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今天以《“被打了还手就错了吗?”张女士案重塑正当防卫》为题,报道了山东淄博的一个行政处罚案件。一家普通餐馆里发生的这场持续四年的“小案”,在司法系统的纠偏中成为了照亮法治进步的灯塔。当醉汉第三次挥拳将张女士击倒在桌下时,她抓起啤酒瓶反击的动作,既是人类本能的求生反应,更是对朴素正义的无声呐喊。这个看似微不足道的治安案件,却在司法体系内引发了堪比刑事案件的连锁反应,最终撬动了正当防卫制度在行政法领域的正式确立。
一、当法律与人性本能产生碰撞
在餐馆逼仄的空间里,醉汉持续攻击形成的压迫感,远超旁观者从监控画面中感知的视觉冲击。张女士抄起啤酒瓶的瞬间,不是理性权衡后的战术选择,而是任何血肉之躯面对持续侵害时的应激反应。我国司法机关近年来反复强调“法律不强人所难”,但在治安案件的处理中,这一原则往往被机械的执法尺度所遮蔽。
执法者在办公室回看监控时,总能冷静指出“完全可以选择逃跑”“没必要使用酒瓶反击”。这种上帝视角的审视,忽视了当事人身处旋涡中心时的真实困境。就像溺水者不会优雅地调整泳姿,遭受持续暴力侵害的人,其反抗行为的“适度性”判断应当建立在动态情境的还原之上。
二、“和稀泥”式执法的代价
本案最初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堪称“各打五十大板”的典型标本。这种看似平衡的处理方式,实质上模糊了是非曲直的界限。当违法者与防卫者承担近乎对等的责任时,无异于向施暴者发放“成本可控”的施暴许可证,而让守法者在遭受侵害时陷入束手束脚的囚徒困境。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处理方式衍生出荒诞的“维权产业链”。本案中刘某拿着处罚决定书索要四万元赔偿的闹剧,正是滥用“和稀泥”裁决的必然产物。当法律文书成为恶意索赔的工具时,司法的严肃性正在被异化为投机者的提款密码。
三、法治觉醒的涟漪效应
检察机关抗诉过程中展现的立场转变,标志着司法理念的重大突破。检察官那句“难道要任他打骂等待警察到来”的诘问,实质是对公民自我保护权利的当庭正名。这种立场的转变,使得正当防卫制度从刑法领域的“奢侈品”,转变为行政法领域的“日用品”。
即将出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写入正当防卫条款,预示着我国法律体系对公民自卫权的全面承认。这个跨越公法三大领域的制度性突破,正在重构“法不向不法让步”的实践图景。当张女士最终拿回200元罚款时,这看似微小的数额,实则是公民权利在行政法领域的一次重大赎回。
在餐馆重新亮起的灯火中,张女士那句“宁愿吃亏也不愿重走来时路”的感慨,道出了普通民众面对法律程序的真实心境。这个历时四年的案件提醒我们:正当防卫不应是写在纸上的冰冷条文,而应是每个公民触手可及的现实权利。当司法者学会用当事人的视角审视冲突,用动态的眼光判断行为,法治的温度才能真正温暖每一个在暗夜中奋起自卫的普通人。


上一篇: 仲若辛丨ICU昏迷患者“被欠债”:形式审判对司法信任的又一次消减 |
下一篇: 这是最后一篇,下一篇没有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