位上班,却按月从单位领基本工资。

 

虽不用上班,但从小就想出人头地的甘某,并不满足自己的生活现状。刚开始,他买了一辆中巴车跑客运业务。跑了一年多后,甘某嫌中巴车来钱太慢,就换成工程车拉土方。时间不长,甘某又觉得起早摸黑太累,便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饭店,接着又从别人手上购买了一个石子厂,后来又将石子厂卖掉,开始搞工程。后因金融危机的影响,甘某生意受挫。

 

“现在马鞍山市成立了招标局,可以搞搞招投标,只要能中标,绝对能赚到钱。”在二哥的点拨下,甘某开始涉足招投标。虽然自己对招投标很陌生,但在二哥的言传身教下,甘某很快就掌握了投标需要关注的要点以及招投标的流程。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甘某注册成立了马鞍山市某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为了不影响自己在单位正常领工资,公司注册资料上股东是其手下的刘某、陈某,法定代表人也由刘某担任。在外人看来,这可能是一个外表光鲜的公司,然而只有甘某心里明白,其实作为一个没有资质的建设公司,顶多算是一个工程施工队。

 

中标总额逾数亿

 

在二哥的指使下,甘某将自己的公司挂靠在马鞍山市一家建安公司,以其名义参加招投标,但投了几个标都石沉大海。半年下来,也仅仅中了一个小标。

 

“要想提高投标成功率,必须多拉几家公司,进行围标。”二哥的点拨再次让甘某茅塞顿开。此后,甘某每次参加招投标时,都会同时挂靠几个有资质的单位,分别以这些单位的名义去报名投标,制作标书,只要其中有一个单位中了标,一经转手,便有大钱可赚。

 

甘某二哥的“金点子”给甘某带来了滚滚财源。自2011年2月以来,甘某伙同刘某、朱某等人,在明知公司无资质参加投标的情况下,借用十余家有资质公司参加投标。投标过程中,甘某指使刘某、朱某伪造投标单位投标书并串通投标价格,向投标单位提供保证金。截至案发,甘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以一个项目借用多公司投标的方式,在马鞍山市参加道路投标项目50起,其中中标项目12起,累计中标金额达5亿余元。事后,甘某按照事先和借用单位约定好的协议,向中标单位缴纳1%至3%不等的管理费。

 

中标后,甘某的小公司自然无力承揽这么多工程,除了自己的公司做其中的一小部分工程外,甘某将大部分工程以中标价的6%至10%抽取“管理费”后,转卖其他无资质的公司和个人施工,并据此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其中部分工程因层层转包,导致施工中农民工工资无法正常发放。

 

甘某获利自然不忘二哥的功劳,他主动提出“分配方案”——每中一个标,按中标价的2%给二哥,剩下的归自己。甘某的二哥表示,“你在外面要交保证金,要交管理费,到处跑,花费大,我不能拿那么多,你按照0.5%到1%的标准给我就行了”。截至案发,甘某已给付其二哥“好处费”170万元。

 

目前,甘某等人因涉嫌串通投票罪被批捕,即将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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