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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萧山的士司机劫杀案五青年获判无罪
来源: 网易     更新时间: 2013-07-07    分享到

云南信息报2013年7月3日讯  浙江省高院昨日对萧山两名的士司机遇害案再审宣判,之前被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徒刑的五名青年被法院宣告无罪,但陈建阳、田伟冬的盗窃案以及田孝平的抢劫案仍被判罪名成立,两项罪名各判有期徒刑一年和三年。

 

18年冤屈得以洗脱

 

1995年3月20日, 萧山女出租车司机徐彩华遇害,仅仅半年不到之后的8月12日,又一名叫陈金江的出租车司机被杀害,当时年龄不过在20岁左右的五名青年田孝平、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朱又平被萧山公安认定为真凶,并在1995年11月陆续到案,后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在一审被判死刑后二审改判死缓,朱又平被判死缓,田孝平被判无期,五人开始在监狱中服刑,经多次减刑,田伟冬业已于今年1月刑满。

 

直至今年年初,随着劫杀徐彩华的真凶项生源归案,五名青年劫杀案冤情才浮出水面,在6月25日浙江省高院启动的再审中,五名青年均当庭指称,自己遭到严酷的刑讯逼供,一直没有承认的田伟冬一度咬舌自尽。

 

在当日的再审庭审中,检方表示,侦查阶段的确存在未按刑法侦查的情况存在,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连续讯问,在笔录中不注明起始时间、部分无侦查人员签名,存在诱导性发问;二是审讯方式不文明、不规范。

 

浙江省高院昨日的再审判决中认为,原审判决认定陈建阳、田伟冬、朱又平、田孝平抢劫杀害徐彩华事实错误;认定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田孝平抢劫杀害陈金江事实不能成立,均应予纠正,对原判决予以撤销,即两案五名青年无罪,但对于陈建阳、田伟冬所涉盗窃罪,法院仍认定罪名成立,各判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对田孝平所涉抢劫罪,同样认定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冤案青年:制造冤案者不能旁观

 

对于这一判决,一直坚持不认罪并因刑讯而咬舌自尽的田伟冬表示,判决后自己稍显轻松,对判决只能说无异议,特别是在判决中还有他涉盗窃罪,他也表示无异议不想再深究。对于国家赔偿问题,他表示刚拿到判决,还没开始谈。

 

王建平昨日是与母亲一起去浙江省高院听取这一判决,在监狱的18年,他的母亲一直没有放弃为他申诉,他也希望和母亲一起听到无罪结果。“虽然只是无罪简单两个字,但等这一天我等了18年,等得太辛苦了”。对于国家赔偿,他暂时还没考虑:“18年青春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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