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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老师帮人行贿“拉纤”构成介绍贿赂罪
来源: 互联网     更新时间: 2013-04-03    分享到

一向乐于助人的成先生就因帮人介绍关系“送礼”,被法院判决构成介绍贿赂罪,因其在追诉前主动交待罪行,自愿认罪,依法免除了处罚。

 

成先生是某学校的老师,因自己结交广泛,被朋友们认为是“能人”。在前年的2月份,他为使滨州某高三学生获得山东一大学音乐学院专业合格证,利用其与该大学音乐学院某领导的师生关系,介绍学生家长行贿3万元,使学生获得了合格证。去年2月份,他又介绍另一学生家长行贿3万元,使该学生也获得了音乐专业合格证。

 

法院认为,成某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介绍贿赂罪。根据成某的具体表现,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之规定,从轻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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