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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小伙“倒卖车票”案二审改判,刑期从1年6个月减至11个月,
后天刑满释放,罚金124万没变
来源: 华商报     作者: 李华     更新时间: 2020-01-09    分享到

2020年1月9日,刘金福“倒卖车票”案在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宣判


▍记者 李华

▍来源 华商报


2020年春节临近,春运一票难求正在上演。1月9日,华商报持续关注的江西小伙刘金福“倒卖车票”案二审改判,由之前的1年6个月改为11个月,按羁押日期折算,刘金福1月11日就将刑满释放。


“春节即将来临,很多平台还在从事着同样的业务,让这份有罪判决颇显尴尬。但他(刘金福)能回家陪年迈的父母过年了,这种特意安排,也让我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刘金福的二审代理律师仲若辛在微信上如是说。从一审到二审,刘金福的网络代抢行为是否构成倒卖车票罪,争议不断。从一审辩护律师曾庆鸿,到二审辩护律师仲若辛、张进华,均坚持为刘金福做无罪辩护。


>>宣判


网络代抢判刑11个月并处罚金124万


2020年1月9日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的判决书


1月9日,华商报记者获得的南昌铁路运输法院(2019)赣71刑终8号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二审认定刘金福帮人并处罚金124万元的行为构成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没收电脑手机等犯罪工具,并处罚金124万元。刘金福非法获利34.242万元上缴国库。


法院二审认定,刘金福高价倒卖车票,票面数额达1327538.5元,非法获利342420元,其行为已构成倒卖车票罪。刘金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二审期间认罪悔罪,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刘金福予以从轻处罚。


判决书显示,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12日起至2020年1月11日止。


法院审理认为,刘金福使用抢票软件,通过自动破解12306网站的登录验证图片,实现多账户同时登录、多线下单、重复登录不间断刷单、自动移除冲突乘客等功能,取得了在12306 网站抢票的优势,侵害了其他旅客平等的购票权,扰乱了铁路客运售票秩序。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认为,刘金福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质,自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抢购车票3749张,票面数额130多万元,每张加价50元至200元,非法获利34万余元,超出高价、变相加价票面数额5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2000元以上的标准,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法院认为,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实名制后修订的《铁路法》第27条明确禁止倒卖旅客车票,《刑法》第227条明确将倒卖车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入罪,因此认定刘金福的行为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与其他出售劳务获取价值的行为有本质区别。


2019年9月17日,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定,刘金福以营利为目的,注册935个12306账号,利用抢票软件,在12306网站订购火车票,以每张50到200元的加价倒卖给购票人,非法获利31万余元,涉案火车票票面额累计123万余元,遂以倒卖车票罪,判处刘金福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24万元,没收犯罪所得31万元和犯罪工具。


2019年9月10日,刘金福倒卖车票案在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


2019年11月30日,刘金福代抢火车票案二审开庭(庭审直播视频截图)


>>重罚


律师:法官称124万罚金执行时再考虑


二审虽然刑期减了,但井冈山小伙刘金福仍然面临124万的罚金。刘金福案二审辩护律师仲若辛向华商报记者解释,“这是按照票面金额算的,我跟法官说,这个数额对这个井冈山革命老区贫病交加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法官说执行的时候可以再考虑。”


罚金和退赃在井冈山可买两套房


“在井冈山市新城区,124万元罚金+34万元退赃,至少是买两套房子的价格。”1月9日,刘金福案一审辩护律师曾庆鸿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罚金太重,他表示:“刘金福后天(11号)就可以回家了!二审改判来之不易,主要是媒体呼吁,引起社会关切,百姓认为刘金福的代购票行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公众的朴素情感影响了法院的裁判。”


“感谢华商报记者对案件的关注”


“我们真的尽了全力了,是否申诉,等刘金福出来他自己决定吧。我个人认为这个案件是无罪的,取得这样的结果实属无奈。”1月9日,刘金福案二审辩护律师张进华对华商报记者表达谢意,“感谢华商报记者对案件的关注!”


判刑棒打鸳鸯 庭审没见20岁女友


2017年,正是看到第三方购票平台可以替人抢票的商机,刘金福决定从浙江回家乡创业,他花费2万元以包年包月等形式购买抢票软件,在网上发布信息,帮人代购车票。2019年2月11日,赣州铁路警方在井冈山市一小区内将刘金福抓获时,他正在使用抢票软件抢购车票。警方认为这是一起利用抢票软件在网上恶意抢票加价兜售的特大网络倒卖火车票案。


2019年2月,警方抓获29岁犯罪嫌疑人刘金福时,他正在操作抢票


30岁的刘金福在案发前曾谈了一个20岁的女友,在医院药房工作,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因为刘金福被判刑,有可能会棒打鸳鸯。案子开庭前,家人曾问过刘金福的女友,如果被判刑,是否愿意等男友出狱,但她没有直接答复。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几次开庭,这位女友并没有参加庭审。


>>争议


车票实名制下第三方平台抢票合法吗?


普通乘客无论是在第三方购票平台花钱去买加速包,还是通过黄牛党高价买票,都会被中间商赚取差价。刘金福案之所以在国内引发极大争议,就是使用抢票软件收取服务费帮人网络代抢是否属于倒卖火车票。


被告人不知道网络代抢是否属于倒票


2019年11月30日,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二审庭审现场,刘金福曾当庭表达了自己对代抢和倒卖的困惑。“我也不知道网络代抢是否属于倒卖火车票,但是我觉得大公司也在做,因为用户可以找我抢,也可以找第三方平台抢,我也并没有强迫他们的行为。”


从一审到二审,刘金福对案件事实部分的认定并无异议,但是对在火车票实名制购票的背景下,他利用抢票软件的代抢行为为何会被视为倒卖车票罪,他一直无法理解,这也是该案一大争议焦点,2019年以来华商报对此曾持续进行报道,引发央视的关注。


该事件引发央视关注


律师:很多抢票平台并未作为犯罪处理


一审庭审中,刘金福的辩护人曾庆鸿律师表示:“我们总的观点就是在实名制下的代购火车票,收取劳务费这个行为,是一种民事代理,与我们《刑法》规定的倒卖是有本质的区别。”


二审庭审中,刘金福的辩护人张进华律师表示:“因为法无明文规定的禁止,很多抢票的平台,事实上是并没有作为犯罪来处理,包括和刘金福从事同样业务的软件,和刘金福的运营模式是一样的,也是在有偿收费,这些大面积、大规模的代购行为,都没有作为犯罪来处理,那么刘金福就更不应该作为犯罪来处理。”


检方:有社会危害性破坏他人公平购票权


检方认为,刘金福抢到票以后,12306网站会自动生成火车票的电子订单,再交给实际购票人之前,刘金福实际控制了这一电子凭证的所有权。同时,刘金福通过购买专业抢票软件,多账号登录,不间断进行抢票行为,侵害了国家对火车票的管理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破坏他人的公平购票权,增加了12306网站负担。


二审庭审中,审判长指出:“诉辩各方争议的焦点本庭归纳如下:一是被告人刘金福代为他人购票以后,收取佣金的行为,是代办铁路车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行为,还是正常的民事代理行为;二是被告人刘金福使用抢票软件的行为,对国家对铁路火车票销售管理秩序是否有侵害,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


专家:第三方购票平台存法律灰色地带


同样是加价抢票,第三方购票平台的行为是否也侵犯了铁路部门的购票秩序和普通旅客的公平购票权呢?如果刘金福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么第三方购票平台是否也涉嫌犯罪呢?这是刘金福案同理推断引发的另一大争议。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在二审庭审中,检方认为第三方购票平台的行为与刘金福的代人抢票行为在法律上并无必然联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央视记者采访表示:“他(刘金福)实际上购买了数百个假的相关身份,而且用破坏性的程序来购票,所以他既可能损害了这个计算机的程序安全,而一般的第三方购票平台呢,一般都有相关资质,只不过在抢票的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带宽,再包括相关程序加速,当然了,这也不是一个完全合法合规的行为。”


朱巍表示,这种抢票的服务费,既可以通过购买特殊服务比如极速抢票来进行,也可以通过现在比较流行的分享朋友圈,利用朋友来帮忙加速的方式来进行,也就是说在第三方平台上,收的这个额外的费用,它的性质认定应该是一个网络服务费用。但是也有专家表示,虽然在抢票方式和收取费用的性质上有所不同,但是两者同样都侵犯了设置倒卖车票罪所保护的法益。


朱巍指出,“有的人说第三方平台有资质,平台有购票的资质,它是接到12306渠道,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没有加速的资质呀,你不能这样搞加速啊,现在有这种极速抢票,而且收的溢价费用高达几十块钱,其实不亚于这个被告人所收的费用,那老百姓不一定了解这里面的性质到底是什么,我觉得要有个统一的说法。”


朱巍认为,第三方购票平台现在出现的法律灰色地带,实际上也是在牺牲那些没有使用这样服务的人购票的合法权益为代价的。很多人没有用这样的一个加速服务,那自然就买不到票,且如果大家都用这种相关服务的话,12306平台承载的压力是承担不了的。所以专家认为,法律上应当对个人以及第三方购票平台的行为,有一个明确统一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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