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观察 >
 
财新周刊丨古雷骗补窝案虚实
来源: 《财新周刊》 2022年第13期     作者: 冯华妹     更新时间: 2022-08-22   

石化项目落户,涉及征收上万亩养殖海域,十余名当地官员被控与村民合伙骗取补偿而入狱,他们中大部分人喊冤。



▍文 财新周刊 冯华妹

▍来源 《财新周刊》 2022年第13期 出版日期 2022年04月04日



时任漳浦县旧镇镇党委书记李益民在古雷参与收海时,拷贝的二期收海工作图。图受访者提供


2021年12月30日,56岁的陈木枞刑满获释,走出福建同安监狱。


五年前,时任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主任科员的陈木枞因卷入一起骗补窝案而被带走调查,之后逮捕、判刑。法院审理认定,他与漳浦县古雷镇岱仔村委会原主任张四界合伙抢建渔排,骗取国家补偿款101万元。


古雷镇位于漳浦县最南端,三面临海,因海浪击石似鼓、响声如雷而得名,曾有闻名全国的万亩“海上田园”高优鲍鱼养殖区。2006年,古雷镇设立省级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下称“古雷经开区”),2007年12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厦门有史以来投资最大的二甲苯(para-xylene,下称“PX”)项目从厦门海沧迁建古雷。2010年,古雷经开区被国家发改委确认为全国惟一的台湾石化产业园区,四年后入列全国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


据公开数据,古雷整岛搬迁自2008年7月开展启动区5000亩征地开始,到2018年全面完成整岛搬迁,历时10年,累计完成11.11万亩的清海任务。其中二期收海完成了1.7万亩海域、1.95万座渔排的征收退养。在古雷,村民们大多通过养殖鲍鱼发家致富,古雷人因此被戏称为“古雷鲍鱼哥”。渔排由木板、竹竿捆扎而成,底下用泡沫材料承托使之浮于水上,成方格状,每个渔排面积200平方米左右。依靠渔排进行水产养殖,不仅抗风浪、使用年限长、养殖成活率高,而且成本低、不污染环境。


随着PX项目落户,3万多古雷人离开世代生活的村庄,放弃赖以生存的海地,搬到15公里外新建的新港城。为多获补偿,不少村民在海域征收时抢建渔排,当时正规渔排一排最高可获得7万多元的补偿,质量差的一排仅补偿9000元左右。


谁都没想到,因民众“邻避”而著称的厦门PX项目迁建古雷顺利开工后,却留下了一起腐败窝案尾声。2016年,一场围绕古雷征迁收海展开的反腐风暴席卷漳浦官场。漳州市委机关报《闽南日报》2017年2月28日的一篇报道披露,古雷石化项目征迁骗取补偿款窝案已党纪政纪立案19人,其中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10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涉及乡镇、村干部50多人,涉案金额近亿元。


据财新了解,数十名当地官员被认定于2009年至2011年间,在古雷镇岱仔村庙前海域及汕尾海域,和张四界合伙违法抢建渔排,共计骗取数千万元国家补偿款。其中15人获刑入狱,另有20余人退赃后未予处理。


包括已经刑满释放的陈木枞在内,这15人中大多数喊冤。他们称当初受到了刑讯逼供,被迫承认合伙抢建渔排。张四界也向律师表示,“我惟一的就是帮镇长许德文抢建了,帮他找了海地主林陆原建渔排”。2022年2月24日,张四界向漳州市中级法院提交申诉状。陈木枞也坚持申诉,“希望能还我清白”。


反 腐 风 暴


2022年2月中旬,初春时节,古雷经开区厂房林立,一派繁忙景象,曾经的小渔村已经变成现代石化园区。


出狱不久的陈木枞刚满57岁,是土生土长的漳浦人,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工作,曾任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2015年改任该局主任科员。


2016年12月,陈木枞被纪委带走调查。漳浦法院一审判决认定,2009年至2011年间,陈木枞与时任漳浦县古雷镇岱仔村村委会主任张四界共谋,利用其担任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参与古雷港区重大石化项目用海征收工作,及张四界担任岱仔村主任协助政府进行古雷港区重大石化项目用海征收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政府严控期间及严控区域内古雷头以西,东山湾东南部海域,违法抢建渔排,陈木枞出资10万元交与张四界,张四界通过中间人林怀祥寻找海域使用人(俗称“海地主”),与林怀胜等海地主合作抢建渔排39排,以他人名义领取补偿款,隐瞒抢建事实,骗取国家补偿款。之后,按照与海地主约定的比例,陈木枞分得101万元。此外,陈木枞还被认定在2004年至2012年间,收受11人所送款物共计6.27万元。2019年8月,陈木枞一审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陈木枞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12月,漳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书记载了陈木枞的有罪供述。他供称,大约是2009年底的一天,和张四界在泡茶闲聊中说到二期收海即将开始,古雷镇很多人都在抢建渔排,于是商定由张四界去找海地来合伙抢建渔排,陈木枞个人出资10万元,具体抢建的事由张四界负责。2010年8月的一天,陈木枞将10万元拿给张四界,后来张四界说在古雷庙前海域抢建渔排20排。2011年7月的一天,张四界打电话给陈木枞,说抢建的渔排已经安排别人去认领,并拿到国家补偿款,扣除海地租金,陈木枞可以拿到120万元。之后,张四界将120万元现金送到陈木枞家。


张四界的证言称,2009年底,其与陈木枞约定由陈木枞出资20万元,其负责找海地抢建渔排,后其让林怀祥去找海地,还陆续拿了23万元给林怀祥当抢建渔排成本,共扎了40多排。2010年间的一天,陈木枞拿了10万元给张四界,约定剩余的以后再结算。2011年补偿款下来后,上述渔排共获赔133万元,扣除其垫付的成本13万元,将陈木枞应得的120万元一次性拿给他。


出狱后的陈木枞对当年的事情另有说法。他对财新表示,2010年8月古雷进入二期收海,自己被抽调参与收海工作,负责丈量。后来丈量改用航拍方式,因为对电脑不熟,“我就做一些协调、后勤保障的工作”。



陈木枞回忆,2016年11月,漳浦县检察院原反贪局多次找他谈话。“他们说我在古雷有经济问题,要我交代。我说我没问题,我连一条烟都不敢收,何况是经济问题。”同年12月,陈木枞被带到办案点,“不让睡觉,一直折磨到精神模糊、神志不清。在他们诱导、逼问下,根据他们要求去编,不然就受不了了”。


陈木枞对财新表示,在去古雷收海之前,他根本不认识张四界,收海期间也只在开会场合与张见过面。“我从来没有和他有私下的接触和来往,他没来过我家,我也从来没去过他家,这样的关系他怎么可能为我垫资抢建渔排?况且如果像判决书认定的,他自己一分钱不得,把所有分的钱都给我,这怎么可能?”


事实上,陈木枞自审查起诉阶段就翻供,在庭审中称自己虽认识张四界,但两人并不熟悉,没有合伙抢建渔排。但是法院没有采纳陈木枞的辩解。判决书写道,陈木枞在侦查阶段向检方所作供述及自我交代材料中,对其与张四界共谋抢建渔排以骗取收海征迁补偿款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认,其供述有同步录音录像证实其合法性、真实性,且与张四界、林怀祥等人的证言、相关书证、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可相互印证。


以证人身份出现的张四界,说法也有反复。判决书显示,2017年9月,张四界在接受检方讯问时,否认与陈木枞合伙抢建渔排的事实。


2016年3月开始,围绕古雷征迁收海,漳浦官场掀起了一场反腐风暴。在陈木枞被带走之前,漳浦县已有多名官员被查,其中包括时任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古雷镇原党委书记张纯东,时任漳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晓明,时任漳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两溪,时任古雷镇镇长许德文等人。


刘两溪被带走时即将到龄退休,他当时还兼任古雷整岛搬迁副总指挥。漳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2009年间,时任漳浦县副县长刘两溪与张四界共谋,趁古雷海域第二期收海征迁之机,在政府严控海域违法抢建渔排,骗取国家征迁补偿款。二人共谋后,刘两溪找到时任漳浦县委办公室副主任黄耀光,问他是否参与抢建。黄耀光同意后,分三至四次将30万元现金交给刘两溪,作为抢扎渔排的成本,之后,刘两溪将80万元现金分三至四次交给张四界,由张四界自己或者通过他人联系海地主合作抢建渔排。后来,张四界将获得的430万元补偿款以现金形式分三次交给刘两溪,刘、黄二人分别得款270万元、160万元。2020年1月,漳州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分别判处刘两溪、黄耀光有期徒刑10年9个月、10年3个月。后二人均提出上诉,被福建省高级法院驳回。


判决书记载了刘两溪、黄耀光的供述。刘两溪说,2009年夏天的一天,他到张四界家泡茶,张四界问他有没有兴趣合伙抢建渔排以获取补偿款,他同意合伙。约一周后,刘两溪找到黄耀光问他是否要参与抢建渔排,黄耀光说参与一点是可以,但不要太多。刘两溪称,他没有将黄耀光参与的事告诉张四界,也没有告诉黄耀光要找谁帮忙。


据黄耀光说,2009年底或2010年初,刘两溪到其办公室问是否要抢建渔排,黄说一没有资本,二没有海地,“而且现在还能弄吗?”刘两溪表示可以,弄的话就准备点钱,其他事情由他去运作。黄耀光说,其与刘两溪没有谈及股份分成的问题,也不知道刘找谁合作、如何合作。过后一段时间,其回老家古雷岱仔村过节,才在一个酒席上听说刘两溪与张四界合伙抢建渔排。


对上述说法,刘两溪的妻子郑素兰表示疑惑。她告诉财新,那时候刘两溪是副县长,如果要抢建渔排而且已经跟张四界商量好了,就不可能又去找黄耀光合伙,“抢建的事肯定越少人知道越好”。


刑 讯 逼 供 疑 云


林建新今年54岁,曾任漳浦县旧镇镇长,被查时是漳浦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正科长级总会计师。2016年8月9日,林建新在上班时被纪委带走。


2017年11月14日,漳浦县检察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对林建新提起公诉。因公诉机关补充侦查、辩护人申请调取新证据等,该案分别延期审理,又分别报请漳州中院、最高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


2019年6月,漳浦县法院判决认定,2010年间,林建新出资90万元,由张四界通过林怀祥寻找海地主林达东、林和连、陈四环等人合作抢建渔排。2010年10月,漳浦县政府开始进行收回海域补偿登记。之后,林建新和张四界所抢建的渔排陆续获得征迁补偿,按照与海地主约定的比例,林建新分得343.9万元。另外,法院认定林建新2011年至2016年间共计收受15人给予的8.2万元现金及2.5万元面值的购物卡,以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林建新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12月30日,漳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书显示,张四界的证言和林建新的有罪供述中,都称林建新分得的是426万元。张四界说,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林建新在他家泡茶闲谈时提出合伙抢建渔排,投资成本可以筹到90万元左右。后张四界安排林怀祥具体操办此事,林怀祥向张四界反馈,和十多个有空海地的海地主商量好了,大部分要求征收补偿按四六分成,少数几个说三七分成。张四界随后联系林建新,林建新分两次在岱仔村路口将现金50万元、40万元给张四界,张四界再将钱交给林怀祥安排扎排。到2011年左右,补偿款发放到位后,林怀祥陆续拿了426万元现金给张四界。张四界分两次将钱交给林建新,第一次是在岱仔村路口给林200万元,第二次又将226万元给林。


林建新供述称,在接触中觉得张四界为人爽直,找他合伙比较放心,抢建渔排的相关事宜都是张四界一人处理。林建新还称,90万元成本中,找妹夫黄立新借了50万元,并向别人借了25万元。从张四界处拿回426万元现金后,他将借的钱归还后,剩下351万元都存放在家里,后来又陆续用于投资及日常开销。其中包括和黄立新合作经营苗圃,共投入120多万元。


“我哪有那么多钱借给林建新,那样的话我还需要贷款吗?”黄立新对财新表示,2014年,为投资苗圃,他找林建新帮忙向银行贷款30万元,3年还清。他还称,2010年之前,他确实和林建新合伙建鱼塘种植苗木,林建新也拿钱给过他,但一共就20万元左右,“在记账本上都记着”。


关于林建新实际分得的补偿款数额,漳浦县法院认定,检方指控林建新等人共同骗取国家收海征迁补偿款562.8万元,林建新个人得赃343.9万元,其余218.9万元因未能提供所有涉案海地主对照补偿协议对所骗取补偿款准确数额进行确认的证据,该部分数额不能确认,不予认定。判决书并未解释林建新、张四界所说的426万元与343.9万元之间的出入。


案子进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后,林建新也翻供了。他称在调查中受到刑讯逼供,所有的有罪供述都是非法证据。2017年6月28日林建新在一份材料中写道:“在办案点每天要静坐20小时以上,屁股都起泡了、烂了,我受不了痛苦,只能被迫违心承认和张四界共同参与抢建渔排。”


林建新的妻子王碧云告诉财新,2016年8月9日林建新被带走当天,漳浦县财政局纪检组组长打来电话,通知她给林建新准备衣服和2000元现金;2016年11月4日,她又接到漳浦县检察院原反贪局一名周姓办案人员打来的电话,让去领林建新的逮捕通知书。“我去了以后,他们给了我林建新的逮捕通知书,还有9张看病的票据。他们说之前漳州市纪委收了我2000元现金,其中有用于给林建新看病治疗的医药费。”


王碧云向财新展示了这些医疗票据,包括漳州市医院门诊预存款(退款)凭单、福建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漳州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收款单等,最早时间为2016年8月9日,最晚的是2016年10月13日,金额共计2089.76元,所购药品包括莫匹罗星软膏、聚维酮碘溶液、氟伐他汀、络活喜、秋水仙等。莫匹罗星软膏为外用抗生素,适用于皮肤感染如脓疱病、毛囊炎等;聚维酮碘溶液也用于化脓性皮炎、皮肤真菌感染和小面积轻度烧烫伤;氟伐他汀、络活喜、秋水仙分别是治疗高血脂、高血压、痛风性关节炎的药物。


财新联系了林建新一审辩护律师,其称对案件情况不予置评。王碧云称,她从一审辩护律师处得知,2016年10月18日的四份同步录音录像显示,林建新“整个人已经脱相了,而且特别瘦”,以至于辩护人在庭前看这些录像时没能认出是林建新,说审判长拿错光盘了,多次更换后,审判长也感到奇怪,审核后告诉辩护人说就是林建新,“没错”。


林建新的二审辩护律师仲若辛也提出,林建新在被调查期间受到刑讯逼供被迫作有罪供述,检察机关在提讯林建新时,有专案组人员参与讯问,林建新因害怕不敢说明真实情况,所作的重复性供述都应予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其他多名卷入骗补窝案的官员也称被调查期间受到刑讯逼供。但法院表示,检方在法庭出示的被告人供述材料系立案侦查后检察人员所作的讯问笔录及被告人自我交代材料,讯问笔录有同步录音录像证实其合法性、真实性,表明检察人员在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并未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的情形。被告人也确认检察人员没有对其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情况,所以被告人在检察机关侦查阶段所作有罪供述不是非法证据,对前述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不予采纳。


“互不相识的合伙人”


据财新了解,曾任旧镇镇长的林建新并未到古雷参与收海工作。在林建新案一审判决书中,张四界作证称,2010年左右,时任旧镇党委书记李益民到古雷参与收海,林建新经常到古雷找李益民,其有时候在场,与林建新相识。林建新也供述,当时他作为镇长主持旧镇日常工作,多次带队到古雷看望慰问李益民,其间李益民经常带他们和岱仔村村干部交流,之后大家就一起吃饭喝酒,因此认识了张四界,成为好朋友。


然而吊诡的是,林建新和张四界均多次表示互相并不认识。2017年6月30日,林建新在检方讯问时说,抢建渔排骗取补偿款完全不属实,“我根本就不认识张四界,他的家在哪里我也没去过,更没有跟他商量抢建渔排骗取补偿款”。2017年9月12日,张四界在接受讯问时也否认与林建新合伙抢建渔排。他后来告诉律师,自己根本就不认识林建新。


2018年10月2日,林建新在另一份材料中写道,专案组人员要他如实交代和张四界合伙抢建渔排的经过、规模和非法所得金额,林建新很明确地告诉办案人员自己连张四界都不认识,长什么模样也不清楚,何谈合伙抢建渔排。“我要求和张四界当面对质,或者是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能证实我和张四界互相认识也可以。但就是这些最基本的要求都得不到理会,后来才得知,办我案的办案人员都不可能见到张四界。”


2019年10月22日,李益民在会见律师时也表示:“林建新没有参加过古雷收海的任何一项工作,收海期间以及收海过后我都没有听他讲过张四界这个人,林建新根本不认识张四界。”


对于是否介绍过林建新认识张四界,李益民表示“没有”。他说,一方面他和张四界没有私交,也不在同一个工作队,“我在汕尾工作队,他在庙前工作队”;另一方面,他和林建新都在忙自己的工作,也没有想过要去介绍。“最关键的是我和张四界还没有成为朋友,也不会去把他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实际上,我在古雷收海工作队工作期间,林建新作为旧镇镇长,带领镇领导班子成员,买了点水果到工作队看望过我一次,其余时间他再也没有到过古雷。”


司法材料显示,2019年4月19日出庭受审时,林建新表示:“至今我还不认识张四界,我连张四界长什么样都不清楚,怎么跟他一起抢建渔排?”审判长又问了林建新这一问题,林建新表示,“不认识张四界,没见过面,没打过交道”。


但法院最终没有采纳林建新与张四界互不认识的说法。一审判决书称,林建新在侦查阶段向检方所作供述及自我交代材料中,对其与张四界共谋并出资90万元抢建渔排,以骗取收海征迁补偿款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认,其供述有同步录音录像证实其合法性、真实性。因此,林建新的辩解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2021年5月28日,福建漳州,由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十建公司承建的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乙烯装置顺利中期交工。如今,古雷经开区已是厂房林立,曾经的小渔村转身为现代石化园区。


李益民也因犯贪污罪、受贿罪,两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法院认定,2010年8月,李益民被抽调到古雷担任收海工作汕尾工作组组长兼临时党支部书记,2010年至2011年间,李益民和张四界共谋抢建渔排,李益民出资100万元,骗取国家补偿款500万元。此外,李益民还被认定有两起受贿事实,共收受42万元。


李益民曾对律师表示,除了林建新不认识张四界,卷入此案的另一个官员林五四也没有参与过收海工作。“林五四离开漳浦已经10多年了,怎么可能牵扯到这个案件中,这太离谱了。”


李益民提到的林五四是漳州市委统战部原常务副部长,2007年8月离开漳浦到漳州市任职。据林五四供述,2010年9月,他在担任漳州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期间,漳州市工商联曾组织20多人到古雷经开区考察。“我发现整个海域布满了渔排,我清楚大多是渔民为了骗取国家补偿款而抢建的。”2010年国庆节的前一天他打电话给张四界,表示想合作投资抢建渔排,成本控制在100万元以内。过了一两天,张四界打电话说海地找好了,可以建100排左右。


2020年4月,漳州中院一审认定,林五四出资80万元抢建渔排,骗取国家补偿款430万元,另2002年至2012年先后非法收受17人送款折合共计约15万元,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不过据《闽南日报》2010年11月14日报道,漳州市工商联人员到古雷经开区考察是在当年11月12日。当天下午,漳州市政协两位副主席带领市政协工商联界别委员到古雷经开区调研石化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另据2019年6月出版的《古雷整岛搬迁纪实》一书中介绍,2010年9月16日,古雷收海退养工作进入丈量阶段,对下垵、岱仔等村的海上1.6万亩海域浮筏养殖面积进入丈量登记阶段。


“就算林五四是2010年9月去古雷考察的,国庆节的时候他也没有时间和空间来抢建渔排了。”林五四的妻子李毓敏说。


关键人物共犯张四界


这场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中,张四界是关键人物。他出生于1967年9月,以养鲍鱼为生,是古雷镇岱仔村的养殖大户,2006年开始担任村委会主任,2012年卸任。


2016年3月底,张四界被带走调查。漳州市诏安县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2008年,张四界在协助政府进行古雷经开区第一期收海工作中,得知岱仔村庙前海域及汕尾海域将进行二期收海征收工作,2009年至2011年间,张四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协助政府进行古雷经开区重大石化项目征收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与刘两溪、许德文、何晓明、林五四、李益民、林建新、陈木枞等人共谋,在岱仔村庙前海域及汕尾海域违法抢建渔排。由上述人员出资,经张四界本人及指使林怀祥、林建竹、林朱龙等人寻找海地主,通过与海地主合作抢建渔排,并以林怀祥、林建竹等人名义领取补偿款的方式,骗取国家补偿款合计3968.3万元。2020年9月,诏安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张四界有期徒刑13年。张四界不服提出上诉,漳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据张四界供述,2009年至2010年间,他叫林怀祥抢建渔排88排,获取政府补偿款230多万元,其中164万元付给抢建渔排的官员。另外,他还通过林怀祥或自己找到海地主共抢建了2000多排,其拿到的补偿款为3000万元至4000万元。张四界说,林怀祥、林建竹、林朱龙等人只负责帮忙联系有空海地的海地主,组织扎排、拖排及将赔补款汇总给他,由于他跟那些官员抢建渔排是违法违纪的事情,他就没有告诉他们是跟官员合作抢扎渔排,最多是说有朋友来找他抢建。


林怀祥是张四界表弟,自2002年起二人一起合作养殖鲍鱼。林怀祥对财新表示,2016年3月底张四界被带走后,他跑到湖北,2016年7月16日在湖北鄂州被抓,后被带回漳州关押。“他们说张四界让我安排海地主抢建渔排,这是没有的事,我没有承认”。


林怀祥多次对财新表示,张四界没有安排过他抢建渔排,他也没有联系其他村民寻找海地主抢建渔排。他还说,办案人员曾让他和张四界通电话,电话里张四界跟他说,“配合政府,完了好早点回去”,然后电话就挂断了。“我说没有的事怎么配合,就又被折磨了两天。后来只好答应配合,我一直被关到2017年1月16日,整整六个月。”


张四界后来也翻供,他惟一承认一起抢建渔排的是时任古雷镇镇长许德文。在2018年2月1日会见律师时,张四界表示,除许德文,与刘两溪等人抢建渔排骗取国家补偿款均不属实,“我不可能帮这些人做了那样的事情”,“笔录都是我被抓进去之后,经过长时间的折磨,没完没了的折磨,明确告诉我说选择了我,我就跑不掉,如果我不认,所有的村民都有抢建渔排,全部都要抓起来,如果我配合他们、听他们的,按他们的要求说,就放过村民”。


一位了解此案的人士透露,张四界被带走后,许德文就很慌了。“因为他是真有和张四界合伙抢建渔排,就怕牵扯到自己。后来他和纪委谈好了要去自首,争取从宽处理。”2016年4月8日,许德文主动投案。


判决书记载,2010年至2011年间,张四界与许德文共谋,在古雷镇岱仔村庙前海域及汕尾海域违法抢建渔排,由许德文出资12万元,经张四界指使相关人员抢建渔排,并通过以海地主林陆原名义领取补偿款的方式,骗取国家补偿款70.7万元,许德文个人得款36万元,林陆原个人得款34.7万元。


张四界供述,2010年六七月份,他和许德文在村里散步,许德文主动提出抢建渔排,张四界答应帮忙,就找亲戚林陆原具体操办。林陆原后来跟张四界说抢建了22排,张四界拿给他12万元,后来他陆续跟许德文要了回来。大概2011年初,林陆原告诉张四界,抢建的渔排政府已经确认登记了。


据财新了解,林陆原是张四界的表叔。林陆原的证言称,张四界问他别人都在抢建渔排,你怎么没有去抢建,“我说我没有本钱,张四界说他可以出成本给我抢建”。二人约定等获得补偿款之后按四六比例分成,张四界还说许德文要入股。2011年初,林陆原把36万元补偿款拿给张四界。


许德文也供述称,二期收海前他是驻岱仔村领导,2011年初,渔排确认登记工作全部完成,张四界将抢建的渔排编号报给他,“我才知道张四界是让一个叫林陆原的人抢建的渔排”。


2019年3月15日,许德文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他没有上诉。


财新了解到,张四界在接受讯问时曾提到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原副局长蓝志强,表示,“蓝志强也有出资抢建,现在我暂时记不清抢建渔排数和分给他赔补款的数额”。但最终骗补窝案的判决书并未涉及蓝志强。前述知情人士透露,蓝志强与张四界抢建渔排骗补一事最终未被认定,而是因其他犯罪事实被判刑。


张四界的辩护律师张磊表示,“从判决来看,涉案资金数额是混乱的。张四界帮助官员抢建渔排骗取国家补偿款,不但自己分文未得,还要倒贴数百万元,这是什么逻辑?”他以刘两溪、黄耀光案为例表示,判决认定张四界与刘、黄共同贪污430万元,但张四界本人找的海地主获得政府补偿款26万元,张四界通过林怀祥找的海地主获得241.1万元,这意味着张四界自己要倒贴162.9万元。另外,他认为张四界跟其他涉案官员属于共同犯罪,应该并案审理,但这一诉求并未得到法院同意。


村 民 抢 建


古雷征迁收海源于PX项目落户,这个项目命运多舛,原想建在厦门,但引发了一场大规模民众反PX邻避运动。2007年12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将PX项目从厦门迁至古雷。为此,古雷先后进行了三期收海工作,分别是2009年3月至6月、2010年8月至2011年6月、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


古雷征收骗补窝案主要发生在二期收海期间,征收范围为古雷港南港区,即下垵村和岱仔村海域。岱仔村位于古雷半岛南部,下辖岱仔、庙前、汕尾等七个自然村,张四界为庙前村人。


据公开信息,2010年8月16日,古雷重大石化项目收海工作召开誓师动员大会,时任漳浦县副县长何晓明介绍了收海工作方案,表示收海从8月11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奋战150天,历时5个月,全面完成1.6万亩收海退养工作。


就在古雷收海动员大会召开同一天,《古雷港收海骗赔一夜暴富》《古雷港千军万马骗赔忙》两篇帖子出现在网上,描述了当地村民抢建渔排的场景。文章称,2009年4月起,古雷镇从汕尾到下垵的海岸线,“天天人流如织,车水马龙,一派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人们不分昼夜、争分夺秒地赶搭渔排”。连续几个月,这里每天都有很多新渔排下水,多的时候一天有400个。2009年4月到2010年8月,该片海区新增加烂渔排不少于1万排。


前述文章称,村民反映有人出资叫他们搭渔排,约定获得赔偿四六开,出海面的分四成,出钱的分六成。“据说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安、边防的一些人员也纷纷加入造假渔排大军,其规模和速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2010年8月6日,漳浦县政府下发关于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公告,明确提出在2002年1月1日至今仍在使用海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视为补偿登记对象。公告强调,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告的海域内抢种或者抢建海域附着物,违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不予补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一位参与古雷二期收海的工作人员向财新介绍,当时确实客观存在抢建渔排的情况,甚至在工作组进驻之后,半夜都能听到渔船发动机的声音,这是村民在拉材料。“当时路上都设了关卡,防止村民把竹竿、泡沫拉进去。但古雷三面环海,他们利用晚上,从不同的方向,比如隔壁沙西镇、东山县、云霄县的码头用小渔船拉材料进来。当时用于通行的航道上都是满满的渔排”。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海域面积大,人员力量不够,一二十名执法人员看管几万亩的海域,根本管不了;另一方面当时政府重视程度不够,甚至有人出钱、有人出海地进行合作。


2017年9月,张四界在接受检方讯问时也表示,漳浦县政府在2008年出台的文件,规定在管制海地范围内不允许抢种种苗,不得新增和扩大养殖设施,但没有实质实施。一名庙前村村民告诉财新,当时海边一直有广播提醒不许抢种种苗等,但他们扎渔排的时候并没有人来制止。


多位村民承认,当时每家每户几乎都有抢建渔排,但这类渔排质量差、成本高。“因为大家都在抢,材料、人工都涨价,比如平时15元钱一根的竹竿涨到了30元,一个渔排的成本一度达到了近万元。政府按照三类补偿标准进行赔偿,因为抢建的渔排质量差,补偿标准很低,有人最后还赔了钱。”有村民说。


前述二期收海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收海指挥部考虑到了抢建这一情况,并将这些渔排登记起来,上报到了漳州市政府。到底要不要补偿,如果补,按照什么标准?经市长办公会开会研究,最终决定给予补偿,“毕竟群众也投了成本进去”。


据2010年12月25日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出台的古雷港南港区海域使用补偿方案,二期收海范围包括外围区9788亩,核心区6990亩,共1.6778万亩,主要养殖模式有网箱养殖、筏式养殖,涉及养殖户总数2042户。重点养殖模式和品种为网箱鲍鱼养殖,分板竹和竹排两种,集中在核心区。此次收海涉及下垵、岱仔两村全部养殖用海,收海后两村大部分村民基本处于失业状态,因此,对养殖户的补偿要在《福建省海域使用补偿办法》框架下,考虑养殖户生存实际予以就高。


财新拿到的一份2011年5月26日古雷港收海工作基本情况介绍显示,根据航拍现状图,区分不同的材质、养殖品种、养殖量和养殖区给予补偿。主养区一级鲍鱼板排每平方米386元,竹排每平方米360元,鱼类排每平方米255元,二级排按一级排的50%,三级排按一级排的30%,无级排按每平方米53元;浅水区一级排每平方米132元,二级排每平方米106元,三级排每平方米79元,无级排每平方米53元;航道区统一按每平方米52元。以每排200—220平方米计算,主养区补偿标准为:一级排约7.7万元/排,二级排约3万元/排,三级排约2万元/排。


根据判决,张四界和涉案官员共抢建了1600多排渔排。李益民的妻子王小霜说,在案材料中所谓抢建部分渔排中,有427排一级排位于主养区,赔偿款总额2769万元,约占142户渔民抢建渔排赔偿款5595万元的一半,总面积超过7.5万平方米。“根据当时的管控情况,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这就相当于把房屋拆迁中的主屋认定为抢建”。


陈木枞也表示,补偿方案是层层呈报,经过县、市政府审议通过才去执行的。“补偿方案有一定的合法性,不是乱补偿的”。


据财新了解,在张四界接受调查以后,庙前村上百名村民或被带走,或被叫去问话,要求承认帮张四界抢建渔排骗取补偿。多位村民说,当时只要签字承认和张四界合伙抢建渔排就没事了,也不用退钱。


还有几位村民遭到关押,并被要求退赃。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称被关了66天,一度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他们一直说我犯了多重的罪,给我戴了手铐和脚镣,一天只让睡不到两个小时。”但他坚决否认帮张四界找海地、抢建渔排,“我只有一块自己的海地,绑了8个渔排,全部都是实际养殖的”。最终,他在2009年底建的4个渔排被认定为抢建。2016年9月,在家属退还了26万余元后,这位村民被取保候审,一年后被解除取保候审。


“我和张四界没有任何经济往来,在张四界当上村主任后,我和他也很少接触。”该村民表示,“补偿标准都是合理合法的,当时政府是认可的啊,那时候还一直催我赶快去签约。要是认为是抢建,不补给我们不就行了?”


张四界案开庭期间,多位村民守候在法院门口,要求出庭作证,但未获准许。


从阳光收海到骗补窝案


2012年10月,福建官方报纸发表系列报道,表示仅用150天,古雷完成收海1.9万亩,涉及1.95万座渔排和全镇一半人口,称赞为“古雷奇迹”。时任漳浦县纪委书记刘军也表示:“由于每户渔民的海域和渔排数据非常准确,补偿很精确,怎么补、补多少都是公开透明的,实现了阳光收海、和谐收海。”


上文还提到,项目一启动,漳浦县纪检监察机关就主动跟进,全程监督。同时,漳浦县制订集体议事制度,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对于资金监管,漳浦县采取金融机构划转、一户一存折等办法,确保党员干部不沾钱。补偿公示发布7天后,经工作组、镇村干部、群众等一起现场核定并共同签字,才可发放存折。“此举杜绝了资金被截留、挤占等腐败现象”。


但到了2016年3月,随着张纯东、张四界、许德文等人先后被查,一场反腐风暴席卷漳浦县官场。知情人士告诉财新,当时漳州市从各区县公、检、法等部门抽调了数百人组成调查组,由漳州市纪委统一指挥。时任漳州市纪委常委林文井为古雷案专案组组长,直接向时任漳州市委书记陈家东汇报。


许德文的判决书中提到,2016年10月25日,漳州市纪委、漳浦县委在古雷经开区管委会召开古雷征迁收海违纪违法“以案释纪”大会。会上,许德文现身说法,认错悔过,对其他涉嫌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问题起了敦促作用。


陈木枞也参加了这次会议。“参与过古雷收海的主要人员都有参加,主要就是讲如果有经济问题要去自首。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自己心里面很坦荡,当时感觉这事跟我没有任何关联。”陈木枞说。


财新从多方了解到,古雷骗补窝案中除被查办的官员,还有20余名官员被要求退赃,金额总计七八百万元。他们退赃后未受处分,目前均正常工作。


2017年2月28日,《闽南日报》在《以实施“两个责任”清单管理为抓手 漳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文中写道,2016年,漳州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古雷石化项目征迁骗取补偿款窝案,目前该案已党纪政纪立案19人,其中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10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涉及乡镇、村干部50多人,涉案金额近亿元,产生了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前述知情人士对财新表示,古雷二期收海时第一次航拍和第二次航拍数据相差了7000排左右。“补偿差不多要多花1个亿,但这经过了漳州市政府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是政府决定要赔的。这可能也是涉案近亿元的由来。起初漳州是要把这个案件办成全国典型的大案要案,现在没什么声音了。”


2016年领导查办古雷骗补窝案的时任漳州市委书记陈家东是福建长乐人,长期在林业系统任职,并曾援藏三年。结束援藏返回福建后,陈家东历任宁德市委副书记、市长,福建省林业厅厅长,漳州市委书记,2016年底交流至厦门,次年1月当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为副省级高官,直至2022年初卸任。


2022年2月25日晚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陈家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前一天,张四界委托律师向漳州中院提交了申诉状,他坚持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仲若辛丨有关补充侦查的那些程序之辩与短兵相接
下一篇: 仲若辛丨限制近亲属旁听庭审的依据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