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构成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
北青网2013年6月18日讯 用制造假事故等手段,汽修厂老板伙同保险查勘员联手骗保,作案24起,骗取平安保险公司保费43万余元。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西城检察院指控称,汽修厂老板赵某伙同保险查勘员闫某,指使修车店员工孙某等人,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间,通过伪造车辆牌证进行套牌、换装旧件、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签订虚假协议书、提供虚假修车发票等手段,编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中国平安 (601318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保险金43万余元。检方认为三人已构成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中专毕业的赵某今年32岁,早年做过保险代理,结识了一些车主客户,后来开了一家汽修厂,但生意并不怎么好。“骗保的方法我是听同行们聊天时说的。”赵某在法庭上说。
据赵某说,有客户的车发生事故需要修车,他先叫工人去接车,做主责车,然后用自己的奥迪或奔驰这种好车做三者车,用旧件换车上的零件,再制造二次事故,申请理赔后再把配件换回来,以此骗取保险金。为了方便骗保,赵某经人牵线,有目的地结识了负责给保险公司定损的查勘员闫某和柯某,二人负责奔驰和奥迪车的查勘定损工作。通过请客吃饭,给提成等拉拢手段,两名保险查勘员成了赵某的俘虏。“搞定”了查勘员之后,赵某负责找车、修车,由孙某等工人负责制造虚假事故,而闫某、柯某让查勘定损程序如同走过场。用此手段,赵某等共计骗保4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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