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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新规丰泽第一案开审
仲若辛吴国阜律师出庭为林忠民辩护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作者: 邓庆文     更新时间: 2017-07-14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文 邓庆文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


2017年7月4日,林忠民受贿案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仲若辛律师、福建秋生律师事务所吴国阜律师出庭为林忠民作无罪辩护。


林忠民,原系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党委书记,自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23日被当地纪委双规三十四天。双规期间的2016年1月6日,该案由泉州市丰泽区检察院在纪委办案点初查。同年1月23日,林忠民被从纪委办案点带到丰泽区检察院办案区,推翻之前有罪供述。同日,丰泽区检察院立案侦查,林忠民被以受贿罪刑事拘留,2月2日被逮捕。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收受47人共60余万财物,被告人及多名证人均予否认,并对纪委及侦查机关疲劳审讯,威胁恐吓等违法办案行为予以揭露;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行贿3.1万元,被告人及所谓受贿人也予否认,并对之前所谓的有罪供述予以说明。


庭前,辩护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法庭就此召开了庭前会议。2017年6月27日,两高三部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案,也堪称新的排非规定出台后,丰泽区法院申请排非第一案。


此外,在6月份,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在全国部分法院开展“三项规程”试点的通知》,部署试点法院全面开展“三项规程”试点工作。“三项规程”,即《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并确定全国17个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的部分基层人民法院为试点法院,福建省泉州市列入试点城市。因此,本案审理程序是否公正,程序正义是否得以实现,非法证据排除能否启动,备受关注。


当庭的庭审因法庭只派发了十张旁听证引起被告人亲属不满,后法庭派发三十张旁听证,仍不能满足旁听需求,经辩护人与法庭协商,法庭允许到场人员旁听。


法庭调查伊始,审判长直接宣布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直接进入实体证据的举证质证。法庭此举引发辩护人的质疑。因为根据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法庭作出是否排除有关证据的决定前,不得对有关证据宣读、质证。


当天的庭审持续到晚上20时左右,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认为,法庭既不启动非法证据调查程序,也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法庭的所作所为,显然违背以上规定和举措,把以上所有的规定和举措架空,如果没有一颗善良的心,再好的法律规定都是一纸空文。


本案辩护人仲若辛律师和吴国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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