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资讯 > 案件播报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高刑由五年提高至十年
来源: 财经网     更新时间: 2013-03-31   

据新华社2009年2月28日消息,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其中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0年有期徒刑,这意味着我国反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

 

此前,刑法相关条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尽管这一罪名的适用一直是我国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但有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提出,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量刑标准偏轻,建议加重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曾经指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罚偏低容易被一些腐败官员钻空子。

 

也有专家分析指出,一些贪官案发后拒不说清巨额财产的来源。因为不明财产越多,就意味着受贿额越少,这使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某些贪官面临法律制裁时的“挡箭牌”。  

 

为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刑法修正案(七)修改了相关条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公 众 号
微 网 站
上一篇: 专家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称对于惩处贪腐量刑偏轻
下一篇: “华鼎案”刑诉潮来临 律师质疑定罪偏差是骗取贷款罪还是贷款诈骗罪?

首席律师仲若辛

专业领域

周文斌案专题报道

非法证据排除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律师权利
刑事名词解释
律师收费标准
平反录
无罪判决书

版权所有 © 2020 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9114号-2  技术支持: 秀网技术    本网站基于 秀网ShowCMS 构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大厦10层  手机:13770526088  邮箱:zhongruox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