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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录(224)• 李志平故意杀人案
河北农民曾两获死刑均被撤销 警方32年未终止侦查
来源: 上游新闻     作者: 王鑫 王丹     更新时间: 2015-12-23    分享到

在河北老家的李志平。受访者供图



▍文 王鑫 王丹

▍来源 上游新闻


32年前,河北定州一农民在家中被杀。与死者同村的李志平被警方列为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此后,李志平先后两次被当地法院判处死刑,两次被河北省高院撤销原判。1990年,李志平被取保候审,他的嫌疑至今没有洗脱。


12月23日,上游新闻了解到,李志平已于22日再次向定州市公安局递交申请书,要求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


案件主办人破案后升职


32年前的一起凶杀案,改变了农民李志平的命运。


1983年6月19日凌晨,河北定州西城乡南町村村民宋英杰在家中遇袭身亡,其妻也被打成重伤。


当地警方勘察现场后推测,凶手是翻过院墙进入死者家中的。在排除了“谋财害命”和强奸杀人的可能后,警方把侦查方向确定为“仇杀”。案发当天上午前往山西大同的李志平很快进入警方视线。


在李志平打工的煤矿,时任定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案件主办人闫顺利取了李志平的脚印、掌纹、头发和带血的背心后返回河北。约50天后,警方将李志平带走。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李志平是因受不了警方的刑讯逼供,“交代”了“作案过程”。招供当天,警方宣布破案。不久后,阎顺利升任公安局副局长。


而在9年前,定州市平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四平也曾表示,李志平的作案证据不足。警方认定朱英杰是被木棒乱击致死,并提供了两根木棒,但木棒上没有丝毫血迹,无法确定其为作案工具。


再有,警方认定凶手是翻墙而过,并当庭出示了作案时穿的布鞋和现场掌纹记录以及从李志平手上提取的掌纹,李志平当庭试穿布鞋,鞋大不合脚,掌纹对比也不一致。


此外,当时在作案现场,门闩、插销、晾衣绳和屋外两侧的石台上都留有血迹,经鉴定,为A型血,而李志平为O型血。


两次被法院判处死刑


1984年11月6日,原河北省保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保定中院)作出刑事判决,李志平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李志平不服,提出上诉。12月2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北高院)撤销原判,发回保定中院重审。保定中院将案件退回保定地区检察分院(现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上游新闻掌握的卷宗材料显示,1982年4月,在其师傅李进才的介绍下,参加包工队去大同矿务局机修厂包工。此间,李进才与本村朱英杰因工程质量发生口角,李一气之下离队回家,李志平等7人也一同返回。李志平因未挣到钱对朱英杰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材料还显示,李志平的罪行“有证人证言,李志平作案时遗留在现场的掌纹和足迹,有现场勘验记录和法医技术鉴定证实”。


1985年9月2日,保定中院再次审理后认为,李志平“目无国法,报复杀人,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再次判处李志平死刑。


李志平不服,又提出上诉。1986年3月20日,河北高院又一次撤销原判。此后,案件被退回到定州公安局。1990年,定州公安对李志平变更强制措施,以“取保候审”将其释放。


李志平离开看守所后,踏上了申诉、上访之路。


公安机关至今未终止侦查


让李志平没有想到的是,案件在退回到定州公安局后,侦查卷宗“丢失”。后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卷宗被找回。


2005年,李志平得到了律师刘晓原的法律援助。此后,李志平还受到媒体关注。


2006年7月6日,定州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对李志平申请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答复意见书》,“决定解除1990年7月26日对你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



定州市公安局印发的《关于对李志平申请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答复意见书》


在被取保候审16年之后,李志平终于恢复了自由身。


然而,李志平的犯罪嫌疑并没有洗脱。同年7月11日,李志平向定州市公安局递交《要求撤销李志平“故意杀人”案申请书》。


9年过去了,定州市仍未作出终止侦查决定。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根据2013年1月1日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刘晓原说:“(李志平)从1983年被抓,至今蒙冤32年,还没有彻底结案。”


12月23日,上游新闻致电此前经常与李志平联系的原定州市公安局政委肖福娣。肖福娣称,她已在2012年退休,不了解案件进展,也“没有什么印象”了。


记者随后致电定州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庄春来,截至发稿前,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曾被打得皮开肉绽


1956年出生的李志平已年近六旬。


如果不是32年前的那件凶案,李志平也不会落到如此境地。家里分田分地时,李志平已经被判死刑,这些都没他的份;本来已经说好的一桩婚事,黄了;李志平被羁押期间,父亲含恨去世……


1990年,李志平走出看守所时,他已被关押了近7年。迫于生计,他前往吉林、北京、天津等地打工挣钱。挣到钱的李志平回老家盖了房子,也找了个老婆,不过至今膝下无子。


李志平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当年他受不了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才承认“杀人”。


“他们审了我一天一宿,不让吃饭也不给水喝,不说就用木棒、竹棍打我,我不会说,他们就教我,教一句我说一句。”李志平说,他被打得“皮开肉绽”,几年后都看得见伤疤。


让李志平受不了的,还有长期的精神折磨。从嫌疑人到“死刑犯”,再到嫌疑人。32年来,李志平一直在这两个身份中徘徊。如今,办案人员去世的去世、退休的退休、调走的调走,李志平已记不清有多少次到公安局反映问题,警方不是把“皮球”踢给检察院,就是让他等结果。


李志平说:“我已经被冤枉了32年,被折磨了半辈子,我不想再被冤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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