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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志 • 上访者为何信呼格父母不信法
来源: 凤凰网     作者: 熊志     更新时间: 2015-02-06   



摘要:假如呼格父母出本书,名叫《那些年,我是如何上访维权的》,或者即便叫《我的成功不可复制》,它也一定会很畅销。尽管无法提供勺子,这碗“鸡汤”的魅力还是会超乎想象。


▍文 熊志 ▍来源 凤凰网


从近亲蒙冤的受难者到维权救星,随着呼格吉勒图案的沉冤昭雪,呼格父母的身份,开始了一场悄然的转变。


据2月4日《新京报》报道,呼格父母家中“门庭若市”的局面,并未随着案件的冷却降温而消失,一拨拨的来访记者,现在变成了上访者,“哪儿都有,上海的、山东的,每天不断”。


对正义的期待,寄托在两位老人身上,人们登门拜访,希望能够收获经验,复制“奇迹”。在他们看来,呼格父母的“成功学”,比法定的救济渠道管用。


以前,我们讲信访不信法,现在这些上访者不仅回避法律通道,连信访制度本身也怀疑,转而谋求某种技巧、经验类的武器,希望可以穿透僵化的程序;或者干脆让呼格父母去“打招呼”,用熟人社会里的那套人情关系解决问题。


呼格父母又能提供什么呢?这根本不重要。因为在他们心中,压着另一个沉重的问题:为什么要信法?


法律不被信仰将形同虚设


是的,为什么要信法?


如果时间往回倒,回到再审改判前,呼格父母恐怕也会有此疑惑——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枪决。从案发到行刑,高效的司法机器只用了62天。


十八年后,在社会的关注下,呼格案沉冤昭雪,这一案例也被打造成司法系统勇于纠错的标杆,呼格父母也成为象征正义的符号。登门取经,是弱者分享受惠者正义资源的模式。信访而不信法,信呼格父母的“打招呼”而不信信访制度,向“法”反向逃离的趋势很明显。


呼格父母的身份转换只在须臾间,其伴随的,却是矛盾在法院——信访系统——媒体之间的加速转移。走的是记者,来的是上访者,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于来访者而言,呼格父母还是个可以从正反两面论证的案例:沉冤昭雪,正义真实可感;但蒙冤多年,又恰恰印证法治曾经的长期失效。前者展示了非常规维权的力量,后者让他们更加坚定,该另辟救济蹊径。


更重要的是,在不少时候,法并未带来正义。司法不够独立,审判欠公正,公检法制衡不够,法律救济代价过高,都是问题,在文化层面,它还无力瓦解传统社会的人治、人情色彩。敲开呼格父母家门上访者,无疑是抱着救星的心态,来寻求一个主持公道的执杖者。


所以,我们看到,从佘祥林案到赵作海案再到呼格吉勒图案,徘徊在一度蒙冤但最后昭雪的受难者家门口的求助者,总是络绎不绝。“害怕老无所依超过坐牢”的赵作海,还曾经一度跟着一家维权网站站长,全国各地帮人维权,还因此结识了现任妻子李素兰。


2010年10月,赵作海作为“公民代理人”,开始了自己专门替人伸冤的全国维权之旅。图为赵作海因要“了解一个唐山的案子”,来到石家庄,西装革履地接受记者采访。


赵作海、佘祥林们,也许也会如呼格吉勒图的母亲那样,朝来访者一眼望去,看到的满满都是自己当年无助时的影子。但是,当有人会因为丈夫离异、想看孩子这样的小事,向呼格父母求求援时,他们的无助和无所适从中间,何尝不是包含了拒斥法律的确切的坚定?


呼格翻案的成功难以复制


当赵作海挺起胸脯接待上访户,自信地宣称“你有啥冤屈,都给我讲讲吧”时,正义离这些来访者其实依旧很远。对于这一点,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看得很清。她同情,却也无可奈何,只能陪着对方聊天,然后提供一些记者的电话。


确实,就像尚爱云所说,上访者都只看见呼格案今天的成功,而没有看到她之前的艰辛。这种艰辛不仅仅是时间的跨度,而是系列偶然因素的相撞,命运齿轮的偶然重合。


不妨回顾下呼格案的曲折历程:2005年10月,真凶赵志红落网,主动供出“四▪九”女尸案;2006年8月,复核确认呼格案为冤案;2006年11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不公开审理,却未提“四▪九”女尸案;2014年10月30日,呼格案宣布再审。


如果真凶不落网,如果赵志红没有供案,如果没有新华社记者汤计的持续追踪曝光,如果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此盖棺定论……在呼格父母长达十多年的救济路上,这样的如果实在太多,偶然的堆积,成就了呼格吉勒图身后命运的翻转,且每一环都存在断裂的可能。它不是一种制度运作的稳定结果,相反,它正好证明了制度的失能,以及呼格父母的幸运。


自2005年11月开始,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连续推出五篇内参,追问呼格吉勒图案,对推动案件平反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图为呼格吉勒图父母向汤计赠送锦旗。


在这个意义上,空泛地讨论制度的改进,略显廉价而多余,问题首先在于,很多人并不能从法治二字上感受到法律的现实效能,甚至作为重要救济渠道的信访制度,也开始不真实。真实的只有一个挣扎多年的平反案例,一个沉冤昭雪的人间故事,个案为现实提供了论证。


民众对法治的评价,来源于现实,而非口号。现实是可感可触的,所以,不难理解,真凶浮现带出的冤案反转,其概率之低,决定了这种权利救济图景的复制可能微乎其微,但上访者仍然会充斥呼格父母的门庭。这是一种类似于“成功学”式的诱惑。在法治底蕴匮乏的文化氛围里,这碗“成功学”式的心灵鸡汤,满足了不信法的上访者对正义的所有想象。


那么,假如呼格父母出本书,名叫《那些年,我是如何上访维权的》,或者即便叫《我的成功不可复制》,它也一定会很畅销。尽管无法提供勺子,这碗鸡汤的魅力还是会超乎想象。


呼格父母“赢了”,法治赢了吗?


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的国家赔偿案胜诉后,《南方周末》曾有力地追问道,“唐慧赢了,法治赢了没”,直指唐慧女儿乐乐被迫卖淫案,因维稳压力导致判罚过重。如今,呼格吉勒图案从官方到民间,都被视作司法纠错的标杆,那么,历尽磨难的呼格父母赢了,法治赢了吗?


上访者接踵而至时,这个问题似乎难有轻松的答案。他们投靠的不是法院,不是律师,而是一对曾经奔走呼号的老人,他们希望“仰仗着陌生人的慈悲”,通过经验共享得出一个如何维权的判断。曾经的上访者,变成了正义的主持者;记者来了又走了,媒治迎来了它的结束。


呼格父母提供了记者的通联,上访者的诉求,注定会按照事件的重要程度,由这些曾追踪报道呼格案的记者们进行排序,并决定报道还是不报道。我们不知道这其中有多少冤屈,但他们想要向呼格父母那样“赢”,不会太轻松。


但这些又何妨?念斌案纠错后,被写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在报告中评价,“依法审结平潭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尽管这个良好的社会效果背后,是公民念斌依旧被限制出境、被怀疑的事实。


犹记得在张氏叔侄奸杀冤案中,案件的审决,一度被当做女神探聂海芬的政绩资本,等到冤案平反,“无懈可击”聂海芬的神话破灭,对她的追责至今却依旧缺失。如果不是平反,张案还会成为依法治国庞大架构上的一刻螺丝钉。


对正义的轻浮,以及缺乏深度反思的能力,总在提醒着法治建设的前路曲折。就像念斌案和张氏叔侄案一样,在反思还没有抵达纵深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开始用辩证法的思路来从悲剧中提炼喜剧了。“虽蒙冤系狱……,但是司法勇于纠错……”,这是个常用的句式。


于法治中国而言,歌功颂德是最廉价的建设方式。涌入呼格父母家中的访者,将是一个有力的提醒,它意味着,在我们已经开始带着笑脸审视呼格案时,仍有太多的人拒斥法律;法律文化和人心的建构,呼格父母那碗无法复制的鸡汤成功学办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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