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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县长遭火箭提拔:公众不需要虚伪的答复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     作者: 赵丹阳     更新时间: 2015-12-13    分享到



▍文 赵丹阳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

▍作者授权发表


大多数人未及而立之年的时候,不少还在为“房贷压身”、“晋升无门”甚或“宝宝入学”等难题而愁苦。然而,“同在一片蓝天下”,神木县28岁的刘某已经准拟提拔为副县长啦!这等“火箭式”的提升,自然难孚众望,为此,当地公民麻某向人民政府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自称为了提高党政工作的透明度,强烈要求官方按照法定程序将刘某的履历予以公布,以正视听。


“本案”一经媒体发酵,三路意见纷沓速至:以“无情的鸟”为首的网友认为,无论是基于公民的知情权还是“打造阳光政府”的需求,高层领导都必须对其高度重视,尽快给出答复,切不可敷衍塞责、虚与委蛇,否则政府的公信力将在民众中荡然无存、消失殆尽;广东番禺的一位电影爱好者,昵称为“雪心罗”的人,则采取了漠然视之的态度,并表示“天朝官场乱象多,早已经见怪不怪了,回家‘把妹子’去啦”;最具特色的当属自我标注为“知名不俱”的大佬,他先是老气横秋的“揭露”说:“这个麻某必是准副县长刘某的死对头,或其政敌的亲戚朋友,要么则是以前跟刘某结过什么梁子……”而后,义正言辞的给上呈《信息公开申请书》的麻某扣上了“心怀不轨,借刀杀人”的帽子。


经过综合判察,我们不难发现,第一种论调虽然有些“四平八稳”的腐儒之气,但大抵还算理性客观。美中不足是所言太过粗略,仅仅主张“政府尽快给出答复”,而对于政府给出怎样的答复才算“平息物议”,却只字未提,难免显得虎头蛇尾。第二种观点则是典型的“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了,若人人均持此念,“有限政府”之论何以伸张?本就骄横任性的“公权力”岂非愈加张狂无忌、为所欲为?!


至于第三种看法,就纯粹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了,众所周知,“矫情饰貌,肆厥奸回”的现下,并未完全有效的破除了“期于有成,不问所以”的政治道统。因此,在如今,任何事情的“结果”也只能是多方博弈的“结果”,哪里有真正“怀瑾握瑜”的实质正义可言?我们又何必对“质询公权力”的麻某急于做什么道德攻击?即便他确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又能怎样?依然改变不了“刘某被火箭式提升”以及“官方严重违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一铁打的事实。


更何况,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近年来,年轻干部的提拔任用之所以屡屡遭到公众质疑,并不一定桩桩件件都有“别有用心”的人加以挑唆,而是相关部门在提拔任用年轻干部的过程中本身就存在一定问题。比如,湘潭市岳塘区拟提拔任用“90后女副局长”一事被质疑,经调查确系存在违规情况,湘潭市委组织部责令岳塘区委撤销对王茜拟任岳塘区发改局副局长的决定。又如,在山西临县,1978年3月出生的曹莉15岁即参加工作,获大学本科学历,网友质疑简历作假。经审查核实,1993年12月,时任临县副县长的曹莉之父曹兴旺在曹莉上高一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给曹莉办了招工手续;直到1996年7月曹莉在临县一中毕业后才开始上班。鉴于以上事实,临县县委于2011年12月22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决定免去曹莉临县安家庄乡党委书记职务,并提名免去其乡人大主席职务,同时县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回到“28岁女副县长遭火箭式提升”这件事情上,神木县政府若在媒体质疑过后,单单作出“惊弓之鸟”或者“亡羊补牢”之态,对大众回复几句姗姗来迟、徒具形式的只言片语,肯定远远不够。而应切实按照严丝合缝的程序,将刘某的履历加以公示。


愚以为,公示之中还必须包括以下四项,才经得起检验和追问。其一,公布刘某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以明证其担任此位绝非通过权力世袭或“隐性交易”;其二,公布刘某的自身品行和统御能力到底如何,是否符合“德才兼备”的领导标准;其三,公布刘某与众不同的“惊人业绩”,以顺应“社会功勋和全民监督机制”的发展;其四,公布干部选拔过程中刘某的民调支持率和官箴口碑,最为重要的是告知大家“决定提拔刘某的领导”姓甚名谁,以明确与推荐权力相匹配的连带责任。


1.公布刘某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以明证其担任此位绝非通过权力世袭或“隐性交易”。当下,造成“合法性”资源极大浪费的现象有三种,一是官二代接班,二是“恩俾侍从”主义,三是无处不在的权色交易。这绝非耸人听闻,相信大家对于江(中詠)、闫(宁)、常(骏生)、徐(韬)等等名字,还都耳熟能详。这四个人若非利益链不够牢固,促使其后台在众多力量的炮轰下选择了“弃车保帅”的战略考量,恐怕迄今为止仍未免职,依旧在“飞黄腾达”的路上。他们身体力行,让大家看到了什么叫做权力世袭的无所顾忌:公职招考作弊内幕不断升级,已经从所谓的“潜规则”进化到了给领导子女“量身定制”职位,有媒体总结出“交叉安排”、“提前内定”、“考试作弊”、“公示巧合”、“人才引进”等种种作弊手法。有专家认为,某些官员子女通过种种“安排”进入官场的现象已经普遍存在于各个层面、各种类型的公共部门。


在“政刑弛紊,贿货公行”的大背景下,“农二代”、“贫二代”、“民二代”们除了“恨爹不成刚(李刚)”之外,只能束手无策,自怨自艾,甘为下等,任人颐指气使。


当然,除却“任人唯亲”的恶象,“恩俾侍从”主义也是阻断“士庶合流”的一大罪魁。旅法学者马先松在释义Patron-Client Theory一词中指出,「恩庇-侍从」是一种「垂直互惠结构」,低阶的恩庇者被整合在更高阶的恩庇主之下,而此一结构是经由非正式的人际关係(interpersonal)或特殊主义式(particularistic)所连结。其通常存在於不对等的权力与地位的行动者之间,其中「恩庇者(patrons)」具有较高的权力地位,而「侍从者(clients)」则透过对恩庇者的效忠与服从来换取生活所需资源,虽然侍从者是较弱势的一方,但其亦拥有恩庇者所缺乏或极需的资源,如此二者之间的交换关係才有可能建立,才能在政治经济领域中相互依存。


简而言之,就是以“政商互惠”、“黑白通利”的方式卖官鬻爵!


最后要谈的便是“权色交易”。它十分低劣下作,但对于那些“耽于酒色,盘乐无度”的官员来讲,也最为直接有效。近来一个“妻子为上位献身校长”的故事,便是一大例证。


有鉴及此,笔者认为公布刘某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很有必要,倘若刘某的父母既非“社会贤达”,也不是“士族门阀”,刘某本身也并无以“韶颜稚齿”取悦上宪的不良记录,那么围观者自当拜服离去!(据实而言,这也是对刘某最大的政治保护——可以断尽谗谣。)


2.公布刘某的自身品行和统御能力到底如何,是否符合“德才兼备”的领导标准。《元史·丰臧梦解传》说:“乃举梦解才德兼备;宜擢清要;以展所蕴。”确是隽永深刻的直言,应该成为我们选贤与能的座右铭。县是我国基层的“治理单位”,素怀“承上启下,周恤黎民”的重责,所以才有“郡县治,天下安”的说法。故而副县长的拟任,绝不能轻易草率。


反观神木县的相关做法,就显得太过毛躁,甚至可以说开了一个“急进”的先河!刘某毕竟不过才28岁而已,从晋升概率上来说,按照正常晋升途径,根据2012年公务员招考数据,能考上公务员的比例只有1.45%,从科员到县处级的比例不足4.4%,从县处级到正厅局级的比例仅有0.01%,从正厅局级到省部级的比例低于0.025%。并且这一切还得有个前提,就是你考上公务员的年龄低于22岁,同时一路顺畅,在每一个升迁的关键节点都得到了提拔晋升,那么,恭喜你,47岁的时候,你就能成为局级领导干部了。


补插一句,笔者并不赞同这种近乎“蜗牛爬格子”式的察举办法,因为这极易造就官员的未老先衰、尸居余气、无所作为,如果品行好、本事大,不论年龄长幼,就应该被提拔、受重用。放眼全球,不到三十就干到“州长”的也大有人在,何况县长?但是,在中国的现行体制和规则下,刘某的遭遇确实令人舌桥不下!我们不禁要问:她究竟何德何能,比之于其他后进同侪,竟然节约了将近二十年时间?!难不成真的是孔文举转世,诸葛恪复生?!神木县似乎应该就此给出一个说法。


3.公布刘某与众不同的“惊人业绩”,以顺应“社会功勋和全民监督机制”的发展。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政治资源是有限的,不可能每个公务员都能“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因此,过分强调“封侯拜相”式的竞争,有害无益,只能导致矛盾加剧,血染长河。但是,既然资源是有限的,怎样找出一套办法,能够对其进行更为有效合理的分配,不才是解决问题的关窍所在吗?


为此,古今中外的开明国度推行了“功次制”。亦即是说,谁的功劳大,谁的贡献多,谁掌握的政治资源就理所应当更为丰富。


三国时期的理论家何叔龙就曾主张:“以贤制爵,则民慎德;以庸制禄,则民兴功。显忠直之赏,明公实之报,则贤与不肖,居然别矣!”


“美国《联邦法典》标题5第2301部B节”也认为道不虚行,规定了九条功绩制原则(其中第【6】项最能体现其核心要领和文明精神,特摘录如下:Employees should be retained on the basis of adequacy of their performance, inadequate performance should be corrected, and employees should be separated who cannot or will not improve their performance to meet required standards.)


令人大为不解的是,既然“功次制”的运作机理已为东西双方所共悉,为何神木县官方网站对“准副县长”刘某的功劳和贡献避而不提?!甚至连她为张三、李四、阿猫、阿狗办过什么鸡毛蒜皮的利民举措都没说?!究竟是觉得没有必要,还是认为“拿不出手”?抑或根本就没有成绩!


4.公布干部选拔过程中刘某的民调支持率和官箴口碑,最为重要的是告知大家“决定提拔刘某的领导”姓甚名谁,以明确与推荐权力相匹配的连带责任。《荀子·王制篇》中有这么一段话:“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因此,任何官员的擢升,都必须要有强大的民意作为支撑,才更合理。我们不知道组织上有没有就“提拔刘某为副县长”一事做过什么民调或是官箴考察,只知道民调和考察所得的结果,普通百姓难以获知,这肯定是极为不当的。


即便是考虑到“民心易变”的因素,认为基层大众“不足与谋”,最起码也应该将“决定提拔刘某的领导”姓甚名谁公示出来,以明确与推荐权力相匹配的连带责任。


为什么要明确与推荐权力相匹配的连带责任?因为这是“量功定过”的测评需要。


身为手握大权的“一把手”,你推荐的人如果是“济而博爱,有所广益”的人,那么理所应当受到赞誉和褒奖;假使你推荐了一个“贪徇枉法,能力庸常”的混蛋,也必须要受到批评和处罚。惟其如此,方能使地方上能够“进贤不懈”,同时不敢“公器私用”,图谋妄举!


因此,在公示过程中,如果将“决定提拔刘某的领导”姓甚名谁匿而不发,不仅是不道德的,更给人以“人事舞弊”、“暗箱操作”的不良印象。


笔者陈词四项,并非有意刁难、没事找事,而是公职人员被赋予了管理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公权力和责任,他们的许多个人情况同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如果大家对这种现象都不假辞色,听之任之,现在遭殃的还只是神木县的老百姓,将来就或许是西北五省的芸芸众生!


结语:假使神木县官方网站所作的回应依旧仅仅是“刘某,女,汉族,1979年8月出生,陕西省佳县人,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然后连篇累牍的介绍其“何年何月何日在某大学某系学习,何年何月何日当了哪个工厂的技术员和车间负责人,何年何月何日又当上了XX学院的党组书记,XX基金会的负责人……”那就太令人烦闷欲呕了,因为这不仅味同嚼蜡,毫无意义,最关键的是老百姓从这样的介绍中根本什么也看不出来。


在“舆论鼎沸”、“声讨哗然”的今天,如果不能令众心悦服,清议得展,即便刘某攀得高位,也难保官运亨通,终会重摔于地,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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