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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集体发声主动纠正冤假错案
来源: 中国长安网     更新时间: 2013-08-13    分享到

法制日报2013年7月11日讯  “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要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近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说。

 

在此之前,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已先后表态:必须坚守底线,防止冤假错案。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近期纷纷通过下发通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重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决心,并要求各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直面冤假错案主动纠正

 

浙江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奸杀案、河南平顶山李怀亮故意杀人案……今年以来,司法机关接连平反冤假错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人们在对当年司法机关未能发现和纠正冤假错案感到遗憾的同时,也为如今司法机关直面错误、主动纠正的勇气喝彩。

 

“尽管近年来浙江刑事案件质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但案件质量隐患始终存在。最近相继发现的错案,除刑讯逼供因素外,检察人员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于倚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定案,没有发现和排除非法证据也是原因之一。”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坦言。

 

这名负责人说,浙江检察机关将深入分析冤假错案成因,坚决摒弃有罪推定、口供至上、构罪即捕、以捕代侦等错误观念,恪守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河南曾纠正了赵作海冤假错案,今年又平反了李怀亮一案。

 

“有些法官拿法律当儿戏,不尊重法律,这就是法院错的地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就李怀亮案接受采访时说,对于冤假错案,河南法院的态度是:不遮掩、不回避,勇于承认错误,敢于负责担当。

 

张立勇表示,按照疑罪从无宣告李怀亮无罪,是河南法院付出巨大代价、经历惨痛教训后的重大进步和成果,要把这一成果巩固、坚持下去,坚决贯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

 

建立完善机制防微杜渐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针对接连暴露的冤假错案,各级政法机关积极转变思想、建立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工作,尽一切努力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公安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办案工作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和办案标准,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

 

记者看到,这份通知再次强调: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要依法及时送看守所羁押,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讯问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健全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制度,及时发现、提醒、纠正执法问题,以网上流程化管理促进刑事执法办案规范化。

 

“严禁各地下达刑事拘留数、发案数、破案数等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这些考评指标可能导致民警受压力而刑讯逼供、办错案、办假案。”公安部法制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办案考评标准,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和工作要求。

 

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办理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关,在防范冤假错案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各地侦查监督部门通过建立完善一系列工作机制,提升了办案质量。

 

人命关天,群众尤其不能容忍命案发生冤假错案。为此,安徽、贵州、山西等地检察院,强力推进侦查监督部门介入命案等重大疑难案件现场勘查工作。检察人员发现侦查人员有违法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可口头提出纠正意见或者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发现涉嫌犯罪的,移送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以此保障命案办理质量。

 

最高检最近召开第四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提出,严格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对犯罪嫌疑人和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受到刑讯逼供等意见,要认真审查核实,不轻易放过任何疑点。

 

“从现在已发现的冤假错案看,多少都存在突破制度规定,或者公然违背法定程序的地方。”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撰文称,现在制度规定已经比较完善,关键是各级法院要敢于拿起法律制度武器,坚持原则审理案件。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一起冤假错案,可能毁掉一个乃至几个无辜之人的一生,以及他们原本幸福的家庭。冤假错案可能因为当时的技术原因、认识能力原因而发生,但如果是人为的,绝对不可原谅。

 

“今后凡是被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各地公安机关都要逐案解剖、点评、通报。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执法办案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公安部法制局有关负责人说,在年度考评内发生冤假错案的,考评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最高检提出,对于因故意或者重大疏忽导致错捕和错不捕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发文明确,对因严重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徇私枉法等问题造成错捕案件的首办责任人,不仅要追究其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去年,河南法院在全国率先实施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问责制度。对主审法官、法院领导提出“谁用权,谁就要负责一辈子”、“办错案,首先追究法院院长责任”。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共追究错案责任法官10人。

 

在明确责任终身追究的同时,各地政法机关也在积极推进政法干警法治教育,促其充分认识冤假错案的严重危害性,端正执法司法为民思想,强化依法办案意识。

 

沈德咏用“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告诫法院干警,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是每一个执法办案人员的终生追求和重大责任。任何执法办案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临渊履薄的心境、一丝不苟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最高检副检察长朱孝清撰文说。

 

(记者 周斌/见习记者 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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