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著作 > 本站原创 >
 
仲若辛:电视连续剧《人民的律师》剧透(6-10集)
来源: 公众号刑辩若辛     作者: 仲若辛     更新时间: 2017-04-26    分享到


▍作者 仲若辛

▍来源 公众号刑辩若辛


《人民的律师》是由周若森编剧的当代刑辩律师题材电视剧,由陈有西、杨学林、朱明勇、周泽、斯伟江、迟夙生、杨金柱、陈光武、李金星、杨名跨、段万金等友情出演,已经摄制完成,尚在最后制作阶段。


该剧通过对小河案、北海案等案件的辩护过程展示,讲述了当代刑辩律师维护公平正义、侠肝义胆的感人故事,以及维护执业权利、追寻法治梦想的艰辛历程,将于2018年3月28日在若森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敬请不要期待。


庭审现场


第6集 走廊听审


场景1:国徽高悬。昌南大学原校长周文斌受贿、挪用公款案庭审现场。


周文斌案在公诉人出示完证据后,辩护人朱明勇提出申请新的证人出庭和调取新证据,话没说完就被审判长打断,审判长让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辩护人发表意见认为:刑诉法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调取新的物证这个环节被法庭漏掉了;法庭漏掉了一个法定环节,现在法庭调查还没有完成,还不到法庭辩论的阶段。


审判长说,辩护人不懂法律规定。朱明勇问:您所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审判长说,那我念给你听听,接着开始翻书,但是翻了半天,还是没有找到他想要的法条。所有人瞪大眼睛等他说什么,但是他什么也没有找到。


朱明勇说,审判长,我教刑事诉讼法多年,您不用找了,没有您说的规定。


审判长愤怒了:请法警,将第二辩护人带出法庭十分钟冷静,等他自己觉得冷静好了再自己进来。


被告人周文斌愤而站起。


审判长高喊:“你们都要听我的指挥!”


周说:“我们听法律的指挥!你明显违法了我们为什么要听?周强院长都说不要把律师赶出去,你还赶律师!那我也出去!”话音未落,周就被多名法警按住。


朱明勇被法警强行带出法庭,控制在走廊里,庭审还在进行。朱明勇在走廊里听到法官安排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


审判长:审限到了,案子开庭这么久还没完,被告人继续发表辩论意见。


周说我要等我的辩护人上庭再说;我和辩护人像一个球队,队员没到场怎么比赛。


审判长:他是他,你是你,你不说视为放弃辩护权。


场景2:国徽高悬。继续开庭。


周文斌发表辩论意见,引用南非总统曼德拉的故事,讲检察官走到曼德拉身边将案卷摔在地上说:我鄙视我所做的工作,我不想把你送进监狱。周文斌感慨道,在南非那样的国家还能有这样的检察官,难道我们的检察官就不能学学他们吗?


听到周文斌竟然讲到了南非曼德拉,三名法官轮番抢话直指周文斌,并厉声道:“不准讲南非,不准讲曼德拉。”另一位从来不说话的年轻法官也吼道:“我们是中国。”


公诉人也趁机发难:“周文斌,你是在歧视黑人吗?”


法庭秩序混乱,朱明勇插了一句话说:“不管是南非还是中国,法官都是人,都应该有起码的良心和底线。”朱明勇提出,希望审判长尊重被告人的辩护权,周文斌讲南非仅仅是他自己的一种辩护方式。


审判长叫来大批法警,将朱明勇强行抬出法庭。


朱明勇坐在走廊的一条板凳上,听见审判长让公诉人开始发表第二轮公诉意见。周文斌在表示抗议后被审判长警告:你如果不自己辩护就视为你放弃了辩护权。


朱明勇听着那位昌南大学毕业的女公诉人在法庭上语气高昂地念道:本案不存在任何非法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有完整供述,等等。


周泽律师


第7集  会见之门


廖建华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在押嫌疑人宁笑检辩护人。案件处在审查起诉阶段。当日,廖建华律师向省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刑检二科递交辩护手续,拿到了《移送起诉意见书》等材料。


当日下午,廖建华到达看守所,会见了宁笑检,四天后,再次会见宁笑检。


十天后,廖建华因办案需要,再次来到看守所要求会见,被看守所拒绝。


拒绝的理由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办案机关批准,律师必须持办案机关签有“同意会见”字样的专用介绍信才能允许会见。


问:为何前两次正常会见?民警答:前两次允许会见是因为值班干警不熟悉业务。


廖建华律师愤而向中级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要求确认市公安局在审查起诉阶段不允许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法,要求判令市公安局赔偿律师经济损失52.24元。


三个月后,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1)确认被告市公安局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许可原告廖建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由被告赔偿原告车旅费16元,误工损失18.12元,共计34.12元;(3)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承担。


市公安局不服一审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市公安局出示公安部意见:是否允许律师会见权是公安机关的权利,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市公安局的上诉,维持原判。


一年后,律师曲龙江、刘士贤以剥夺律师会见权为由将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定公安分局的行政行为违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区公安分局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七年以后。


律师周泽接受犯罪嫌疑人任世伟妻子的委托,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嫌疑人任世伟提供法律帮助。任世伟当年四月被省公安厅专案组采取强制措施,两个月后周泽提出会见申请。直到专案组侦查结束,将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周泽也没有见到犯罪嫌疑人。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同意会见。周泽律师在看守所被告知,会见必须得到专案组的批准。在近一年的时间内,周泽多次申请,都无法会见当事人。


周泽无奈之下递交诉状,起诉省公安厅,认为其不作为行为侵害了他的会见权。法院在当天下午以“诉讼请求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做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


周泽上诉。两个月后,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理由是,诉讼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的权限范围。


北京大学教授陈瑞华对记者说,最初,一些地方的基层法院对被拒绝会见的律师表现出了同情态度;上述案件中判决律师胜诉的法院,就属于这种同情态度的持有者。但是,随着这类行政诉讼被越来越多地提起,公安机关与法院在此类案件中的关系也出现了微妙的紧张。各地法院逐渐在这类行政诉讼的受理和审理中采取了天平向公安机关倾斜的政策。法院在关闭了行政诉讼这一救济之门的同时,却没有开启另一扇司法救济的大门,使得律师会见权仍然处于无法获得救济的境地。


李静律师


第8集 脱衣风波


这年8月的一天,早上8点半,女律师李静前往区法院办事。李律师这天要办两件事,一是去找法官协调一个鉴定的事情;二是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的开庭。


来到律师通道跟前时,李静被法警拦住不让进。法警说,法院领导通知10点半开庭,不让提前进去,让开庭后再办其他事。


虽然觉得,一名普通律师进法院,能得到领导的悉心安排,很不正常,但李静也没有因此和法警争执,而是在烈日炎炎之下,在法院外面等了两个小时。


等到10点半,李静要求进法院,被法警告知不允许走免检的律师通道,让走当事人的机器安检通道。


李静通过当事人通道的安检后,来了几位女法警将其拦截下,对其身体和携带的包再次安检一遍(包括仪器安检和人工安检)。结果是没有查到其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


四个女法警又强行把李挟持进一间小屋,并迅速拉上窗帘、反锁了门,要求李脱光衣服检查身体!


李静惊呆了,也吓到了,因为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李静本能地反抗,不同意脱衣检查。


为首一个姓赵的女法警伸手强行脱李的衣服,因李奋力反抗而未成;另外三名女法警自己都很害羞,与这位赵某配合得不是很好。单凭赵某的力量,根本无法强行脱光李的衣服。


法警电话联系后,等待援军。四个人分四个方向挟持着李,李根本动不了。僵持一段时间之后,李静告诉她们:你们这是非法拘禁!我拼死也不会让你们脱光我衣服的,宣判的庭我不开了,我立即回家。


赵法警感到有点慌,称这是领导安排的,她再去向领导请示,然后让其她三个人看着李。李乘机拿到被她们扣留的手机,拨打了110报警并做了录音。


110巡警来到法院,没找到李,李在小黑屋里他们也看不到。巡警给李打电话,李电话被扣,接听不了,巡警没联系上就走了。


李乘机再次拿到手机报警,110巡警再次赶到,要带李和四人一起走,被赵拒绝。赵法警称是领导让她们这样做的,是职务行为,公安介入要经法院领导同意。


110出警的一负责人让她们等一会儿,他到办公楼找法院领导沟通,回来后告诉李:法院院长说了,这是法院的地盘,公安管不着。李问巡警,是哪个院长说的,该民警不予回复。


李问赵法警是哪个领导让她们这样做的?赵不回答。110巡警强行把李带出法院。


事发当日,李向相关部门举报,包括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纪委、当地派出所,但是这些部门均回复称不属于自己管辖。



第9集 取证被抓


村民赵国永到派出所报案,称许文生于强奸了他的聋哑妻子魏平。许文生被警察带到乡派出所,随后被关进看守所。许文生之子许少东委托麻广军律师担任辩护人。


县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强奸案。张玉兰等三名村民作为证人,出庭为被告人的无罪辩护作证。


律师麻广军对被害人魏平的聋哑语翻译者的资质提出质疑,并申请法院对被告人许文生是否具有性行为能力进行鉴定,当庭递交了书面鉴定申请书。


法庭宣布休庭。


休庭的第二天,县检察院与公安局将三名出庭作证的证人抓捕至县看守所,要求证人变更作证内容,承认是受麻广军律师唆使作了假证,并写下“证言”。三名证人被拘留30天。他们被释放后,随即就被非法拘禁和被刑讯逼供等内容写了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否认看守所内逼供出的“证言”。


有了看守所里证人的“证言”,县检察院以辩护人妨碍作证罪为名,对麻广军批准逮捕。


县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强奸案,再次传唤三名证人到庭,所有证人的证词与第一次开庭时的证词一致。三名证人走出法庭后立即遭到县公安局、检察院再次拘捕。


麻广军被捕案引起自治区律师协会的高度重视。律师协会派出核查小组赴该县城进行核查,随后向全国律师协会递交了核查报告。报告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许文生犯强奸罪的证据存在严重问题,办案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


由强奸案引发的律师“涉嫌妨害作证案”开庭。县法院一审判决麻广军律师无罪。


县检察院不服一审判决,提出抗诉,要求改判。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麻广军律师最终被无罪释放,从“获罪”到获释,在看守所内被羁押了210天。


乐平案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口申请阅卷


第10集 烛光点点


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被杀,女友郝强同案失踪。2年后的清网行动中,中店村村民黄志强、程立和、方春平和程发根被捕,另一“嫌疑人”汪深兵在逃。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判处四人死刑,高院最终改判死缓。在狱中的13年间,四人拒不认罪,称被刑讯逼供,一直申诉,无果。


先后50位律师介入此案。律师们将这起案件的疑点概括为“八无”:无作案时间;无指纹鉴定;无犯罪工具;无埋尸现场;无分尸现场及痕迹;四人无身溅血迹之陈述;无赃物去向;无共同故意,有的被告人间毫无交往。


张维玉律师介入此案,多次向高院递交材料,申请阅卷,但一直未得到答复。


捍卫阅卷权,行为艺术抗争。律师们和申诉人家属在高院门口静坐,白天喊话,晚上燃烛。张维玉说,我们自己也觉得这一行为有点过分,但实在是没办法了。


高院工作人员:你们觉得自己是不是个法律人?


律师:此举是守护法律之光;我们不怕丢人,我们希望高院也不要怕丢人。


律师们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阅卷不成,决不收兵,律师们此次捍卫律师阅卷权关乎整个律师行业的申诉阅卷,因为一旦此次阅卷失败,其他法院极有可能效仿,阻止律师阅卷。


十二天后的一个晚上,朱广阳律师与高院张院长通话。律师们连日来的诉求终于有了回应。张院长表示,该案高院并没有受到压力,省委书记是支持的,作了三点指示:公正办案;加快进度;和律师多交流,听取意见。张院长表示,高院已在调查,请耐心等待,有消息尽快通知。


三个月后,高院终于接受方春平等四人的申诉并立案。两天后,汉东市律师协会发布处分决定书称,律师张维玉“为申请阅卷,采取不合法的行为表达诉求”,决定给予其公开谴责处分。一周之后,代理律师们接到通知,前往高院阅卷。严华丰律师告诉记者:“非常顺利。”


第二年年底,高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黄志强等四人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四人无罪。至此,四人已喊冤十四年。


第三年年初,本案5名当事人在律师团陪同下向省检察院递交刑事控告书,要求对当年公安办案人员、检察员、审判人员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或徇私枉法罪进行立案侦查。


次日,高院通过官网微信发布“2016年工作亮点系列文章”。该案4名申诉人改判无罪被写进高院工作亮点。


乐平案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前申请阅卷


剧透暂且到此,

精彩还会继续。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仲若辛:动不动把律师赶出法庭有违法治精神
下一篇: 仲若辛:电视连续剧《人民的律师》剧透(1--5集)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