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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一男子骗取千万电缆当废品变卖被判无期
以票据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
来源: 合肥在线     更新时间: 2013-07-05   

江淮晨报2013年4月11日讯  记者 孟庆超 通讯员 朱元鹏 孙高林 许开踟  犯罪嫌疑人小辉先后与多家企业签订电缆买卖合同,骗取价值千万元的电缆,随后将其剥皮抽铜,当做废品贱卖。4月7日记者了解到,嫌疑人被抓获后,经滁州市中院审理后一审判处被告人小辉无期徒刑。

 

电缆发货后得到空头支票

 

4月7日,天长警方介绍,天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早在2011年3月2日就接到当地一家公司报案,称一个叫小辉(化名)的人先后从该公司提取价值214万元的电缆,却在付款时开了两张空头支票。

 

经初步审查后,该局以涉嫌票据诈骗罪对小辉立案侦查,并将他列为网上逃犯,在全国通缉。随后,又有一些企业及个人来天长报案称被小辉欺骗,案值逐渐扩大到了1000多万元。

 

因案情重大,天长市公安部门成立了专案组。2011年9月26日凌晨,民警将隐藏在河北省承德市一家狩猎场的犯罪嫌疑人小辉抓获归案并押回天长。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小辉低下了头。

 

据了解,在2010年3月到2011年2月,小辉又先后与天长市及江苏省数家公司签订购销协议,其中仅在江苏两家公司就套取了价值805万元的电缆。另外小辉还以做业务为名,从一家公司借款200万元后失踪。据介绍,小辉将大部分骗来的电缆剥皮抽铜,直接当废品贱卖。

 

一审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小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签订电缆买卖合同。其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以先支付部分货款的方法,骗取被害人价值1055万余元的电缆后逃匿,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此外,小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发空头支票,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被告人小辉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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