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险诈骗罪被取保候审
本报讯 12月7日,因涉嫌伪造车祸骗取保险金的围场3名被告人,在取保候审一段时间后,被当地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五年,并处罚金共计12万元。因3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因此对3人从轻处罚。
2012年3月16日凌晨6时许,围场人李某某等二人驾驶解放货车由赤峰返回围场县城途中,在赤峰市二道河子路段因路面结冰,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当翻车,车辆严重损坏,车上两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由于车辆未承保车损险,李某某等二人给承保了三者险和不计免赔险的另一辆货车车主张某打电话,告诉张某用他的车报保险。张某等二人驾车赶到事故现场后,几人用解放货车的配件在张某的货车上划出痕迹,并将配件碎片扔到公路中央,以求制造出两车刮擦后,解放货车翻车的假象。伪造完现场后几人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队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赔10万余元。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很快发现了这起“车祸”的疑点,并报了警。围场警方对此次事故进行了重新调查。根据调查显示,解放货车在车辆空驶过程中车速过快且路面有冰,又遇弯道,驾驶员采取制动后车轮爆死,车辆往右侧打横导致翻车。2012年6月15日,3名嫌疑人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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