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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宰生猪获利 被判非法经营罪
来源: 搜狐网     更新时间: 2013-04-06    分享到

江南都市2012年12月13日讯 记者陈艳伟、实习生成文才报道:昨日,记者获悉,在今年开展的“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南昌市青云谱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大队联合有关部门查处了一起长期私宰生猪案件。经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受理并作出判决,判处私宰户余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据悉,私屠滥宰经营户获刑在我省尚属首次。

 

今年5月9日凌晨,青云谱区商务局会同区公安、工商、农办、质监、药监等6个部门联合执法,对青云谱区太和村内余某私宰窝点进行了查处。现场查获生猪21头,已宰10头,待宰11头,涉案金额4.2万元。经查,余某自2009年以来私宰生猪非法经营额达29.6万元,在多次受到商务部门的行政处罚后仍然从事私宰生猪的经营活动。5月9日,余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青云谱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经法院审理调查,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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