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资讯 > 案件播报 >
 
利用POS机非法套现数亿元 29人涉非法经营罪落网
来源: 中国网     更新时间: 2013-04-06    分享到

浙江在线2013年03月18日讯不到两年时间,一个利用POS机非法套现犯罪团伙,竟有数亿元资金在非法流动。日前,在该金字塔式犯罪团伙中处于“塔尖”的5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在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被告人徐某,现年38岁,鹿城区人。他是该POS机非法套现团伙的“带头大哥”。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以来,徐某以支付手续费方式从广东籍被告人王某手中租得20余台POS机,这些POS机是在湖南、青海、广东等地办理的。一方面,徐某自己在温州市区设点进行非法套现,另一方面,他又将POS转租给乐清、泰顺,甚至还有上海的“下家”设点从事非法套现业务。

 

据侦查机关调查,徐某租来刷卡的POS机,按照套现金额0.15%到0.3%的手续费给王某;而徐某又将这些POS机提供给下家各个窝点并收取套现金额0.4%至1%的手续费;而需要刷卡套现的顾客则需要支付套现金额2%的手续费给徐某或其下家。徐某等人就是利用中间的手续费差价赚取利润非法获取暴利。

 

去年8月9日,警方在鹿城、乐清、泰顺以及广东、上海等地同时开展收网抓捕行动,抓获该团伙徐某等涉案人员29人。据查实,自2010年10月至案发,徐某非法经营额高达2.4亿多元。

 

在庭审中,徐某等人对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群发短信被控非法经营罪首案开庭 律师建议限用非法经营罪
下一篇: 贩卖230万元假烟3人涉嫌非法经营罪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