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2013年7月3日讯(通讯员陆海宁 保建军)无力偿还高利贷,施某骗取银行300万贷款。上周,港闸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骗取贷款罪,判处施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1947年出生的施某于2004年起担任南通某机械有限公司的董事长。2008年1月,其公司向银行贷款300万元,到期后,却因经营不善而无力偿还。为不影响公司信誉,施某听从该银行信贷员的建议,向徐某借高利贷归还了贷款。高利贷到期后,徐某天天追着施某讨债。无奈之下,施某铤而走险,在8份虚假购销合同上签字,虚构其公司与其他公司有业务往来急需资金的理由,从银行骗得300万元贷款。当负债外逃的施某得知自己被网上追捕时,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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