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识产权局网站2013年6月3日讯 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在商丘市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下,2013年5月下旬,睢县科技局、睢县知识产权办执法人员对该县医药超市开展了专利执法检查,共抽查6000余种医药品,发现并登记带有专利标识药品13种,经法律状态检索,总体情况较好。只有睢县文化路一药店销售的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生产的“罗布麻益压枕”为假冒专利,该产品包装上标有“专利号:ZL02341656.4”等标识,经查因未缴年费已于2010年12月终止,该产品生产日期是2012年2月,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假冒专利行为。睢县执法人员于5月29日对该药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药店立即停止销售该枕头,并要求药店一定将违法信息反馈给生产者和供货商以督促其整改。
据悉,这是睢县科技局自今年3月份受市局委托执法以来,办理的首起假冒专利案件。睢县科技局高度重视委托执法试点工作,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在执法实践中既锻炼了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又有效净化了该县知识产权市场环境,推进“护航”专项行动向基层方向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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