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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良心的负担:从林森浩执行死刑谈起
来源: 公众号汇业法律观察     作者: 徐炜瑾     更新时间: 2015-12-21    分享到


▍文 徐炜瑾

▍来源 公众号汇业法律观察

▍作者单位 汇业律师事务所


听说林森浩已被执行死刑,心里伤感。为林森浩辩护的唐志坚律师,与我同在汇业律师事务所,但我都不敢问他,因为想来他心里一定也很难过。



很多人会问我,你做刑事律师,会不会常常心里有矛盾?他们的意思是,做刑事律师,会给恶人辩护,是不是难免会存在口不对心的情况,是不是会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却过不了自己良心那一关。


我的答案是,是,我在工作中确实常常会觉得压力很大,良心上有负担,但是并不是因为你说的这种原因。


我辩护过的当事人,有杀人的,有抢劫的,有贩毒的,有索贿的,听起来确实有点吓人,但是老实说,我并没有觉得他们与我的本质有何不同。有人故意伤人,是因他邻居多次挑衅向他泼粪在先;有人杀人,是因出于兄弟义气年轻冲动;有人索贿,是因一时糊涂贪小便宜……


每个当事人,都有所牵挂的家人,或是父母,或是兄姐,或是子女。有很多人也许并不后悔他们所做的事,但是提到家人,不论他再坚硬,都难免热泪盈眶,无一例外。甚至那些家有孩子刚上小学的,即使身陷囹圄,也都还是会和我们一样,犯愁孩子学习是不是跟得上,作业有没有人悉心辅导。


我是基督徒,我深知包括我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义人,一个也没有。若有人自信自己不会做这些糊涂事,我只能说你对人性还了解得不深。既然易地而处,我都很难说自己会不会与他们做同样的事,既不觉得他们是什么十恶不赦之人,我又怎么可能对他们心存鄙视。



辩护律师听起来是很“炫酷”的工作——嗯,如果你刚好是一个坐不住办公室的性子,喜欢在各大看守所、检察院之间四处游荡,那这工作确实挺酷的——但不论如何,辩护律师的日常工作,和“炫”是基本不沾边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和电视剧演得不同,实践中大部分的案件都不是无罪辩护;电视剧也不会把律师在开庭前大量的书面、研究工作给拍出来;辩护人对面坐着的检察官也不是傻子,他们各个也都通过司法考试,反应机敏,不会被你说得哑口无言,搞不好还要将你一军;你右手边的法官也不是吃素的,他们会质问你,会打断你,会面无表情地告诉你:辩护人刚才的意见本庭不予采纳。


但,每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案子仍会有有意思的点。我们通过会见和阅卷,可以发现某个贩毒案,虽然警察不承认,但是这个案子是有线人的;可以发现某个过失致人死亡案,虽然有证人,但是他们的证词是有问题的。


有一次和我的老大张培鸿律师汇报案件,说了案卷里种种对当事人不利的点,张律师忽然升调,和我说:“你到底是检察官还是辩护人?我们辩护人拿到的永远是一手烂牌,但是怎么把烂牌打好才是我们的本事。”



总之,即使是感冒,你看个医生,也总比不看医生要来得强——因为医生是专业的,而你不是。可医生尽力治病,却不一定让病人得以痊愈。


我师兄阚宇律师的名言是:治得了病,救不了命。有人明明开始是感冒,最后却发展成为肺炎死了,往往就会给人一种印象,仿佛医生是罪魁祸首,实际上若一步步回看,医生每一步都做得没错,那这人死岂能怪医生呢?反之亦然,有人得了肺癌,医生也是依常规方法治疗,但这人肺癌竟得痊愈,医生当然功不可没,可这案例无法复制,有怎能说完全是因为医生妙手回春的本事呢。


律师也是一样,有一些案子明明已经山穷水尽,竟然最后判得缓刑,当事人和家属喜极而泣,可我也不敢邀功说全是我的功劳;有的案子明明无辜至极,当事人被判死缓,关到现在十几年了,竟然连申诉立案也立不上,我做完所有能做的,也就只能为他祷告,是很无奈,但我已尽力。


有一次在某个听证会开始前,张培鸿律师坐我旁边,和我说小声说了一句,我以为他会和我说“把你准备的说好即可”、“不要紧张”之类的话,结果他和我说的竟然是圣经《箴言》经文“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我深受感动。


律师确实是拿人钱财,却未必能替人消灾,但是我就把他这沉重的担子一同背在了身上,成了自己良心的负担——这良心的负担之重,根本非常人所能体会。于是在每个星期天晚上,我一边整理下周的工作大纲,一边会为我所有的当事人祷告一遍,也求上帝给我智慧,指教我做当做的事。我深知,他们的案子,看着是我在辩护,实际上每一件都还在上帝手里。


吁,若我不是基督徒,我一定做不了刑事辩护律师。



所以我工作中的压力并不来源于所谓“为恶人辩护”,而是那些我觉得该判缓刑的结果判了五年,该判三年的结果判了十年,甚至该判无罪的结果判了死缓。——这也就是在文首,我不愿与唐律聊林森浩案的原因,辩护人那种深深的无奈感,是很扎心的。


所有人都在为林森浩、黄洋的家庭难过的时候,有没有人会想起,斯伟江、唐志坚律师他们的感受。包括办过他案子的、批准他死刑的法官们,心里也一定不会好受:你和一个人见过,深聊过,对方真诚,把性命托付,最终却无能为力,忽然之间以后就见不到……是啊,明明大家没做错什么,他自己也承认了,可大家就是会心里难过。


看着电视里回放林森浩那张青春面容,大家开始为废除死刑呼吁。我作为基督徒,从来都是反对死刑的,因为我相信,除了上帝,没有人有权褫夺另一个人的生命,我们每个人都不比其他人来得善。且不说有大量冤案,等真凶归案、“亡者归来”的时候,被冤的人已不在;即使这人看似死有应得,但只要他未死,那他就总有机会听到福音,信主得救。


但是,死刑尚未废,林森浩却已死。我看到新闻,知道同为基督徒的斯律也有和林森浩传过福音,所以也只有在祷告里,祈求上帝已经赐下圣灵感动过林森浩的心——因为基督徒相信,死亡,不是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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