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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案 广州市中院解释无期为何变无罪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谭希莹 龙玉琴     更新时间: 2013-03-17   

南都讯 记者谭希莹 龙玉琴 通讯员穗法宣 10年前当事人被判无期徒刑的票据诈骗案,2010年再审同一法院改判无罪。昨日,南方都市报报道的黄立怡票据诈骗案引起社会关注。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审判材料向媒体通报。

 

法院解释重审判无罪的依据

 

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公布该案重审的材料。材料中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4日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广州中院2000年对该案的判决,发回广州中院重新审理。广州中院依法另组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

 

重审判处无罪释放的主要依据,是认定被告人黄立怡使用空头支票诈骗他人财物并逃匿的事实,证据不足。主要在两点:一是黄立怡在宏达公司内只是担任业务员,其所在的宏达公司具有法人资格,黄立怡只是负责钢材购销业务的联系,代表宏达公司支付货款,因此,这一行为应该认定为属于宏达公司的单位行为,而非黄立怡的个人行为。其次,在认定黄立怡使用空头支票后逃匿这一事实,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出庭证人证实,黄立怡在离开宏达公司,前往开平的金福大酒楼担任采购一职,天天都有上班,并没有刻意隐匿,而对于宏达公司当时是否存在关门停业的情况,目前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也不能作出有力的支持。因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黄立怡被指控的票据诈骗罪证据不足,依法判处无罪。

 

广州中院昨日表示,目前判决尚未生效,案件的后续发展将会依照法律程序而定。

 

“这么多人关心令我开朗起来”

 

昨日8时,黄立怡乘表哥的摩托车来到马冈镇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派出所要求看他的《刑事判决书》,他将材料掏出:“看,不怕看。”当他拿到《办理身份证回执》不禁露出轻松的笑意。

 

自8月5日回到开平市马冈镇黄屋一村的乡下,亲友热情探访令黄立怡放下心头大石,丝毫没有他所担心的歧视。每天都有亲友来关心问候“我心情都开朗好多。”

 

昨日报道刊登后,他甚至接到了一些20年未见的老同学来电,老同学辗转找到他的电话,致电问候他,“我才知道,原来两年前有过一次中学同学聚会,大家说起我的情况,之后一直都有在关心我案件的进展,我很感动。”

 

“还是希望在广州打工”

 

在昨日下午,黄立怡的姐姐黄金莲来到越秀区起义路订做锦旗,在咨询了律师意见后,她将“忠于法律,公正判案”写在锦旗上。

 

她计划今天和黄立怡一起将锦旗送给判黄立怡无罪的法官。黄金莲说,虽然还要面对检察院的抗诉,但这位法官给了弟弟一个改判的机会,“她是清官。”

 

黄立怡说,如果有合适的工作,还是希望在广州打工:“总要重新面对社会,重新生活,还是要工作养家的。”

 

11年变故

姐姐卖嫁妆背女为弟申诉

黄立怡狱中努力表现获三次减刑

 

11年来,黄立怡对手机的认识还停留在“大哥大”阶段,对广州的认识还在楼矮、路窄、人少的景色:“出来以后看见:手机都这么小、有彩色了。哇!到处都是高楼大厦,这么多、这么高!”他用手比划一下,笑着说。

 

黄立怡习惯随身带一黑色小本子,本子里工整地记载着自己与这场牢狱有关的每一个时间节点和事件。提及自己这11年2个月零14天的牢狱日子,黄立怡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很想公开自己的事情:“因为这宗案,我们已经家不成家,真的希望以后不要再有这样害苦人的错案了!”

 

监狱生涯 三次减刑本该2021年出狱

 

7月18日晚,新疆监狱。狱警对黄立怡说,收拾一下行李。“为什么呢?”他给广州的姐姐黄金莲打了个电话,才知道这是要带他回广州的暗示。回想起当晚一幕,黄立怡笑称,自己脱离社会太久、脑筋转不过弯。

 

当晚,他和关系较好的狱友分享了喜讯,有狱友请他帮忙介绍律师,有人则说要给他制毒品的秘方,他摆一摆手:“不想知道”。“但大家都恭喜我!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一直在上诉伸冤。”

 

“虽然觉得冤枉,但我还是很想有机会出来见父母的,我进去不久就知道努力工作和遵守纪律可以争取减刑,所以很努力完成劳作,时时提醒自己不要犯错。”姐姐在外奔走为自己搜集证据上诉,黄立怡认为自己在牢里也该做些努力。

 

在广东四会监狱,他拉过手织;在新疆监狱,他种棉花、做宝石“每个月我都肯定能完成任务。”狱中的空闲时间,他通常在给家里写信或练字、看法律书籍杂志,在杂志上他“认识”了赵作海。

 

多份由监狱当地法院宣布其减刑的《刑事判决书》中列明:2004年在四会监狱,黄立怡获得减刑至有期徒刑20年,2007年被移到新疆监狱后,又因数十次被评为“月改造积极分子”等积极改造表现,分别在2007年获得减刑1年半及在2010年5月获减刑1年5个月。

 

假如没有今年7月19日的这场再审为他翻案,三次减刑后,他应在2021年10月23日刑满。

 

弟弟无罪 姐姐体重迅速增10余斤

 

2010年7月19日晚,广州市中院为黄立怡案作出无罪判决当刻,姐姐黄金莲忆述,整个法庭只听到自己的喊声:“好啊好啊!多谢法官,还我细佬清白!多谢,多谢!”

 

黄立怡在1999年被抓时,黄金莲的女儿才出生不到10个月。她当天就背着女儿到看守所希望看望弟弟“之后因为要帮弟弟打官司,无法同时照顾到婆家的家务,婆婆怪她不顾家务。”黄立怡被判了无期后,2003年黄金莲的丈夫提出离婚,黄金莲与女儿搬到石牌村,此后一家便靠低保金、散工收入及前夫给的每月500元赡养费维生。

 

为弟弟请律师的费用多数来自亲戚的支持,“我们很幸运!表兄弟姐妹很好,二话不说地就借给了我们近十万元,我卖了当年陪嫁的首饰亦有12万左右。其余主要是叔叔在出钱。”南都记者在2008年首次接触黄金莲时,她正在为公司财务不肯出庭作证而烦恼,当时她面容憔悴、头上可见多处白发。

 

然而在今年3月,黄金莲气色红润不少,她说,自己年初知道弟弟的案件已经定好重审日子后心宽体胖,迅速增重10余斤。

 

为儿伤神 母亲有病为省钱拒动手术

 

今年3月17日,黄立怡的案件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再审当天,他的母亲来到家中祖先及丈夫的坟墓前拜祭,祈求先人庇佑。

 

黄金莲说,今年68岁的母亲十年无病无痛,但这些年弟弟入狱、父亲逝世,令母亲每次想起都会落泪。近年母亲冠心病、胆结石等3种疾病缠身,一直因为手术费高昂而不敢动手术。即使在黄立怡出狱后,这位老人每每听到黄立怡在受审期间及狱中的生活,都忍不住拭泪。

 

8月5日回到开平以来,黄立怡每天都陪伴在母亲身边,一天两餐,有时由他亲手做饭,他说“想补偿时间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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