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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终结“行贿无罪”?
最高检传递信号 加大对行贿罪打击力度
来源: 网易财经-中国企业家网站     作者: 余山     更新时间: 2013-03-26    分享到

林喆接受《中国企业家》连线时表示,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传递出一个重要的信号,就是要加大对行贿者的查处力度,最终的目的就是要让官员不敢贪、不想贪、不能贪,也要让行贿者“不敢送、不想送、送不了”

 

【《中国企业家》网站2010年3月12日专稿】在一次会议上,万科董事长王石曾经向周围的企业家们问道:“谁敢保证自己从未行贿?”会场鸦雀无声。

 

行贿泛滥,其来有自。“现在刑事政策严惩受贿者,但行贿者常以污点证人的身份豁免刑责,行贿的成本低而收益高,人们甚至认为‘行贿无罪’,这是目前贪腐的一个特征。”反腐败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和《中国企业家》网站连线时表示。

 

显然,最高层也逐渐认识到打击贪腐,就要“行贿受贿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3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作工作报告时指出,2009年,检察机关“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3194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近年来最高检首次把加大对行贿者的查处力度和行贿者的具体数字,同时写进工作报告。

 

去年,检察机关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为加大对行贿者的查处力度,完善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将查询范围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5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的行贿犯罪,并向工程招标单位等提供查询48238万次。

 

也有人大代表提出相关的议案。“在司法实践中,大量行贿人不被处罚的问题,影响恶劣,危害很大。”在此次全国人大会上,来自安徽的全国人大代表汪春兰带来了一份《关于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完善我国贿赂犯罪立法的议案》,建议行贿受贿同等处罚。

 

然而,打击行贿也有难处。“很多案子,都要靠行贿者的供述才能打成铁案,没有这些污点证人的配合,有关部门办案办起案来要麻烦得多”,林喆说。

 

如果行贿者不予配合,转而和贪官结盟怎么办?在林喆看来,这就要“抓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具体来说,行贿者要受到严惩,但也要给其立功表现的机会。“目前很多行贿者免罪的情况将来会少,但他们也可以凭借立功来减轻罪行”。

 

由于前些年对行贿罪的查处失之过宽,对行贿人的处罚也过轻,无法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有专家认为,这就使行贿成为一项高赢利低风险的非法活动,导致法律在此方面的教育和约束机制发挥不足。

 

正是认识到这一点,近年来许多地方上甚至加强了对民营企业的廉政教育。“光教育干部是不管用的,反腐败是整个社会的工作,需要各方的配合才行。”

 

林喆表示,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传递出一个重要的信号,就是要加大对行贿者的查处力度,最终的目的就是要让官员不敢贪、不想贪、不能贪,也要让行贿者“不敢送、不想送、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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