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013年03月18日讯不到两年时间,一个利用POS机非法套现犯罪团伙,竟有数亿元资金在非法流动。日前,在该金字塔式犯罪团伙中处于“塔尖”的5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在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被告人徐某,现年38岁,鹿城区人。他是该POS机非法套现团伙的“带头大哥”。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以来,徐某以支付手续费方式从广东籍被告人王某手中租得20余台POS机,这些POS机是在湖南、青海、广东等地办理的。一方面,徐某自己在温州市区设点进行非法套现,另一方面,他又将POS转租给乐清、泰顺,甚至还有上海的“下家”设点从事非法套现业务。
据侦查机关调查,徐某租来刷卡的POS机,按照套现金额0.15%到0.3%的手续费给王某;而徐某又将这些POS机提供给下家各个窝点并收取套现金额0.4%至1%的手续费;而需要刷卡套现的顾客则需要支付套现金额2%的手续费给徐某或其下家。徐某等人就是利用中间的手续费差价赚取利润非法获取暴利。
去年8月9日,警方在鹿城、乐清、泰顺以及广东、上海等地同时开展收网抓捕行动,抓获该团伙徐某等涉案人员29人。据查实,自2010年10月至案发,徐某非法经营额高达2.4亿多元。
在庭审中,徐某等人对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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