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2013年6月25日讯 记者刘希平 通讯员 曹正平 黄丽萍 6月21日上午,湖南省永兴县法院公开审理郭伟进、李孔灿等十人串通投标一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2月30日至2007年1月18日,永兴县国土局公告准备拍卖永兴县开发区龙山路某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07年1月28日,被告人郭伟进、李孔灿伙同彭兵、李金亮、李雄图、曹利军等人到银都酒店串标,串标过程中李雄图方答应给其他每方5万元的好处费,内定由李雄图方中标。2007年1月29日经现场竞拍李雄图举牌1次就中标了。经永兴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认证,串通投标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是518335元。随后在2007年2011年期间,被告人郭伟进、李孔灿、罗江、邓石松、马文胜、曹爱平、王红金、肖春林、张智勇、曹洪文等10人利用类似的方式先后七次串通投标,给国家造成损失达1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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