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无力偿还高利贷 骗取贷款被判刑
来源: 南通网     更新时间: 2013-08-12   

南通网2013年7月3日讯(通讯员陆海宁 保建军)无力偿还高利贷,施某骗取银行300万贷款。上周,港闸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骗取贷款罪,判处施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1947年出生的施某于2004年起担任南通某机械有限公司的董事长。2008年1月,其公司向银行贷款300万元,到期后,却因经营不善而无力偿还。为不影响公司信誉,施某听从该银行信贷员的建议,向徐某借高利贷归还了贷款。高利贷到期后,徐某天天追着施某讨债。无奈之下,施某铤而走险,在8份虚假购销合同上签字,虚构其公司与其他公司有业务往来急需资金的理由,从银行骗得300万元贷款。当负债外逃的施某得知自己被网上追捕时,主动投案自首。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伪造担保人工资证明骗取贷款 男子获刑3年受罚2万
下一篇: 一男子伪造证件帮他人骗贷400万获刑十个月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