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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若辛律师参加《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意见》修改稿讨论会
来源: 江苏辩护律师网     更新时间: 2015-09-16    分享到


江苏辩护律师网2015年9月16日讯  江苏省高院近日将出台《关于加强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今天下午,江苏省司法厅邀请省律协各委员会主任就该《意见》征求律师看法。省直刑委会副主任仲若辛律师应邀到会并提出修改建议。


该《意见》(修改稿)规定,律师可以申请复制经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的纸质庭审笔录;法官在庭审中应当避免随意打断或者无端制止律师的发言,保证律师发言的完整性,法官如不同意律师的观点,不得当庭与律师争辩;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应当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并对是否采纳及其理由进行充分阐明。


修改稿还规定,维护出庭律师的职业尊严;在庭审时,不得使用训斥、嘲讽等不尊重律师的语言,不得向当事人发表贬损律师的言论;除律师违反法庭规则或法庭纪律的情形外,法官不得训诫律师,不得违法责令律师退庭或者限制律师参与诉讼活动;保障出庭律师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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