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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若辛│轮回(二):两起命案已平反
当年的审判长却还在申诉的路上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作者: 仲若辛     更新时间: 2018-07-09    分享到

2018年4月1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安徽涡阳“五周杀人案”,改判周继坤、周在春、周家华、周在化、周正国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无罪。平反后,周在春跪在地上,高举无罪判决书痛哭。图/财新记者 萧辉


▍文 仲若辛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2018年4月1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发生在二十一年前的安徽涡阳“五周杀人案”,改判周继坤、周在春、周家华、周在化、周正国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无罪。此前的2014年9月24日,安徽省高院在宿州中院开庭审理另一起十九年前的命案,“阜阳五青年杀人案”,2015年7月17日,法庭宣判张云、张虎等五名被告人无罪。


这两起重大杀人冤案均系阜阳司法机关出品,侦查人员、公诉人员、一审合议庭人员,均为同一拨人,一审的审判长,均为一个名叫巫继成的法官。世道轮回,这名前法官,已被判刑八年,如今正在申诉的路上。


“五周杀人案”,从无罪到死刑


1996年8月25日深夜,安徽省涡阳县大周庄发生灭门命案,周继鼎一家五口被砍,一死四伤。公安机关历经周折,将同村村民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作为嫌疑人抓捕。这就是著名的“五周杀人案”。


“五周杀人案“开庭审理时,十几名证人全部推翻了之前的有罪证言,并控告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暴力取证和非法关押。五名被告人也纷纷表示受到残酷的刑讯逼供,之前有罪供述全系被逼出来的虚假供述,五人均有案发当晚不在案发现场证明。此后,因为“矛盾点多”,合议庭及审委会全体人员一致认为应判无罪。


就在审委会研究定下无罪结果之后的第二天,1998年10月16日,被害人父亲周继鼎在审判长办公室喝下一瓶农药,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周继鼎自杀后,宣判停止,各级领导和机关开始了一些列的请示、汇报,批示等流程。参与本案批示的有当时的省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书记、市长、市政法委书等。完成各级请示、批示之后,1999年3月29日的第一次判决,结果发生了惊天逆转:本来确定无罪的判决结果,变成了两人死刑、一人无期徒刑,两人各十五年有期徒刑。从无罪到死刑,司法良知姑且不论,法官的心理素质,强大到超乎你想象。


全体被告人都提起上诉,安徽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阜阳中院在另行组成合议庭重审后,将第一、二被告人的死刑立即执行改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被告人刑期不变。


被告人再次上诉,2000年10月,安徽高院作出了“留有余地”的裁定,维持了重审后的第二次一审判决,最终裁定,两人死缓,一人无期徒刑,两人十五年有期徒刑。就这样,经过四次审理之后,五名当事人被送往监狱服刑。


之后是艰难的申诉历程(此处省略一万字)。十八年后的2018年4月11日,安徽省高院再审宣判:周继坤等五人无罪。此时,距他们蒙冤被抓已经二十一年。


“五周杀人案”一审第一次开庭,辩方申请了十八名证人出庭作证,这十八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威胁、利诱、殴打和非法拘禁,其中证人张侠、周杰、周在荣、周开慧四人因涉嫌包庇罪和伪证罪多次被刑事拘留,关押总时长将近两年。自侦查阶段起,安徽省多名律师为该案提供法律援助,但律师在履职期间多次受到公安机关阻挠,律师会见笔录不准带出看守所,当事人书写的关于被刑讯逼供的控告材料也不准带出看守所。随后参与本案辩护的安徽省著名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静洁被公安机关威胁抓捕,后经过省司法厅、律协和省检察院协调才得以保全自由。随后律师代理各被告人持续坚持上诉、申诉等工作,直至冤案平反。


或许是善恶有报,当年对此案做出批示的原阜阳市委书记王怀忠,后来升为安徽省副省长,但此后不久因职务犯罪被组织调查,2004年被执行死刑。


“阜阳五青年案”,戴罪十六年


“五周杀人案”发生前两个多月,即1996年6月初,阜阳市颍泉区王庄村也发生了一起命案,17岁女青年黄英遇害。1998年12月23日,时隔两年半,此案专案组成立。1999年春节前夕,搁置已久的该案忽然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火速侦破,张云、张虎等五名青年被抓。此后的三年,“阜阳五青年案”经历了三次一审,三次二审,共计六次审理。


巧合的是,“阜阳五青年案”和“五周杀人案”的侦查机关均为阜阳市公安局,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均为阜阳市检察院和阜阳中院,两个案件的一审公诉人和一审审判长均为同一人,甚至连律师都是同一拨人。


“阜阳五青年案”审理期间,五名被告人均称遭遇刑讯逼供,有罪供述不实。张云说,审讯期间,他因受刑过重,还曾被以化名送往医院救治。卷宗显示,五名被告人屡屡被提至外县派出所审讯。张云在派出所一直做有罪口供,但一到看守所就翻供称自己冤枉;其余四人也一度在看守所翻供称自己未参与杀害黄英。不仅五名被告人,本案的两名关键证人——刘方军、张奇也控诉警方刑讯逼证。刘方军称,警察曾用枪抵住他的头说,如不交代,一枪打死,就说拒捕。


但他们还是等来了有罪判决。1999年9月,阜阳中院一审判决:张虎因土地纠纷,纠集张云、张达发、许文海、吴敬新将刘某杀害,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张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张虎、吴敬新、许文海、张达发无期徒刑。被告人上诉后,安徽省高院裁定该案“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阜阳中院重审。


2000年10月,阜阳中院第二次审理该案,认定的事实、证据和判决结果与第一次审理一致。上诉后,安徽省高院再次裁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又一次发回阜阳中院重审。


2011年,阜阳市中院对该案第三次一审。此次审理虽然认定五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量刑比前两次一审大大减轻,判处张云无期徒刑,张虎有期徒刑十五年,许文海、张达发、吴敬新各有期徒刑十年。2002年,安徽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称原判“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


幸运的是,案件得到了媒体充分关注。2014年9月24日,安徽省高院对此案开庭再审。2015年7月17日,戴罪十六年的五名被告人被法庭宣告无罪。


尚军、刘家义、张自民,三任院长均落马


两起冤案平反之后,人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安徽阜阳接连发生重大冤案呢?法院为何未能守住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当年的阜阳中院院长今何在?答案是,三任院长均落马。


2007年1月31日,新华社曾以《阜阳市中院两任院长获刑 分别被判13年和9年》为题发布消息,其中刘家义在任利辛县委书记、阜阳市中院院长期间收受贿赂,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张自民于2004年接任刘家义任阜阳市中院院长之后收受贿赂,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两天后的2007年2月2日下午,原阜阳市中院院长尚军(女),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尚军、刘家义、张自民,前后三任院长连续主政阜阳中院十几年。公开资料显示,尚军于1992年1月至1997年8月任阜阳地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刘家义1992年11月任阜阳地委政法委书记,1997年8月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党组书记,同年12月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张自民1984年起在阜阳中院工作,任一届利辛县法院院长后,转任阜阳中院副院长,2004年底任院长,直至2005年落马。资料表明,前后三名院长和两起冤案均有交集。


2005年,阜阳中院腐败窝案的盖子被全面揭开的时候,两起冤案的一审审判长巫继成已经是阜阳中院刑一庭庭长。当年和他一起落马的,还有阜阳中院副院长王建民、朱亚,中院执行庭庭长王春友、副庭长尚杰,经济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和平,经济审判第二庭庭长董炳旭、副庭长薛懿,刑二庭副庭长李先义,等等,总计十余人。


巫继成,前法官还在申诉路上


正义已然迟到,但究竟没有缺席。两起重大命案平反了,但这两起命案当年一审的审判长巫继成,如今却在申诉的路上。


巫继成提供给财新网的信息显示,2003年,他先是因受贿被“双规”,开始给他定的金额有十多万,后来认定的金额是9万多,他自己认为只有2万多。让他不能接受的是强奸罪名。他认为,办案单位说他利用职务之便强奸猥亵了一名想给丈夫办假释的女性,还说他与一名少年犯的母亲发生关系,帮助她的儿子逃脱法网,这是莫须有的罪名。他说,“五周”的案件中,周继坤的弟弟周继锋因为不肯作伪证,就被公安强加了强奸罪,后来被证明强奸是子虚乌有的。


巫继成说他也遭遇了非法逼供。“公安要我承认,我不承认就不让我睡觉,我有高血压,最终被逼得没办法,他们给我一张白纸,我就按照他们写的照抄。我故意留了一个心眼,抄的时候,字间距拉得很大,而且在关键的情节表述时,我故意写错涂黑再写,我就是想表明这份供述不是我的本意,我是被逼的。”


2004年,法院认定其强奸罪和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巫继成“一直不服,在监狱中申诉,出来后也一直在申诉,但是没有人理我,作为一个前法官,我的维权路也很难。我今年已经72岁,我不想背着强奸犯的罪名走完我的一生。我想要回清白,但也有点灰心。”


巫继成对申诉之“灰心”或许不是个例。“五周杀人案”洗刷冤屈用了二十一年,“阜阳五青年杀人案”则用了十六年。同一拨人炮制的这两起案件,无罪案情十分明了,被告人均在庭上反映遭遇刑讯逼供,张云、张虎、张达发、许文海、吴敬新等五名被告人甚至当庭脱衣展示刑讯伤情,但均没有得到法庭重视。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在服刑期间常年申诉,但均杳无回音。若非东方早报、澎湃新闻等媒体关注,正义抑或永久缺席。前法官巫继成的“维权路也很难”,似乎正在演绎另一场申诉路漫漫的轮回。


在2013年张氏叔侄案重审的法庭上,张高平对法官们说的一段话广为流传,“今天你们是法官和检察官,但是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法官和检察官,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们的子孙也可能被冤枉,徘徊在死刑的边缘。”而这些年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证明,子子孙孙太久,轮回只争朝夕,或许就在当下。


作者简介:仲若辛,观韬中茂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河海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工作邮箱:zhongruox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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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财新网:《对话“五周杀人案”一审审判长:当年就知道是冤案》,2018年04月12日,http://m.china.caixin.com/m/2018-04-12/101233427.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8年7月9日。

2.财新网:《蒙冤21年 安徽“五周杀人案”再审宣告无罪》,2018年04月12日,http://china.caixin.com/2018-04-12/101233255.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8年7月9日。

3.江城晚报:《安徽阜阳5名青年杀人案再调查: 证人称被警察用枪抵头逼做假证》,2015年07月17日,http://www.sohu.com/a/23260204_115590,最后访问时间,2018年7月9日。

4.龙虎网:《三任院长"前腐后继"阜阳中院腐败案震惊全国》,2006年9月10日,http://news.sina.com.cn/c/2006-09-10/09289981713s.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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