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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码报”860余万份 20人被判非法经营罪
来源: 南都网     更新时间: 2013-04-06    分享到

摘要:2012年8月11日凌晨至12日,公安机关先后对位于南海的两家印刷厂进行了清查,当场查获非法印制的“新粤彩”等六合彩报11万份,抓获涉案嫌疑人共20名。昨日,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通报,上述20名被告人均以非法经营罪被作出有罪判决。

 

南都2013年3月15日讯 记者邵铭 通讯员韩文华 2012年8月11日凌晨至12日,公安机关先后对位于南海的两家印刷厂进行了清查,当场查获非法印制的“新粤彩”等六合彩报11万份,抓获涉案嫌疑人共20名。昨日,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通报,上述20名被告人均以非法经营罪被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最高的为吴某,获刑五年;判处罚金金额最高的为曹某,高达人民币62万元。

 

厂长为2分钱利润铤而走险

 

钟某是其中一家涉案印刷厂的厂长,现年45岁。其供认,2011年5月份,朋友王某找到他,希望帮忙印刷一些私彩报。虽然他也知道这类行为是不合法的,但考虑到所在的印刷厂一直亏损,双方谈下来每印刷一份私彩报可以有2分钱的利润,为弥补亏损额,他最终同意了王某的请求,并将此事交由印刷厂印刷部机长罗某具体落实。从2011年5月份开始至2012年8月,该厂共印刷非法出版物100余万份,获利15万余元。

 

而另一家涉案印刷有限公司同样是从去年5月开始非法印刷此类非法刊物。总经理曹某供认,一年多下来,该公司共印刷私彩报约760万份,获利31万多元。

 

建销售网络,上下线多方分销

 

经查明,本案中被判处刑罚最重的主犯吴某,正是藏于王某背后的大老板,现年43岁,湖北孝感市人。除了要求王某为其寻找印刷渠道,吴某还定期将每期要印刷的私彩报内容和数量通过Q Q发给王某,由王某将私彩报印刷模板制成后,再联系印刷厂印刷。

 

私彩报印刷好后,王某即将私彩报交给吴某,从中赚取差价。合作久了,两人都建立起了自己的“下家”,其中姜某和付某就是其中的代表。同时姜某和付某手下又有大量的销售商,层层叠叠以金字塔形式分布扩散开来,大量购入上述报刊在佛山禅城范围内销售。经佛山市出版物鉴定委员会鉴定,本案非法印刷、销售的《新粤彩》、《同花顺》、《黄金屋》、《六合王》等24种私彩报均属于报刊,是擅自出版的出版物或假冒其他报纸名称出版的出版物,且含有赌博、博彩内容,属非法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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