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资讯 > 案件播报 >
 
赵作海所陷传销案结案17万国家赔偿款打水漂
主犯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来源: 中国网     更新时间: 2013-04-06   

据新华社电宁夏银川市贺兰县法院透露,赵作海所陷传销案已结案,主犯孟智勇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赵作海“入股”的17万余元资金并未查获。

 

23日,贺兰县法院通报5起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赵作海去年身陷的传销案也在其中。据贺兰县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2010年开始,这一案件的主犯即赵作海的上线孟智勇以“西部大开发”“扶贫工程”“人力资源项目”为幌子进行传销活动,共发展30余人加入传销体系。赵作海在冤案得雪并获得国家赔偿后不久,就经人介绍加入这一传销组织。

 

据赵作海证言,2011年3月,他和妻子经老乡鼓动来银川考察“西部大开发”项目,听信孟智勇等人劝说,先后两次将17万余元投入传销组织,用于购买“份额”。后经当地公安机关解救,赵作海才脱离传销组织。

 

法院介绍,孟智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但案件在侦办中并未查获涉案资金,因此传销非法所得无法追缴、退赔。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湖南特大传销团伙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首次公诉
下一篇: 东台:破获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