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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依法查办淮安多名职务犯罪国家工作人员
来源: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 2014-06-24    分享到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6月14日讯,近日,江苏省检察机关相继查办淮安市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如下:

 

     1、6月11日,涟水县原副县长朱兆昆因涉嫌受贿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2、5月28日,淮安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嵇海婴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3、6月6日,淮安市环境保护局原局长张汝华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4、近日,淮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局原局长王桂先(副处职)因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五万元。


  5、近日,淮安市生态新城管委会原主任曹华富(正处职)因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四十万元。


  6、6月9日,淮安市农委农业产业化处原处长姜亚因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被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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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仲若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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