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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若辛丨柿子总拿软的捏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作者: 仲若辛     更新时间: 2019-07-21    分享到



▍作者 仲若辛


法学教授周永坤昨天发了一篇文章,叫《请给律师一条活路》。因为伍雷律师将被吊照的消息也在同一天转得沸沸扬扬,所以我看了题目,还以为周教授像何兵教授一样,在为伍雷喊一嗓子,看了文章才知道不是。


周教授的文章,是针对苏力教授的《评张扣扣案律师辩护词:法律辩护应基于案情和事实!》而来。文章梳理并批评了苏力教授文章中对于张扣扣律师的批评,说苏教授“对律师横加指责,政治上非难,对律师行业非难”。文章说到的“请尊重律师,请善待律师,请给律师留条路。”这些提法,我非常认同,心有戚戚。但《请给律师一条活路》这个题目,用于批评苏教授文,我总觉得题不对文。当然,要是写给山东省司法厅的,这个题目就太好了。“对律师横加指责,政治上非难,对律师行业非难”,这些用语也许更切合。


引起这番讨论的张扣扣律师辩辞,褒者有之,贬者有之,周教授把另一个教授对一个律师个案辩辞的批评,上升其到对整个行业的否定,进而提出给律师一条活路,我总觉得稍微上纲上线了点,帽子戴大了。


当然,苏教授的文章,将张扣扣律师的个案执业行为,放大到整个行业现象,也是有失偏颇。毕竟,即便是辩得不合适,也不是说每个律师都是那样的;毕竟,张扣扣律师在其他案件中,也未必如此辩护。但重点是,是谁不尊重律师?是谁不善待律师?又是谁,不给律师留条活路?


曾为平反多起冤案做出重大贡献的伍雷,因五条办案方面的微博,面临被吊照,之前也有律师被吊照。我看这一个个吊照,就像剥白菜帮子。之前把最外层的杨金柱剥了,然后就轮到伍雷了。伍雷之后,必然还有一个在最外层的。一直要剥到像张扣扣律师的辩辞一样,外表光鲜好看为止了。从周教授的文章看,周教授应该也看明了这一点。因为周教授的文章说,“中西法律文化最大的差异在于律师之有无,律师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法治之能否。清末最大的进步在于引进律师制度,1949年以后最大的失误正在于消灭律师,律师95%成了右派!改革开放在司法方面最大的贡献毋宁是律师制度的建构。现在死磕的没有了,辩护词要审查,律师行要建立什么东西,律师离‘自由职业’不是近了,而是远了,还要怎么样?别忘了人类的基本经验:没有律师,人类将处于恐怖之中!”


所以周教授一定知道,和其一样作为教授的苏力教授,手里不握权杖,也没有权力作用于是否尊重律师,是否善待律师,是否给律师一条活路。有权决定的,是律师在一个个个案中遇到的那些警察、法官、检察官,还有一吊致命的行业主管部门,比如山东省司法厅。至于教授们,也就是说说而已。(当然,这种说说也很重要,回看二十年来的刑事辩护的法条改变,说明教授们说多了说常了还是管用的。正如周教授可以说说,同为法学教授的苏力教授也可以说说。观点不同,但都可以说说,让不同的声音得以释放,不正是正直的法学教授们的价值追求之一吗?)


所以周教授内心肯定明白,是谁不给律师一条活路。那么,周教授的文章,不仅太过拔高了苏教授们的格,而且,批苏教授们而非山东省司法厅们,就是柿子总拿软的捏了。


2019年7月21日,写于金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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