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二审辩护律师斯伟江
导读:尽管我们需接受我们无法改变的事实,但我们不会停止去追求,一个司法更公正文明的社会,一个更有爱的世界!
▍文 斯伟江
▍来源 共识网
最后的会见
11月27日,周五上午,唐志坚律师去会见林森浩,看守所说不让见,后来经过交涉让见了。会见时,林说感觉这个事情不是很乐观。当天晚上,有消息说,林已经被核准。我听到消息后,很震惊,因为之前法院还说有大量工作要做,让我们耐心等待。
11月30日,周一,我去见林森浩,之前和看守所联系,看守所说要法院同意,后来联系法院,法院说可以会见。中午12点到看守所旁边,到了1点20分到看守所。这个上海市第三看守所在青浦,非常远,车比较堵,每次来回要三个小时。林森浩最初在第一看守所(浦东),后来换到闸北的第二看守所。一审宣判死刑后,换到青浦的第三看守所。看守所就在农田中间,旁边是工厂。
办好了手续遇到一个看守所的警官,让我多做做林的工作,说他最近有情绪,还对另一个犯人拍了床。我后来见到林,林的说法是,这个犯人经常欺负另一个缺钾无力的犯人,各种骚扰,他气不过,就对这个犯人拍了一下床。结果,他被铐在床边多日作为惩罚。林一审判死刑后,戴了脚链加手铐,中间又有一条链子,所谓工字型铐子。比念斌好一点的是,他的手铐在腕部是皮做的,比较松,而福建的看守所铁链全是铁,而且比较紧。但工字型铐子手就难以上伸,因此,对人的健康影响很大。
案情疑点重重
和林已经见了多次,他的复核阶段关键集中在三点:
★毒物是什么尚未查明,因为检方有质谱图而不出示,证明里面有问题;
★死因里面有没有介入因素,因为有三位肝病专家出了专家意见,认为不排除毒物以外的因素导致的肝损伤和肾损伤;
★关于两个鉴定的互相矛盾问题;
★案件定性问题。
按照法律,死刑的证据审查非常严格,如果这些问题,没有查明之前,应该发回重审,或者不核准死刑。因为法律规定的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要排除所有合理怀疑。连毒物是什么都无法查明,谈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法医鉴定都说是二甲基亚硝胺致死,但如果不是这个化学试剂呢?质谱图都不出示,凭什么说是?念斌案有质谱图而翻案,林案上海就索性不拿出来。这点上海不如福建;剂量远不到致死量;病理中有缓解的平台期,不排除其他因素介入,专家的意见非常确定。这些疑点,恐怕在裁定书中不会解答。后来,果然。我看了判后法官答疑,也就没有回答这些疑点。照理,判决之外,法官无言,判决书都没有说清楚的事情,通过媒体如何能说得清?
林森浩的感悟
后来看守所仁慈,允许在审查后给他带书,我给他带了几次,每次4-5本,交给警察。一套以基督教为背景的书,也给他带了《论语》,《道德经》,《曾国藩传》,《吕氏春秋》,以及《戴高乐传》,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他说,他确实很想看《罪与罚》,但里面没有,他曾看过《复活》,很有感动。另外,他对儒家的兴趣要高于佛教和基督教。他对曾国藩也很感兴趣。后来又给他带了李开元教授的《秦崩》,里面讲的故事,他说看了历史书,就觉得历史看来,人的生命确实如浮云,因为一打仗,就死那么多人,秦坑赵兵40万,项羽坑秦兵20万。多看看历史,他说,也想得开。
另外,他说他喜欢吕氏春秋中提到的“乐天知命”,他认为知命很重要。这个乐天知命,是易经中系辞中的,“乐天知命,故不忧”。因为,可能最近要执行,我就安慰他,要做好两手准备。他说,他已经有心理准备:知命。另外,他说,他自己知道有罪,也承认要受到惩罚,但因为两个主要问题(药物性质和死因)未查清,杀他,他有所不服,觉得这点有些不公。他说,想到这一点,他觉得有“一股豪气在胸”。我说,我们也无法决定结果,但历史要审判所有人,因此,三级法院所作的判决,最终也要历史来检验。他说,对。
我宽慰他,说,人都要走,哪怕100米,也要离开。你走了30米离开,虽然遗憾,但谁也不会不死。但如果你信宗教,灵魂可以永生。谈到这个话题,他总似乎无法接受有神论,他自己的解释是,大概是学医学的,但他相信儒家的天地正气。他反而安慰我说,律师,我觉得你们要看透一点,不要过分去追究结果,从庭审看,你们已经赢了。我默默无言好久。
在上一次会见时,他谈了几点,希望给他的家人,其中有:要有胸怀去接受无法改变的事情。他说这是李开复的话。我告诉他,实际上是来自美国神学家莱·尼布尔的祷告词:神啊,求你赐给我平静的心,去接受我无法改变的事;赐给我勇气去做我能改变的事;赐给我智慧,去分辨两者的不同。
我感觉,他对生命的理解确实有很大的提高,他自己说,自己知道的还很浅薄。我说,人对真理的理解,就是瞎子摸象,谁也无法知道真理的全部,这就是我们需要谦卑的理由之一。但,知道谦卑,和知道你说的几点,已经有一定的深度。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一定到这个深度。
我曾建议他把自己的体悟写下来,他说,里面不让写,只有复核核准的24小时前,给纸笔,但这个时候根本就没有心情写。我说,你在脑子里打一个腹稿,写出来。他说他有这样的准备。我感觉,他已经是一个全新的人。
林父最后救济遭遇死循环
林父听说了消息,很着急,但我也没办法。我打了几天电话,大概12月2、3日,我总算打通了最高法院的法官电话,法官说,这消息是假的。他们还没核准。我转告林父,林父似乎松了一口气。但没想到,不到一个星期,他就接到电话,说让他在11日会见林。按照法定程序,基本上就是已经核准死刑,家属可以见最后一面。见完基本上就可能直接执行死刑了。
林父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最高检察院,希望最高检进行紧急干预。但最高检说,要死刑复核裁定书,因此,他希望律师向上海二中院要。12月10日,我们联系上海二中院,上海二中院的法官反复说,裁定书在宣判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我们说,我们可以现在直接去法院取。法院又一次重复了上面5天内送达的话。今天上午又联系上法院,法官依旧是原话,也不同意给。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在死刑复核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358条也规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应该根据有关规定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死刑复核结果。因此,如果最高检想要干预这个案子,其实是很容易拿到裁定书的。因此,最高检干预要裁定书,法院不给裁定书,因此也无法干预。死胡同。唐律师特地到了成都,也无法得到黄洋家属的谅解。
最后的十分钟
看到新闻说,林森浩和父亲的最后一面,林父也只提出半个小时的时间,结果只给了十分钟。短短的十分钟,让父子生离死别!为什么不能给办个小时呢?为什么不让谈案情?为什么不能说家乡话?这些在法律上都没有禁止的事情,现实却如此。
下午4点15分左右,新闻上说,林已经被执行完毕。4点30分,我接法院通知,可以去领死刑复核裁定书。死刑复核书内,回答辩护人几万字的质疑的,只有短短两段。
在新闻中,林的最后回答记者问:假如判你死刑,你能接受吗?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林说:“对我来说意味着偿债。我希望黄洋父母明天就能够放下怨恨,健康、积极地活下去。我觉得,社会现在应该要把舆论往这方面去引,不要再纠结在一个愚蠢人的一件愚蠢的事、一件可恶的事。再怎么骂我,都已经烟消云散了。现在我觉得,社会舆论帮助黄洋父母积极地活下去、积极生活每一天,这是最关键的”。我觉得林已经是一个重新造的人,已经超越生死。
尽管我们需接受我们无法改变的事实,但我们不会停止去追求,一个司法更公正文明的社会,一个更有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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