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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录(139)• 杨明银抢劫案
来源: 江苏辩护律师网     更新时间: 2015-06-25    分享到

杨明银



1995年4月8日,慈利县宜冲桥乡沙刀村村民杨明皇像往常一样从儿子的小店门前经过。那一天,杨明皇感到有些异常,上午10点多,儿子的店还没有开门,于是他走上前边敲门边喊,仍是没有声音。突然间,杨明皇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低头一看,从店内流出的一摊血已经凝固许久,足有2毫米厚。


“来人啊!”就在此时,外面突然传来一声尖叫,距小店七八米外,一个横过马路的涵洞里塞着两具尸体。经过杨明皇的辨认,尸体正是他的儿子和儿媳。


接到报案后,警方对慈利县宜冲桥乡、岩泊渡镇等几个乡镇几十个村民小组逐家挨户查问,但数月的排查摸底没有一点进展,案情陷入僵局。


一年后,有人突然想到曾有前科的沙刀村人杨明银。警方从村民口中得知杨明银早就“外逃”广东。1996年11月6日,专案组南下广东,将在广东省清远市打工的杨明银夫妇抓获。


杨明银被警方从广东带回慈利后,专案组民警将他们夫妻俩各关在一间小屋里连夜审讯,“饿了没有东西吃,冷了不让多加衣服。”杨明银说,“不让你休息是常有的事,就连合眼的机会都没有,记得有一次我晕过去后,是被人用烧红的火钳烫醒的。”


十多天之后,熬不住严刑拷打的杨明银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妻子程德香被拘留3个多月后无罪释放。2000年1月20日,慈利县人民法院以抢窃罪将其判处有期徒刑16年。


“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漏洞百出,当年既然是杀人就应该判处死刑,后来单独判了个抢劫罪,但在判决书里面又有我杀人移尸的经过。”杨明银说。


2005年,慈利县苗市镇保险站工作人员张明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客户保险金,且数额较大并携款潜逃,后经人举报被慈利警方从深圳解回来并刑事拘留。


办案人员告诉张明,他所犯的贪污罪足够判5年,如果举报重大案件可以减刑或免刑,在拘留所里蹲了数月的张明终于耐不住了,将1995年4月7日晚上发生在沙刀村的杀人案和盘托出。


“现在德山监狱劳改的沙刀村村民杨明银是被冤枉的。”张明告诉办案人员,当年杀害杨万名夫妻的是岩泊渡镇失马村村民田中华、李勇、朱法权三人。


朱法权与张明是亲戚关系,两人在一次聚会喝酒时,朱法权借着酒兴吹牛把他们三人杀人的经过清清楚楚讲给了张明。朱法权前几年已经因病死亡,张明看到田中华、李勇两人是外乡人且没有什么来往,于是举报了他们来为自己减罪。


杨明银的杀人抢劫案终于不攻自破。慈利警方将在广东打工的田中华、李勇抓获归案,两犯罪嫌疑人对杀害杨万名夫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995年4月7日,田中华、李勇、朱法权三人手头拮据,一拍即合,决定当晚去邻村马路边的小店捞一把。当晚9点多,三人蒙面将店门撬开溜了进去。“哐啷”一声,一人不小心将柜台上的东西撞了下来,惊动了刚刚入睡的杨万名。


杨万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看到三人在店里偷东西,就冲过去搏斗,一把将一个歹徒的蒙面撕开,杨万名发现竟是李勇,于是叫了李的名字。另外两个歹徒发现原形毕露,于是拿起店里的棍棒将夫妻俩活活打死,随后将尸体抬到店外,塞进马路下的涵洞里。


2006年9月13日,慈利县公安局派几名警察将在广东打工的杨明银妻子程德香接往湖南。“杨明银10多年前犯的抢劫罪是被冤枉的,现在平反了。”在回家的路上,警察告诉程德香,后天慈利法院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杨明银作出再审判决。


9月15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杨明银十年前的抢劫案做出再审判决,湖南省高院、省检察院、张家界政法委以及慈利公安机关等部门参加。


庭审并未公开,上午10时,杨明银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


分离十多年的夫妻终于相聚,杨明银原以为可以过上自由的生活,没想到刚走出法院的大门又被慈利县警察接上一辆小车,直接送到慈利县宜冲桥乡政府。一个乡干部模样的人完全不顾及杨想去岳母家见儿子的迫切心情,硬让其在乡政府“小住”。


程德香认为这是在对杨明银实施“软禁”,防止杨将冤案的情况告诉媒体。“杨明银已经被宣布无罪,现在还被关在乡政府里,整天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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