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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若辛丨阅卷新规难破申诉阅卷困境,权利保障仍需落地深化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s     作者: 仲若辛     更新时间: 2025-12-09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近期联合印发《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直指司法实践中占比居高不下的律师“阅卷难”问题——实践中,不提供清晰电子卷宗、纸质卷宗调阅受阻、阅卷时间与范围受限等情形,长期制约律师执业权利行使,在刑事申诉案件代理中尤为突出。


刑事申诉代理中,“阅卷难”的痛点集中显现:一方面存在阅卷时间的“死循环”困境,部分法检机关要求申诉案件需先立案方可阅卷,但律师需阅卷掌握案情才能撰写申诉状,而申诉状提交后才能完成立案,程序逻辑的冲突让律师阅卷陷入被动;另一方面是阅卷范围受限,多数法检机关仅允许律师查阅法院审判卷宗,侦查卷宗的查阅通道被阻断,导致律师难以全面掌握案件全貌,影响申诉代理质量。


此次新规明确,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已调阅原案卷宗材料的,应当允许律师查阅、摘抄、复制。从条文来看,新规对阅卷时间的限制仍未突破——唯有检察机关对刑事申诉立案后,才会调阅原案卷宗,进而向律师开放阅卷,这意味着申诉阅卷“先立案后阅卷、无阅卷难立案”的“死循环”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但阅卷范围方面,新规明确的“原案卷宗材料”,应该是涵盖了审判卷宗与侦查卷宗,相较以往仅开放审判卷宗的做法,无疑是制度进步,能为律师全面研判案情提供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由最高检与司法部联合出台,仅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阅卷作出规范,未涉及律师在人民法院办理申诉案件的阅卷权益,这一留白使得法院端的申诉阅卷难题缺乏明确规制,成为新规的美中不足。


综上,此次阅卷新规虽在阅卷范围上实现突破,但未能破解申诉阅卷的“死循环”困境,亦未覆盖法院端申诉阅卷场景,难以彻底化解刑事申诉案件“阅卷难”问题。正如司法部相关负责人所言,实践中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制度机制,仍需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地落细,唯有补齐程序短板、覆盖全场景规制,才能真正打通申诉阅卷的堵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助力司法公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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