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在法庭当庭向被告人或者上诉人发问,有助于澄清事实,辨明是非。当庭发问亟待引起广大刑事律师注意。在南通中院二审审理的陈某受贿、贪污一案中,本人充分利用当庭发问时机,连续向上诉人陈某就15个关于受贿罪、贪污罪以及非法证据问题进行发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在这里和广大刑事律师分享。
法庭发问应当注意,第一,要事先设计提纲,做足功课,并对被告人或者上诉人将如何回答这些问题有所准备;第二,当庭发问时应当适当注意语速,语速不能过快,便于法庭记录在案;第三,所有发问的问题,在之后的辩护词中应当有所回应,否则法庭发问就失去了意义。
以下附上陈某受贿贪污案(二审)庭审发问提纲,与同行交流。不足之处请同行批评。
陈某受贿贪污案(二审)开庭发问提纲
1、你在侦查期间的供述是否属实?
2、哪些不属实?
3、为什么会不如实交代呢?因为主动你自首了的?
4、退款10万元的时间,动机?
5、是否帮助涉案拆迁户选房?
6、你是否还为其他人办理选房手续?
7、蔡斌的安置房手续是你经办的吗?
8、中介可以去售房组选房吗?
9、是否为这些拆迁户特事特办?
10、你经手的拆迁项目是否有安置现房?
11、黄某某送钱的目的是什么,你认为是什么钱?
12、拆迁户出售面积信息是公开的吗?
13、为什么上交廉政账户2万元,为什么是2万?
14、关于贪污,谁提出弄钱花的?
15、你当时是什么职务,黄某、陈某某、陈某分别是什么职务?
16、在贪污过程中你参与了哪些事情?正常拆迁你参与这些事情吗?
17、假的清丈表是谁搞的?
18、评估所工作人员是谁约的?
19、谁提供的虚假拆迁现场?
20、谁告诉评估所人员说拆错了?
21、谁找的假的拆迁户?
22、虚假拆迁户资料是谁搞的?
23、贪污赃款如何分配是谁决定的?
24、贪污赃款是由谁具体分配的?
25、你分到的这些钱后来都怎么处理了?


上一篇: 仲若辛: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解读 |
下一篇: 仲若辛:贪污罪主犯从犯辩护方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