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吴鹤声
1991年4月,武汉动物园内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死者姓余。吴在两年前曾与余某有接触,并同居过。
案发几天后,正在家中休息的吴鹤声被两名民警带走,并以涉嫌杀人被收容审查。公安机关认为,吴鹤声具备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
在持续不断的长时间审讯下,吴鹤声说自己只得无奈地承认,是他杀害了余某。
1993年1月7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7个月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鹤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7年9月,洪山警方在审讯另一凶案凶手丁剑鸣时,丁交待了6年前曾在动物园杀害余某的真相。
尽管进了监狱,吴鹤声及其家人一直没放弃申诉的权利,并为此积极奔走。1999年12月23日,省高级法院作出判决:吴鹤声无罪释放。
吴鹤声提出283万元的国家赔偿,包括精神损失、关押期间造成的营业损失等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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